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系统表彰现场,
百姓送上“贪赃枉法”的锦旗,究竟为何?
首富儿子锒铛入狱,
还能遥控外面的事,
监狱高墙内有怎样的暗流涌动?
正直的检察官遭报复,
妻子被五辆车连续碾压致死,凶手到底是谁?
最近,由《人民的名义》班底打造,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背景的《巡回检察组》正在热播,剧情以东川省巡回检察组组长冯森(于和伟饰)和驻监检察室主任罗欣然(韩雪饰)的调查行动为叙事主线,讲述了新时代检察官维护人民的正义和法律权威的故事。
跌宕起伏的剧情,
实力派老戏骨的豪华阵容,
接地气凝正气的厚重底色
作为普法界的“老司机”,
这部维护正义和法律权威的法治大剧不能不追,
你是不是也因精彩的剧情而欲罢不能?
那话不多说,
快跟法报君上车就对了!
巡回检察组组长——冯森
故事的背景,发生在东川省“十大法治人物”表彰大会上,“九三零”谋杀案死刑犯沈广军的母亲为儿子喊冤,送来一张“狗吃良心,贪赃枉法”的锦旗。到底是怎样的隐情,让这位高龄老人不计代价地大闹会场?
为了查明真相,省政法委书记张友成委派检察官冯森作为省巡回检察组组长深入调查此案,于是,冯森空降介入调查“九三零”案件,与驻监监察室主任罗欣然共同展开一系列调查行动。
那么问题来了,巡回检察组是个啥机构?冯森都干些啥?
法律点: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622条规定,人民检察院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对监狱、看守所等场所采取巡回检察、派驻检察等方式进行监督。
解析:
巡回检察组是指检察机关指派若干名业务骨干组成若干个检察官办案组,代表本院对监狱执行刑事诉讼法、监狱法等法律规定情况,刑罚执行和监管执法活动是否合法进行全面检察。
巡回检察制度,是最高人民检察院推行的一项重大改革举措,其优势在于可以有效避免因熟生腐、因熟生懒等问题,提高监督敏感度,也有利于增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实效,加强与司法行政机关、监狱的协作配合,贯彻落实好党的刑事司法政策和总体国家安全观,共同提升罪犯教育改造质量。
“九三零” 谋杀案罪犯——沈广军
原本已尘埃落定的“九三零”案,因为沈广军母亲大闹现场,被推向风口浪尖。两年前,沈广军因被认为杀害了徐大发被判处死缓。可他在被关押的两年里一直拒不认罪,坚持称自己是被冤枉的。真相真的如此吗?
事实上沈广军的确不是凶手。当天,杀害徐大发的凶手用徐大发的手机,约沈广军去小树林见面。沈广军开着车带着小侄女苗苗一起来到小树林,他下车后看到徐大发的尸体惊慌逃走,很久后才想起苗苗还在车里,于是返回寻找,但苗苗因为缺氧昏迷,他误以为苗苗死了,又不敢让别人知道,于是匆忙地把苗苗埋在树下,导致误杀。
除此之外,他和徐大发之间还有不可告人的秘密。当年他是保险调查员,和徐大发一起骗保23起,涉及金额500多万元,他得到130多万元。其中有一起,货车司机白继发是被害死骗保的,沈广军昧着良心拿了20万元帮徐大发隐瞒。
如今,他被人设计入狱,天天喊冤想让冯森给他翻案,却又一直隐瞒事实,拒不交代对自己不利的事实,可以说是非常自私和贪心了。沈广军虽然被冤枉但绝不无辜,他要为自己的行为承担什么法律责任呢?
法律点:
刑法第195条规定,保险事故的鉴定人、证明人、财产评估人故意提供虚假的证明文件,为他人诈骗提供条件的,以保险诈骗的共犯论处。
刑法第233条规定,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解析:
一方面,在徐大发骗保案件中,沈广军作为保险调查员在保险理赔调查中故意隐瞒真实情况,为徐大发骗保提供帮助,涉嫌构成保险诈骗的共犯。另一方面,在苗苗被埋葬致死案件中,沈广军在苗苗缺氧昏迷后,没有积极寻求医疗救助,而是疏忽大意认为苗苗已经死亡,将其埋葬,导致苗苗死亡,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基于前述情况,沈广军两个行为侵害两个法益,依法应数罪并罚。
KTV凶杀案罪犯——黄四海
沈广军所在的二监区,还有一个“风云人物”,那就是当地首富黄雨虹的儿子黄四海。嚣张跋扈的黄四海,在KTV因为一位姑娘而与肖萌争风吃醋,结果挥刀将肖萌杀死。黄四海因过失杀人入狱后,黄雨虹从中运作,甚至不惜给张友成之子张一苇设套,并斥上亿巨资成立“智囊团”,以行贿、威胁、陷害、暴力、灭口等手段,急于捞儿子出狱。
而随着冯森查案的深入,黄四海减刑的事情被推翻,就连他当年杀肖萌的事情也被找出了漏洞,当年KTV视频用高科技做了修改系伪证,黄四海并不是过失杀人而是故意杀人。
那么,如何界定故意杀人还是过失杀人?黄四海和其父亲分别要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法律点:
刑法第232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法第389条规定,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是行贿罪。
刑法第243条规定,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法第307条规定,以暴力、威胁、贿买等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他人作伪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司法工作人员犯前两款罪的,从重处罚。
解析:
故意杀人和过失致人死亡最本质的区别在于行为人是否具有杀人的故意,对受害人的死亡结果是否持希望或放任的态度。
黄四海明知自己挥刀造成的后果,还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显然其涉嫌构成故意杀人罪。而黄雨虹为了捞儿子出狱采用的一些违法行为,涉嫌构成行贿罪、妨害作证罪、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诬告陷害罪等。黄雨虹利用金钱编织自己的“保护伞”,试图凌驾于法律之上,作威作福。但邪恶在正义面前,终究难逃疏而不漏的恢恢法网。
被钱收买的内奸——“甩棍”
事情到了这步,说明内部出现了内奸,有人为了私利充当“保护伞”。冯森从掮客口中得知了“甩棍”的存在,此人一直在监狱和掮客之间游走,从中谋取私利。到底谁在给狱中的人行方便?
