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眼癌女童王凤雅家属起诉作家陈岚侵犯名誉权案12月2日一审宣判。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认定陈岚名誉侵权,判决其在新浪微博上向王凤雅的母亲杨美芹书面赔礼道歉,赔偿其精神损害抚慰金5000元、律师费5000元。随后,陈岚称将起诉杨美芹,要求其公开治疗王凤雅的4万元善款去向并退还自己的2000元捐款。12月3日,王凤雅家属回应称,未收到过陈岚捐款,不怕被诉。
12月3日,王凤雅的爷爷王太友告诉南都记者,家人对陈岚败诉这一结果比较满意,虽原诉请13万元赔偿金只被判赔1万,但与律师商议后目前不准备上诉。对于败诉后是否上诉,陈岚12月3日在微博透露,还未作出决定。
判决结果出来后,陈岚曾发微博称:“我们会起诉杨美芹女士。根据慈善法,请向全社会公开收到的为王凤雅筹集的治疗费用4万元的善款去向,请归还我捐赠的2000元善款。” 关于捐款的2000元,陈岚称是自己通过长期合作的义工通过微信转给杨美芹。
对于陈岚的起诉,王太友告诉南都记者,去年就已整理过捐款信息,从未收到过陈岚的捐款,“如果她要起诉,我们不会怕”。
南都此前报道,微博大V“作家陈岚”去年4月的实名举报帖将河南周口一位名叫王凤雅的眼母细胞瘤患儿及其家人卷入舆论中心。陈岚质疑王凤雅的母亲杨美芹在为孩子开通了网络众筹的情况下,没有积极为孩子进行救治,将善款用于治疗小儿子的唇裂,她呼吁警方调查王凤雅家人是否涉嫌诈捐和虐待。
随后,王凤雅一家被众多网友打上“重男轻女”、“故意拖死女儿”的舆论标签。2018年5月4日,王凤雅离世。不久之后,官方公布调查结果,否认家属存在虐待和诈捐行为。
经过了实名报警质疑王凤雅家人诈捐和虐待孩子、向王凤雅家人道歉后,陈岚于2018年9月4日被王凤雅的家属起诉侵犯名誉权,被要求赔偿13万并公开道歉,法院当日立案。8月14日,该案一审开庭审理,王凤雅家属要求赔偿新增精神疾病治疗费用4632元。12月2日,该案一审宣判,法院认定陈岚名誉侵权,判决其在新浪微博上向王凤雅的母亲杨美芹书面赔礼道歉,赔偿其精神损害抚慰金5000元、律师费5000元。
在陈岚12月2日称将起诉前,同样曾多次表示对“善款去向”的质疑。她认为“小凤雅死去,直接的病因是眼母细胞瘤,深层次的原因却是,她一直没有得到应有的治疗。”陈岚表示38638元善款用途成疑,王凤雅家属无法出示用于王凤雅治疗的医疗费单据,并称大多数明细都是手写的白条。
对此,王凤雅代理律师施晓俊回应南都记者称,原始证据在太康县人民政府、太康县警方调查时都被收走保存,官方早已通报过“没有诈捐”的调查结果。
太康县张集镇人民政府曾回应此事称,王凤雅筹款一事构不成诈捐,不予立案,王凤雅收到筹款38638元,37337元用于治疗,剩余1301元已转捐给太康县慈善会。“没有一个准确的善款使用去向,比如吃饭、住宿、交通、衣服、村诊所、药店等都没办法统计。”太康县公安局宣传科相关负责人2018年5月26日向南都记者表示,因为不涉及刑事犯罪,关于没有票据的善款使用情况,警方将不作后续调查。
采写:南都记者 张雅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