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被前妻举报猥亵未成年亲生女儿,不仅丢了工作,还接连被判刑,等待审判。
警方最终认定男子无犯罪事实,予以撤案。男子反控前妻诬陷获立案,并向办案的公安机关提出38万余元的国家赔偿,其中精神损失30万元。4月9日,该国家赔偿案将在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女子举报前夫猥亵女儿,男子被刑拘
肖先生是湖南娄底人,今年40岁,案发前在杭州某公司从事技术研发工作。2021年4月8日上午,提起自己遭前妻诬告陷害,蒙冤丢工作、被刑拘、辛苦维权的经历,肖先生情绪低沉,气愤不已。
2012年,肖先生认识了小他6岁的江西姑娘小琪(化名),之后步入婚姻殿堂。2015年,女儿朵朵(化名)降生。在肖先生看来,一切都是那么的自然和幸福,如果他没有发现小琪和她的公司老板走得很近,他一直认为自己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丈夫和爸爸。
朵朵一岁多时,肖先生发现妻子和公司老板交往过于密切,通过跟踪调查,肖先生证实了自己的判断。2017年8月,肖先生和小琪协议离婚(协议上有“因女方过错致使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已无和好可能,现经夫妻双方自愿协商达成一致意见,订立离婚协议如下”字样),双方约定朵朵由小琪抚养,肖先生享有探视权。
肖先生说,离婚协议虽然约定朵朵由小琪抚养,实际生活中,朵朵大部分时间跟着他和奶奶生活。2018年9月,朵朵开始上幼儿园,孩子的教育、生活、托管等一直由肖先生负责,小琪会不定期看望孩子。
2020年3月22日,小琪从江西老家来到杭州看女儿,并说她想把朵朵带回老家呆一段时间。考虑到疫情期间幼儿园并未开园,肖先生表示同意,没想到噩梦从此开始。
2020年5月8日,小琪来到杭州市拱墅区妇联,称朵朵在江西老家和舅舅玩耍时,有摸舅舅胸部的行为。经询问,朵朵说她和爸爸在一起时,爸爸有摸她胸部的行为,还说她下体疼。接到小琪举报后,拱墅区妇联即向当地检察院作了反映,检察院又通知了当地公安机关。2020年5月14日,肖先生被杭州市公安局拱墅区分局带走调查,第二天因涉嫌猥亵儿童罪被刑事拘留。
侦查4个月无犯罪事实,警方撤案
接到公安机关刑拘通知书当天,肖先生所在的公司即对肖先生作出开除决定。“女儿是一个阳光开朗、健康活泼的女孩,我很爱她,怎么可能做出那种遭天谴的事情?”肖先生告诉华商报记者,女儿开始认字时,他就在网上购买了《不要随便摸我》《别想欺负我》等各种儿童绘本,以增强女儿的自我保护意识和防卫能力。肖先生难以理解,前妻为什么要诬告陷害他?
朵朵阳光可爱,很是招人喜欢
被刑拘14天后,肖先生被取保候审。为了证实自己的清白,一出看守所,肖先生即联系幼儿园的老师、朵朵同班同学家长,询问他们朵朵之前有无异常言行。幼儿园老师、其他幼儿家长均反馈朵朵之前并无异常言行。与此同时,肖先生不断向相关部门反映自己的遭遇,希望司法部门深入调查,还自己清白。
2020年9月16日,经过四个多月的调查,杭州市公安局拱墅区分局向肖先生下发了“撤销案件决定书”。决定书称:因没有犯罪事实,根据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决定撤销此案。
因无犯罪事实,警方撤销案件
反控前妻诬陷获立案,1年后终于见到女儿
虽然拿到了撤销案件决定书,但肖先生却难以见到女儿,也没有完全为自己讨回清白,“个人档案上的犯罪记录尚未消除,重新找了几份工作均因此被拒绝。”
肖先生说,自2020年3月女儿被前妻带走后,他就没有再见过女儿。与自己的声誉相比,肖先生更担心女儿的身心健康。在肖先生看来,前妻能将黑说成白,将没有说成有,在这样一个环境中成长,他很为女儿的未来担心。“我不想因为大人的矛盾,对女儿造成伤害。他们诬陷我就不说了,还诬陷说我女儿有问题,是她报的案,一个四五岁的小女孩,如果没有大人指使,她怎么会诬陷她的爸爸?”
担心女儿受到更大伤害,2020年11月,肖先生通过诉讼依法追要女儿的抚养权,遗憾的是,一审法院并未支持他的诉求,肖先生不服,目前已提出上诉。
与此同时,肖先生依法向公安机关控告前妻诬告陷害,请求公安机关立案调查,对包括他和前妻在内的多人进行测谎测试,澄清事实真相,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2021年2月4日,杭州市公安局拱墅区分局予以立案,目前正调查办理。
肖先生控告前妻等人诬告陷害,警方立案
2021年3月30日,在江西妇联、法院及多位专家的帮助下,肖先生终于在江西见到了自己的女儿。“女儿见我第一句话就是,爸爸,你为什么要妈妈把我带走?”朵朵告诉肖先生,外公外婆说爸爸是死爸爸,还说妈妈的男朋友有两个儿子,都比她大,但却不愿说他们的名字。
今年3月底,肖先生终于见到了女儿
肖先生告诉女儿,他还像以前一样爱她,“我根本不会怪女儿,我要让女儿打消所有顾虑,让她尽可能地释放压力,这样她才会快乐成长。”
当天,专家们通过录音录像一致分析认为,肖先生的女儿根本未被猥亵;小女孩很可怜,很压抑,有着不同于常人的成熟,希望尽快对孩子予以干预。肖先生的前妻观看完录像后,对专家的意见既未承认也未否认。
在专家和当地媒体的介入下,当天,肖先生与前妻签订了探视协议,约定肖先生每个月可以看望女儿两次,一次通过视频探望,一次实地探望。
申请国家赔偿获立案,案件明日开庭
为了彻底为自己讨回清白,2020年底,肖先生向杭州市公安局拱墅区分局提出了国家赔偿申请,要求拱墅分局赔偿自己被错误羁押及取保候审的损失,以及10万元精神损失。此外,肖先生要求拱墅区分局向他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公安拱墅分局认为,对肖先生采取的刑事拘留措施符合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取保候审措施不属于国家赔偿范围,肖先生提出的精神损失赔偿、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等请求于法无据,决定不予赔偿。肖先生不服,于2021年1月向杭州市公安局提出复议申请,杭州市公安局维持了拱墅区分局不予赔偿的决定。
肖先生仍不服,于2021年3月中旬向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国家赔偿申请诉讼,杭州中院予以立案。
肖先生申请国家赔偿一案,杭州市中院立案
在诉讼申请中,肖先生请求法院依法确认杭州市公安局拱墅区分局对他刑拘、取保候审的事实,并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请求法院判决杭州市公安局拱墅区分局赔偿他各种损失38万余元,其中精神损害赔偿30万元;判令拱墅区公安分局在省级以上媒体连续三日公开向他赔礼道歉,恢复名誉。该案将于2021年4月9日上午庭审。
肖先生申请国家赔偿一案4月9日上午开庭
“有人说我过于较真,劝我找一份工作,好好生活,不要再折腾,可是我做不到。”肖先生说,近一年来,他不停奔走,依法维权,只是为讨一个清白,给自己一个交待。
华商报记者 陈有谋 编辑 高雅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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