橙州地区刑事执行检察院的副检察长武强的真面目逐渐被揭开。他与办公室主任冼尤文和监区长罗劲松等人狼狈为奸,背后阻止冯森干涉黄四海案的调查。他们以为自己做的天衣无缝,但终究无法逃脱法律的制裁。
那么,“甩棍”会受到什么样的法律制裁?
法律点:
刑法第385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
刑法第401条规定,司法工作人员徇私舞弊,对不符合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予以减刑、假释或者暂予监外执行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法第395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巨大的,可以责令该国家工作人员说明来源,不能说明来源的,差额部分以非法所得论,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差额特别巨大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财产的差额部分予以追缴。
解析:
武强、冼尤文、罗劲松作为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为黄四海逃避刑罚,涉嫌构成受贿罪、徇私舞弊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罪。另外,如果财产、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巨大且不能说明来源的,还涉嫌构成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甩棍”的行为严重影响了国家机关正常职能的履行,损害了国家机关的形象、声誉,辜负了国家和人民的信任,应当受到处罚。
停车场车祸案受害者——郑玮丽
冯森刚正不阿,幽默风趣,办案能力强,表面看起来永远都是处事不惊遇事不乱,可当了解他背后的故事时,才知道他笑容的背后隐忍了太多。十年前,他的妻子郑玮丽在停车场被五辆车碾压致死,当年经过调查之后并没有找到任何嫌疑人。妻子的惨死成为冯森永远的痛,他一直觉得妻子的车祸并非意外那么简单,而是受到了自己的牵连,被他人报复所致。事实上,这场车祸的确是有幕后黑手精心策划。
随着案件真相慢慢浮出水面,冯森逐渐发现了一种新的杀人方式,即将杀人分解成几个合理的事件步骤,从收停车费的保安,到推自行车的物业,再到拉断电闸的电工,以及相继驶来的车辆,每个人做的事看似都没有错,或者只要付出一点小代价,可是这些事情加起来,就能成功将一个人杀死。
那么,谁为这场车祸负责任?
法律点:
刑法第232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法第25条规定,共同犯罪是指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
解析:
幕后黑手为杀害郑玮丽精心布局,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若其他人知情且与其共同完成计划,那么构成故意杀人的共同犯罪。其中幕后黑手在犯罪活动中起主要作用,应以主犯论。
如果其他参与人不知情,那么对于撞倒郑玮丽的司机,在夜间没有路灯、照明不良的情况下没有减速慢行,其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对于停车场的所有权人,停车场车库照明设施是否符合标准,如果在遇到紧急停电的情况下,应急照明没有发挥作用而导致了郑玮丽事故的发生,那么其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最大反派boss——米振东
冯森妻子惨死的幕后黑手到底是谁?通过冯森的抽丝剥茧,剧中最大的boss,也是所有案子的幕后黑手,终于揭开了,他就是米振东。
米振东是一位孤儿,被一家私人孤儿院收养,院长是李美娟,她的老公叫白继发。白继发就是上述遭遇重大车祸死亡的货车司机,为了替养父报仇,米振东策划了“九三零”案,将徐大发杀死,然后栽赃给沈广军。
白继发死后不久,李美娟的孤儿院也要被拆迁,这个孤儿院属于违章建筑,可李美娟不肯拆迁。负责拆迁的黄雨虹就让工人去推围墙,李美娟为了碰瓷故意躺在离铲车很远的围墙下,但没想到整座房子坍塌而被压死。检察院对此事提起公诉,当时的公诉人是冯森,他调查发现李美娟涉及碰瓷,便认定黄雨虹在这起意外致死案中无责。于是,米振东对冯森和黄雨虹怀恨在心,联合孤儿院其他孤儿,设计害死了冯森的妻子,并挑唆黄四海杀了肖萌。
米振东以地下审判的手段替养父养母报仇,声称自己信仰忠义,但在以法律为框架的现实社会秩序中,他只是一个心狠手辣、狡猾残忍的杀人恶魔。那么,这位大反派要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法律点:
刑法第232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法第243条规定,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解析:
米振东策划“九三零”案、栽赃沈广军、设计害死冯森妻子、挑唆黄四海杀害肖萌等一系列违法手段,已触犯我国刑法规定的故意杀人罪、诬告陷害罪,且应依法数罪并罚。
“舍得一身剐,才敢干政法!”剧中人物不惧威胁,勇敢拨开重重迷雾的精神,生动体现了新时代检察官忠诚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坚定决心,同时也塑造了公安干警、监狱民警等法治专门队伍的良好形象。
以人民的名义守护公平正义,
向冯森一样坚定职业信念的人们致敬!
这期【追剧普法】就到这里,
下期我们不见不散~
感谢北京雷腾律师事务所律师李艳玲对本文提供的专业支持!
来源:法治日报(作者:罗聪冉)
编辑:渠洋 张博 罗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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