文 | 若水
莎士比亚说,“悲剧就是把美好撕碎了给你看。”张恨水的《金粉世家》,书名让人感觉温暖富贵,实则却是一部越看越凄凉的豪门衰败史,金家败亡,像极了红楼梦中的贾府,钟鸣鼎食之家,呼啦啦似大厦倾,落了个白茫茫大地——真干净。
剧情里,因为婚姻的门不当户不对,柳春江与小怜这对有情人被活活拆散,一个气绝身亡,一个心死,青灯古佛,了却残生,让人唏嘘悲叹。
但原著里,小怜与柳春江的感情却是少有的顺风顺水,有情人很快成眷属。
1,只因在人群中看了你一眼,再也没能忘掉你容颜
金家八小姐梅丽长相甜美,被夏家新娘邀做伴娘,梅丽觉得害羞,带了佩芳丫环小怜去做伴,声称表姐妹。
小怜自小被拐卖到佩芳家,后随佩芳出嫁到金家。金家的交际,除了金太太,便是大少奶奶佩芳出面,聪明如小怜,在佩芳的耳濡目染下,不仅能读《红楼梦》等古典,还学会了人情往来。陪着梅丽在夏家做客时,小怜落落大方,颇有大家小姐风范。就像佩芳夸的那样,“不是我们替自己吹,我们家里出去的丫头,比人家的小姐还要好些呢。”
果然,知性大方的小怜深深迷住了柳家公子——柳春江。
小怜找梅丽时迷了路,正巧碰到柳春江,小怜问“劳驾,伴娘的休息室在哪?”柳春江远远就看定了美丽时髦的小怜,怦然心动,主动提出夏家房屋曲折不好找,愿意亲自引路。整个婚礼,别人看的是新郎新娘,伴郎伴娘,而柳春江认为遇见小怜是一段奇缘,自始至终用灼灼目光锁定了小怜。
柳春江用手段得到了小怜的通信地址,又借口邀请梅丽小怜看戏,伺机靠近她。当台上唱着《游园惊梦》,柳春江想的是戏文中男主角也姓柳,和女主素不相识,却成眷属,而自己和小怜会过面,通过姓名,还在一堂看戏,追求小怜,岂不更容易?离开夏家时,爱火难控的柳春江写了一封滚烫的信,转交小怜。
“我写这封信给你,我知道是十二分冒昧。但是我的钦仰心,战胜了我的恐惧心,我已经无法止住我不写这封信……在夏府礼堂上客厅上戏场上,我见着女士,我几乎不能自持了。”
读完信的小怜,虽感觉到柳春江是个力争上游的翩翩公子哥,但她深知自己出身卑微,也知道豪门公子哥的滥情与无情,所以她并不在意这封信。思前想后,头脑冷静的小怜回了一封信,说自己没有学问,不懂交际,只是寄居金家的远房亲戚。
然而,小怜的谦虚示弱反倒激起了柳春江的怜香惜玉:莫非小怜如林黛玉一样,寄养金家,孤苦无依?
一周后,柳春江陪着家人去看戏,却发现小怜这个座上名姝,变身人前侍女。当知道小怜是金家丫环后,柳春江反倒有了欣喜。如果小怜是金家小姐,柳春江自觉高攀不起,但现在,柳春江信心倍增。而小怜看到柳春江喜欢她,与家世无关,先前那种“你若知道我是假冒的小姐,恐怕要离我远去了”的心思早已放下。有女怀春,吉士诱之,正值青春妙龄的小怜,遇到力争上游的翩翩浊世柳公子,又怎能不为情动?
