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故事,起初颇有些年头。那是民国五年(1916年),那一年发生了许多事,譬如东北的张作霖挨了日本刺客的炸弹却没死,陈其美却在某日本人的寓所被刺客当场枪杀。
不过咱不聊这些,咱说一个六岁的小女孩,在这一年跟随她的母亲,来到一户姓张的富人家中帮佣。自然说是帮佣,就不可能闲着,老妈做佣人,她就做小丫鬟,什么打杂、洗衣服、擦皮鞋,那些便都是她的六岁记忆。
老妈觉得对不起自己的女儿,她虽然没有文化,可是也听说读书就能有出头之日。于是求爷爷告奶奶,最终居然将自己的女儿送进了崇德女子学校(私立的教会女中,建于1905年,在今上海陕西北路,郭沫若在此上过课,现为七一中学)。
虽然送进了学校,可是老妈还有一句话要跟女儿讲,那就是千万不能曝露自己的贫穷身份,更不能讲我妈是个女佣——许多年后,即便女儿成了影星,这也成为一个秘密,后来才慢慢解开。
就这样,熬到了14岁小学毕业,此时这个女孩子,已然“亭亭长成,琼葩吐艳,朗朗照人,虽荆布不饰而韵致嫣然”——这些描述出自民国文人的手笔,或许有修饰,但大抵还是真的。为什么说是真的呢?因为这时候,这家人家的少爷就关注起了昔日默默无闻的女孩。
少爷追求女佣,这能有多大难度呢?可是据说,这位少爷也是花了不少办法的,譬如说他这时就变得很有礼貌,对女孩子和她的妈妈都很客气。而且有事没事就向当女佣的妈妈打听这个小女生有些什么爱好,然后就到小女生面前,显摆出有类似爱好的样子。甚至听说她喜欢到公园散步,他就去制造偶遇。她喜欢邓肯(舞蹈家),他就去买几本邓肯的传记故意让她看见,而后就慷慨大度地说:“你喜欢,就送给你好了!”
就这样,一点一滴,点石成金。少爷爱上女佣,这似乎是《雷雨》里的剧情。但事实上,真相就是如此。于是,两年之后,当她长到16岁,她便与这少爷有了私情,跟着少爷吃吃喝喝搓搓麻将,有时也出去跳跳舞——对于她而言,好处是舞跳得很好,也懂了些许场子里的人情世故。
而对于少爷和女仆女儿的来往,张家的家长这时也终于发现了。他们赶走了女孩子和她的母亲,以此断绝来往。可这位少爷却也有点小金库,他把这母女安排在北四川路——这个路名自然有点奇怪,不是今天的四川北路,而是武进路以北的那一段四川路的称谓,那里有什么呢?跳舞场、影戏院、浴室、妓院、按摩院……
接着,少爷便和女仆的女儿同居了:这少爷,便是张达民,而那女生就是阮玲玉(当时叫做阮玉英)。
这时候便到了1927年,张达民的大哥张慧冲,这时大概觉得两个年轻人这样搞下去实在也没什么好处。于是他问阮玲玉:“你想不想当演员?”
张慧冲,其实是中国电影史上颇为重要的人物,早在1902年就开始拍电影,专门演那些英俊潇洒的武侠英雄形象,后来便自己组建电影公司拍电影(这里先介绍一下他的结局,后来因不善经营,便改行搞魔术杂技团,再也没有回到影坛)。
对于阮玲玉而言,她其实也明白,完全依靠少爷脾气的张达民是没有出路的,而做电影明星,自然是所有女生的梦想——所以没犹豫什么,她便投身去考电影公司,且很快顺利考入明星电影公司,成为一名演员。
也许是时运吧,这时幸运女神真的垂青于这个女孩。当时是明星公司为了拍摄电影《挂名夫妻》,向全社会公开招收女主角人选。阮玲玉就是其中一名应试者,而幸运的是,导演卜万苍当即拍板,让她角逐女主角:“密斯阮,我看你一定能演戏,让我来给你这个机会吧。”
而最后的关键所在,是由明星公司决策人张石川担纲的面试,而在这出戏中,女角色深受包办婚姻的损害和欺凌之种种,恰好点中了阮玲玉的心思——她与张达民的关系,难道不也充满了悲剧色彩吗?
