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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上杭县的一名男子担心自己死后不照顾年幼的儿子,决定先杀害儿子,然后自杀。
2019年11月5日,曾某用水果刀割伤儿子的脖子,并将赶来解救其儿子的民警捅伤,随后自杀未遂,但他儿子却抢救无效身亡。曾某被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提起公诉。近日,中国检察网公布了这样一起令人唏嘘的案件起诉书,起诉书还显示曾某患有精神分裂症。龙岩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显示,福建上杭县33岁的曾某因生活压力大、妻子离家出走等原因,产生厌世自杀的想法。2019年11月5日晚5时许,曾某因为没做家务而被母亲责骂,其自杀的想法更加强烈,但又担心自己死后儿子无人照顾,遂决定先将儿子杀害后再自杀。
龙岩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
当晚7时许,曾某将自己和儿子反锁在家中二楼的房间内,并要求其母亲去买酒回来给他喝,还规定了买酒的时间,若是超过时间便要杀害她的孙子。曾某的父亲得知此事后,邀请了曾某的朋友前来劝告,但曾某完全听不进去。晚8时许,朋友听见曾某儿子一直在哭喊,试图撞开房门也没能成功,便及时打电话报警。
曾某在自己规定的时间内没看见母亲买酒回来,就用自己的身体压住儿子,用事先准备好的水果刀在其儿子的脖子上割了两刀,又在房间内焚烧物品。其儿子受到惊吓,不停地哭喊挣扎,曾某又在其脖子上割了两刀,看见儿子不再动弹方才停手。
约半个小时后,民警赶到现场,民警与曾某父母朋友一起撞门,试图进入解救曾某的儿子。但曾某拿着柴刀和其他工具抗拒执法,并将一位民警捅伤。曾某在房间里还试图自杀,用水果刀和柴刀数次割自己的脖子,在房间内焚烧物品,还试图抱着儿子跳窗,但都没能自杀成功。
僵持了一个小时后,晚9时33分许,曾某终于在民警的劝说下将儿子递出房间,遗憾的是,医生现场确认其儿子已经死亡。晚10时许,在苦劝之下,曾某放下刀具爬下窗台,遂被民警控制,送往上杭县医院救治。
曾某因涉嫌故意杀人罪,于2019年11月6日被上杭县公安局监视居住,于2019年11月11日被上杭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因精神疾病鉴定停止计算办案期限);2020年9月21日经上杭县检察院批准,次日被上杭县公安局逮捕。
2021年1月21日,曾某被龙岩市人民检察院以故意杀人罪提起公诉。龙岩市人民检察院认为,被告人曾某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一人死亡,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曾某患有精神分裂症,评定为限定刑事责任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八条第三款的规定,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的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记者注意到,起诉书附件中还有一段曾氏祖训家规:报宗孝敬,教子义方,祖业扩守,品行端正,事业精专,治家勤俭,处己谦恭,待人礼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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