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5 年11 月,中央红军长征到达瓦窑堡,走完了千难万险的二万五千里征途,结束了整整一年的颠沛流离。红军到了陕北有了落脚点,从此有了革命的根据地,有了自己的家。队伍到了陕北安顿下来,形势的发展也暂时出现了相对平静的局面。红军到了家,干部们何尝不想有个家呢!在中央苏区时,由于战事频仍,无暇顾及个人的婚事,如今不少干部已到了30 岁左右的年龄了,尚未成家,一些同志便开始考虑解决个人的婚事了。
一段时间内瓦窑堡出现了结婚热。刘少奇、董必武、周昆、宋任穷、刘道生、王智涛等同志都是在瓦窑堡成的家。我们红军学校的教员和干事也有在瓦窑堡结婚的。红军干部主要找红军女干部或地方机关的女同志。那时,部队都在前方,瓦窑堡主要是驻中央机关和红军学校,人口少,女同志更少。这对红军婚恋客观上是个限制,因此,有的人找到了,而多数红军干部的婚姻问题还没能解决。
过去在中央苏区时,苏维埃政府的法定婚龄是男18 岁女16 岁,到了陕北,也是沿用这个规定。有位干部违反规定,与一位15 岁的少女结婚,受到了处分。当时我25 岁,也有人给我介绍,因地方女同志不多,部队女同志年龄较大,不大合适,加之工作紧张,想多学些知识,所以,自己对这个问题还没有更多的考虑。1936 年底,中央机关和红军大学都搬到了延安,罗荣桓、谭政等同志先后在延安结了婚,当时也主要是红军找红军。解决红军干部的婚姻问题也为领导上所关心,罗荣桓同志曾找女同志谈话,为部属牵线搭桥做工作。那时,延安找对象也很困难,就与延安河防警备司令杨至诚联系,因为他那里有个女生队(四方面军女干部),杨司令也是热心肠,他用汽车送来了10 多名女同志来延安见面,后来,都与老干部结婚了。
1937 年由于抗战形势的发展,全国各地的知识青年奔赴延安,大批男女青年涌入延安,给延安古城带来了生气,延安一下子活跃起来、年轻起来。女同志多了,婚恋情况也多起来了,不少同志纷纷办起了自己的“终生大事”。不过,这些久经沙场的红军将士,办起自己的“终生大事”并不浪漫,有的仍然是军人的性格和作风。
战场上林彪作为一名战将肯动脑子打仗还是很有办法的,可在“情场”上却显得有点“木”。别人给林彪介绍了一名抗大女学员,见面前介绍人没跟女方讲明,只是将女孩子带到林彪处就离开了。女孩子尚不知道是怎么一回事儿,只当是林校长找她有事,静静地坐在那儿等着校长说些什么。可等了一会儿,林也没说话,两个人尴尬地坐着,林彪突然说话了,当头一句就是“我们结婚吧?”一点思想准备也没有的女学员顿时愣住了,当她明白过来确是林校长向她求爱时,“哇”的一声,哭着推门而出,边跑边嚷:“我不干!我不干!”跑掉了。事后,我们开林彪的玩笑,埋怨他太直太急:“情场不比战场,哪能直来直去,猛打猛冲,也要讲点战略战术呀,结婚的话可以以后再说嘛”。可林彪有他的道理:“这话反正早晚都得说,晚说不如早说”。
当时抗大学员每期基本上是6 个月左右毕业,学习操课还是比较紧张的,学员学习期间谈恋爱,势必影响学习。一次,我去毛主席处汇报工作,顺便提出了这个情况,我说:“主席呀,女学生一来,谈对象的情况多了,学习期间谈恋爱影响学习呀。”主席问:“怎么办呀?”我说:“学习期间不能谈恋爱,不能结婚,过半年毕业再谈”。主席马上同意:“好,你回去下个通知,规定一下,学员学习期间不准谈恋爱,不准结婚。”之后,抗大政治部下了通知,规定学员学习期间不准谈恋爱、结婚。
不久,一名抗大校领导干部没有报告,与女学员结婚了。这事主席知道了,一纸手令下来这位领导干部被撤了职,降一级使用。我接到手令后,考虑事情已经发生了,批评一下就行了。于是我与林彪商量后,给主席写了一个说情报告,请主席“收回成命”。毛主席住处离我很近,他接到报告后,把我叫去了。一进屋,主席迎面就是一通批:“你这个莫文骅,规定学习期间不准谈恋爱、结婚的是你,现在说情的又是你,出尔反尔,怎么搞的嘛?”我一听,自知理亏,赶紧作了检讨,表示回去按主席手令执行。