两人私下里信笺来往,为防止被金家发现,柳春江在信中化身小怜的“愚姐春香”。
2,佩芳丈夫屡次骚扰,小怜下了私奔决心
佩芳通情达理,性格又好,更多时候将小怜当成一起长大的姊妹。加上小怜长相灵巧,性格和善,女工很好,在金家没有人不待见小怜。
窈窕淑女,君子好逑,小怜的俊美也为自己带来麻缠。佩芳丈夫凤举常常借故亲近她,言语撩拨她,小恩小惠笼络她,凤举的目的是纳小怜为妾。
主仆有别,小怜自然不能与主人硬抗,她尽量避开凤举,私下将凤举送的东西交给佩芳。有人说,做凤举的姨太太总比丫环地位高。但小怜之所以拒绝凤举,一方面不能背信佩芳,另一方面从金家二姨太和翠姨身上,知道姨太太地位的尴尬。更因为小怜看清了金家少爷们的不务正业,不值得托付终身。
佩芳出去打牌,让小怜留在房间绣花,凤举先是假意出门,待佩芳走后,折返家中,直夸小怜绣得好,还将绣花比喻成爱情花,撩拨挑逗小怜,动手动脚。小怜看到凤举咄咄逼人,放下绣针,一掀门帘出了屋子。
回来取东西的佩芳,看到两人一个帘外,一个帘内,立马猜中八九成。佩芳内心独立,主张一夫一妻制,她对小怜说,“他(凤举)挺不是个东西,你不要理他。”佩芳主动聊到小怜婚事,真是尽了姐妹情分。
佩芳认为金府里做事的下人,哪一个都配不上小怜。外面门第高的,却又怕小怜高攀不上。找个做生意的,虽终身有靠,却连吃饭穿衣的常识都没有,俗不可耐。想来想去只能找个落魄秀才,倒贴给他一些财物,给他找个事,然后将小怜嫁给他。可上哪去找这个秀才,一时又解决不了。
这个时候,佩芳并不知道柳春江的存在。小怜也不知和柳春江的感情会不会成功,所以不便和佩芳说起。既然凤举总想骚扰,佩芳又一心想将她嫁人。小怜决定,放手一搏,和柳春江私了奔。
谁都没有辞别,小怜走了,只留给佩芳一封信:
“大少奶奶台签……小怜已经为人卖了一次,做金钱下的奴隶。不能又上一回当,去做婚姻下的奴隶。小怜的事,本想找一个机会,慢慢对少奶奶说……想来想去,只有先躲开一步,先把婚事定了。到那时候,木已成舟,大家都不能反悔,小怜再回来领罪……”
3,不卑不亢的小怜,成了那个袅袅婷婷的阔太太
两人门第差别大,柳家父母千般阻扰。小怜随柳春江去了国外,柳春江留学,小怜做了陪读家眷。
出国前,柳春江买了一对钻戒做订婚,两人各戴一只。一年之后,相爱的两人被柳家接纳。小怜感念旧主,携柳春江回金府认亲。此时,金家已衰败,大批佣人被解散,金家子女打算自谋前程,各奔东西。
金太太看到袅袅婷婷的小怜,感叹不已。
才一年时间,金家子女经历了天上地下的变故,而昔日这个卑贱的丫头,却展翅飞向高枝。金家儿子不上进,夫妻不和睦,而小怜与柳春江竟能恩爱有加,郎才女貌,羡煞旁人。
这个小怜有如此好的命运,跟她的品性和周到有很大关系。
小怜先去看金太太,她谦虚低调,没有一点少奶奶习性,依旧主仆相称。看望金家小少爷,小怜各送了一挂脖子上戴的小金锁。怕各房有意见,小怜又到各房走了一遭。碰到曾经的下人,小怜仍以姐妹相称。送给金荣一块袍料,怕他心有不甘,推说是柳公子专门买来相送。
原著与剧情在冷清秋与小怜处理上,有很大差别。剧情小怜的出走很大程度上受清秋勇敢追爱的鼓动,而原著里,这两人没有交集:小怜出走前,清秋未嫁入;小怜重访金家,清秋自封小楼,谁人不见。但这样,小怜依旧为清秋的孩子准备了小金锁。小怜告诉金太太,别处都去过了,只有七少奶奶闭楼自居,没法拜见。
巧合的是,就在小怜拜访结亲当晚,清秋的小楼着火了,火势蔓延,难以控制,而清秋,抱着儿子趁势逃离了金家。
我在想,清秋也许早有出走之心,而小怜的故事,是出走的导火线。一个丫头竟然如此果敢,何况读了多年书,有一定想法的冷清秋?
写在最后:
小怜与柳春江是《金粉世家》里唯一让人越看越温暖的感情。
对于女人来说,出身是命,嫁人是运,婚姻是女人的二次投胎。但同样是嫁入豪门,小怜却拥有好婚姻,而冷清秋则以出逃结束婚姻。这固然与遇人不淑有关,但个人因素不可忽略。
面对眼前诱惑,小怜能做到冷眼识人。
面对凤举的撩拨,小怜认清他并非良人,加上看透小妾的尴尬境遇,小怜坚定不做妾,尤其不做凤举妾。当对柳春江心有所属后,小怜甚至刻意躲着金燕西。
遇到值得托付的人,敢于放手一搏。
小怜与柳春江私奔后,润之虽然不能保证柳春江是否始终如一,但她很佩服小怜的毅力与果敢。小怜之所以敢出走,并非头脑一热,而是观察柳春江人品能力后,做出的婚姻赌注。
与人相处不卑不亢,得人尊重爱戴。
小怜比冷清秋出身更低,但我们从小怜重回金家后的人情往来看,小怜与上人相处,虽然谦虚谨慎,但内心平等相待。与下人处,并没有阔太太的优越感与身份感。不像清秋,总觉低人一等,处处谨小慎微,反而越活越不自在,还让别人说是表里不一,心机重。
小怜,给女人以警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