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4日,海北州检察机关生态保护巡回检察组完成祁连山南麓(祁连片区)生态保护巡回检察后来到刚察县。
刚察县南临青海湖,北依祁连山,是青海重要的水源涵养地和自然生态保护区。国家一、二级保护动物普氏原羚、青海湖裸鲤等300余种野生动植物资源以此为家。2021年6月,习近平总书记在考察青海时曾到刚察环青海湖北岸视察。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保护好青海生态环境,是“国之大者”。要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切实保护好地球第三极生态。要把三江源保护作为青海生态文明建设的重中之重,承担好维护生态安全、保护三江源、保护“中华水塔”的重大使命。
巡回检察组牢记习近平总书记殷殷嘱托,秉持“两山”理念,立足刚察县位于青海湖北岸和祁连山南麓区位优势,在全面落实公益诉讼巡回检察工作中能动履职。
巡回检察组第一站来到祁连山南麓公益诉讼保护点,通过听取汇报、现场查看、查阅档案等方式了解了保护站建设情况并开展巡回检察工作。
巡回检察组实地查看了普氏原羚生命保护通道和普氏原羚保护站情况。会同刚察县委领导、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检察联络员到泉吉乡年乃索麻村环湖北岸巡回检察室,与巡护员问计交流,同商护湖良策,共谋巡回检察良方。
青海湖碧波荡漾,群鸥戏湖,巡回检察组实地查看湖中刚毛藻污染治理情况。巡回检察组同代表、委员、联络员进行谈心交流,要求做好“生态环境的监督员、检察机关的联络员、公益线索的情报员”,代表、委员、监督员称赞检察官“益心为公”守护美丽家园无私情怀。
3月25日,巡回检察组会同青海省生态环境厅环境监察专员王晓健、海北州人民政府副州长、青海湖海北段州湖长马如祥同赴青海湖马头俄博附近开展巡湖工作,重点察看沿线水质、环境卫生等情况,就青海湖保护工作坚持水岸同治,加强污染治理,持续保护青海湖裸鲤资源、改善水环境等进行深入交流。此次青海湖海北段州湖长与海北州检察长携手巡湖尚属首次,这是“河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的具体实践和进一步落实。
巡回检察组在刚察县院原办公地点——窑洞前重温刚察县检察院艰苦的过去,接受“窑洞检察史”红色教育,海北州检察机关红色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第一批第一组巡回检察圆满收官。海北州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巡回检察组组长开晓青在总结时强调,全州检察机关要以这次巡回检察为契机,牢固树立“山宗水源、国之大者”的绿色发展理念,持续加强祁连山南麓(海北段)、青海湖北岸周边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力度,努力在更深层次、更高水平、更宽领域探索有效促进海北绿色发展的新举措和具有地方特色的生态保护样本。秉持双赢多赢共赢理念,通过圆桌会议、听证会、制发提醒函、检察建议等方式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行生态保护职责。提炼总结此次巡回检察经验做法,完善巡回检察室和联络员制度,探索建立公益诉讼线索举报奖励机制,多触角“探路”,多方式“守护”,拓展织密公益诉讼网格化管理模式,打造一批立得住、叫得响、有影响的公益诉讼巡回检察品牌,为推进青海生态文明建设、筑牢国家生态安全屏障提供检察智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