后来抗大发生了黄克功事件,我就不敢再保了。黄克功是抗大三期六队队长,他很小就参加红军,在长征中立过大功,当过师宣传科长和团政委,在抗大学习后留校任职。他自恃年轻有为,立过战功,比较骄横。他与山西大同来陕北公学学习的女学员刘茜谈恋爱,关系也明确了,可后来刘茜又不同意了。1937 年9 月底的一天傍晚,黄克功约刘茜到延河边上谈话,谈来谈去谈不拢,黄竟残忍地开枪把刘茜打死。“这是苏区中从未曾见过”的事件,一下轰动了延安城,舆论哗然,群众反映强烈,要求严惩。尤其是女学员们非常气愤,“无不咬牙切齿,痛斥这种行为是惨无人道的,一致要求法庭实行枪决,以严肃革命纪纲”。但也有不少同志,认为黄克功同志是有功之臣,年纪还轻,应该给他一个戴罪立功的机会;黄克功自知有罪,写报告给毛主席,请求减刑,让他到前线杀日本鬼子,立功赎罪。教育长罗瑞卿同志念及黄克功出身贫苦,工作有才干,很能打仗,又年轻,曾去找主席说情,被批驳而回。时任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院长的雷经天同志,也写了报告给毛主席,提出减刑意见。毛主席不同意,毛主席对雷经天还比较客气,亲自给他写了信,指出:“当此国家危急,革命紧张之时,黄克功卑鄙无耻到如此程度,他之处死,是他自己的行为决定的”。10 月11 日边区高等法院举行公审大会,审判长雷经天宣读了毛主席的信,并宣判将黄克功执行枪决。宣判时,全场鸦雀无声,当宣判结果时,会场上出现了唏嘘之声,一些女学生反而伤心落泪了,有的竟失声痛哭。此时,人们的心情是很矛盾的,对黄克功的罪行,非常气愤,对共产党执法严明的公正判决感到满意,但又为处决这样一位有着艰苦斗争光荣历史的红军干部而感到惋惜。
黄克功事件后,毛主席还特地到抗大作了一次“革命与恋爱问题”的讲话,提出了婚恋要遵守的三条原则,即“革命的原则,不妨碍工作学习的原则和自愿的原则”。随着女青年学生来延安日渐增多,恋爱结婚的情况也多起来了,陕北公学等单位对此并不限制,我们抗大也挡不住了。
我们按照毛主席关于婚恋问题的三条原则,引导青年学员严肃地、正确地对待恋爱、婚姻、家庭问题,培养和树立无产阶级的思想与情操。抗大三期临毕业前,我和女生队学员杨枫同志认识了。杨枫是河南郾师人,来抗大前在北平上学, 1935 年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 1936 年底转党,政治可靠,年轻活泼,是女生队党支部的宣传委员。我俩经过两个多月的相互了解,于1938 年1 月16 日在延安结婚。结婚那天,我借了17 块大洋,请抗大的主要领导干部和双方的好友,热热闹闹地聚在一起吃了一顿便饭。时正严冬,我们没有棉被,我的一床旧毛毯是我们新家的唯一家当。
在那个战争年代,红军结婚差不多都是这么简单。记得毛主席结婚也是请人吃顿便饭而已。那是1939 年夏的一天,主席秘书叶子龙同志打电话给我说,主席请你中午12 点来吃饭,我问吃什么饭呀?他说,你来吧,来就知道了。主席请客还能不去。我到了凤凰山脚下主席的住处,窑洞外面摆了三桌,桌上放着很普通的几个菜,一盆大米饭,没有酒,也没有凳子,大家都站着吃饭。请来的客人主要是延安文化界的人士,我很纳闷,便问身边的同志:“今天吃的是什么饭呀?”旁边的人笑了:“你真傻,今天是主席和江青结婚呀!你还不知道?!”“啊!是婚宴,没人告诉我呀。”窑洞里边还有一桌,主席始终没有出来,只看见江青到外面转了转。婚宴没什么仪式,大家自己打饭吃,吃完就走,也不辞行。那时,不少新婚的年轻人没有房子住,延安腾出了十几孔窑洞作“青年宿舍”,有点像现在的公寓吧,不过,屋里只有一张床,被褥得自己带,也不开饭,住一次交5 毛钱。每到周六,小俩口背着被褥来住一晚上,第二天又背上行装回到各自的战斗岗位。延安结伴,风雨同行。1989 年,全国妇联组织了全国50 对金婚佳侣评选活动,我和杨枫入选,并获双鹤纪念杯。我写诗一首,赠杨枫:
战火纷飞万事艰,狂飚险恶互相关。
隔地各尝千辛苦,同居共御五更寒。
儿女强随军长大,孙辈共享国昌繁。
抚摩古铜交颈鹤,功业家务两求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