当时拍摄的是无声电影,没有台词,只有神色形象。阮玲玉的表现,果然打动了明星公司的老总。
但遗憾的是,阮玲玉在明星公司并未成为真正的明星。她便转投“联华”,在导演孙瑜的赏识之下,在黄金搭档金焰的配合之下,她的才能得到了充分发挥的天地。而此后,当初发现她的导演卜万苍也来到了“联华”,执导新片《三个摩登女性》。
当时的演艺圈,对明星都有固定的角色定位,譬如张织云就擅长扮深闺怨妇,林楚楚则善于演良母贤妻,至于文静、活泼、单纯这三种不同样式的少女,则分别由王人美、黎莉莉和陈燕燕三位影星扮演。这其实与当时的无声片时代特点紧密联系,演员特色一旦被观众所接纳喜爱,基本上就定型不再做大幅改变。而在之前,阮玲玉扮演的角色都是些狡黠风骚的女子,所以,如果按照习惯,她就不该有所改变。然而阮玲玉却决心一试,就在卜万苍执导的《三个摩登女性》,她饰演一个女工,竟也大获成功。随后一会演被黑恶势力压迫的弱女子,一会饰演打破传统观念敢于尝试时尚的新女性,她居然完全胜任,真如人所言:“演什么就像什么!”
阮玲玉的这个特点,甚至连赵丹也赞不绝口:“她穿上尼姑服就是尼姑。换上一身女工制服,手上拎个饭盒,跑到工厂女工群里,一同上班,就再也分辨不出她是个演员。”
1933年元旦,《明星日报》在上海发起“电影皇后”评选。结果,胡蝶第一、陈玉梅第二,阮玲玉名列第三。此后,她又在电影《神女》中担纲女主角,这部电影也成了她的巅峰之作——1995年中国电影诞生九十周年之际,《神女》还曾被评为十大国产佳片之首。
然而,就在阮玲玉的演艺事业上一步步走向辉煌之际,当年少不更事之际选择的张达民,却成了一颗定时炸弹。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这个张达民,其实就是一个玩世不恭的少爷,阮玲玉从16岁到15岁,近十年间与他同居,而这位少爷,几乎就像吸血虫一般,挥金如土,在将十几万丰厚遗产挥霍一空之后,完全将阮玲玉当成了自己的聚宝盆。
实际上,在1931年春天,阮玲玉就有了摆脱张达民这个牛皮糖的意愿,她从张达民的屋子搬出去,住到了法租界。而张达民,却一如既往,只要兜里没钱了,就去找阮玲玉,如若不给,就到摄影棚里来一出大闹天宫。
而为了震慑阮玲玉,张达民也花样百出,譬如他会将报纸桑刊登的胡蝶情变案件报道拿给阮玲玉看,甚至扬言要把阮玲玉十六岁跟他上床的故事讲给小报记者听,而阮玲玉,每到此时便只能答应他的要求。后来,她便设法为张达民谋取了一份光华戏院经理的职位,月薪达120大洋。而张达民仍不满足,她又介绍他去福建,做了某县的税务所长。
而最终,阮玲玉决心与张达民分手,已然是1933年,通过协议商定离婚,但阮玲玉仍需支付张达民生活费用。然而张达民花费无度,很快将这些钱用完,又来向此时已是前妻的阮玲玉要钱,甚至说阮玲玉当初在张家时曾偷东西,还把东西送给了野男人,更据此将她告上法庭。
一时之间,小报争相报道,一代影后竟成丑闻艳史主角——从这个角度而言,这便是逼死阮玲玉的第一个事件。
那么,第二个事件是什么呢?咱明日下集再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