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行动#【具体案情】根据上海市公安局12月7日通报的信息,2021年8月初,市民吴先生看到网络上发布的小额贷款广告。于是,吴先生在客服引导下,下载安装了一款名为“聚宝盆”的借贷类App。
根据“聚宝盆”App的人工服务台反馈,吴先生授信借贷额度为400元,实际到手200元,借款期限为3天,3天后未能全部还款,按照一天100元收取逾期费”。
【法律规定】根据《民法典》规定,利息超过4倍的LPR就是高利贷了。
LPR一般指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每个月的报价都不一定一样。(附:近几个月LPR对照图)
【解析】具体来讲就是,你借10000元钱,一年期的利息如果超过了1540元钱就是高利贷了。
结合吴先生的遭遇,我们可以算一下吴先生借款200元钱的利息究竟有多高,究竟高到了什么程度。
按照《民法典》规定,吴先生借款200元,4天的利息最高不得超过0.336元。而吴先生的利息高达100元,是法律规定最高值的297.619倍。
【建议】如果遇催债公司讨要高利贷,超过4倍银行利率的那部分利息你可以理直气壮的不给。
【号外】2020年12月26日,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通过了刑法第11个修正案,将非法讨债正式入刑。
有下列情形之一,催收高利放贷等产生的非法债务,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一)使用暴力、胁迫方法的;
二)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或者侵入他人住宅的;
三)恐吓、跟踪、骚扰他人的。
这是刑法修正案中新增加的一个罪名,具体的罪名可以是非法讨债罪或者是暴力催收罪。
也就是说,如果“聚宝盆”借贷公司,委托催收人员采用上述方式来讨暴力讨债。那么,“聚宝盆”借贷公司与该讨债公司就构成本罪的共同犯罪。
【友情提醒】广大网友,当你不经意借了高利贷,请一定一定,举起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