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 刘广超 通讯员 王昆鹏
8月28日,记者从漯河市纪委监委了解到,今年以来,该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聚焦打好打赢脱贫攻坚战,持续巩固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成果,严肃查处了一批扶贫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为进一步强化警示教育,持续形成震慑,全力保障脱贫攻坚决战决胜,漯河市纪委监委对3起典型案例进行公开通报曝光。
临颍县三家店镇宋小庄村党支部书记宋朝谦、村主任宋建勇,套取扶贫奖补资金问题。
2018年10月,宋朝谦、宋建勇伪造用工协议和工资表,以贫困户在其合作社工作且年收入达到8000元为由,套取就业创业扶贫基地奖补资金3万元。同时,宋朝谦、宋建勇还存在违法占地等问题。2020年7月,宋朝谦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宋建勇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资金予以收缴。
舞阳县吴城镇苇塘村监委会委员谷国亮,在低保核查中失职失责问题。
2009年4月至2018年5月,谷国亮在年度低保核查工作中未正确履行职责,致使苇塘村村民谷某某夫妇违规享受低保金21280元、薛某某违规享受低保金6312元。2020年5月,谷国亮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郾城区裴城镇寨子村党支部委员张文宾、支部书记张纪超,骗取危房改造资金问题。
2014年,张文宾违规申报危房改造重建,并于2015年10月领取危房改造资金25000元。在申报危房重建过程中,时任寨子村党支部书记张纪超为张文宾开具虚假证明,并为其完善危房改造重建手续。2020年4月,张文宾受到留党察看处分,张纪超受到诫勉谈话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