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抖音(抖音)中的自己伪装成单身成功男人,吸引女性加入微信号实施诈骗。
近日,洪湖市公安局峰口派出所破获一起非法利用信息网络案,抓获嫌疑人两名。
近期,峰口派出所陆续接到辖区群众反映,在网络上受骗。民警循线追查,最终掌握辖区峰口某大楼利用抖音引流工作室的具体位置。通过周密部署,民警在辖区某楼内将两名目标嫌疑人胡某(男,28岁,洪湖曹市镇人)和董某(男,26岁,曹市镇人)抓获。现场查获手机卡套34张,手机卡9张,银行卡6张,34部手机,充电装置2部,电脑主机2台。
经民警调查发现:今年6月底,嫌疑人胡某通过游戏认识网络女友程某。在程某引导下开始从事抖音引流工作,并在峰口镇凤凰大道某科技三楼以每半年5000元的租金,租下一套两室一厅的房屋用于办公。通过微信朋友圈和贴广告的形式招募了4名员工从事抖音引流。程某作为上线给胡某提供购买抖音号的QQ群,胡某和员工便通过购买抖音号和虚构抖音人设在抖音平台上添加他人,然后诱导他人添加上线提供的微信号。
“我们在抖音上将自己伪装成离异、成功的单身男士,给自己的号码进行包装,用这样的人设可以吸引更多女性添加微信号。”嫌疑人胡某如实说道,“然后上线按每成功添加一个人就给我10元或11元结算,我再按每单5元给招募人员结算,“通过这种方式,胡某获利16910元,董某作为招募人员,累计获利510元。
胡某、董某明知自己的这种行为可能会导致他人被实施诈骗行为,可是在利益的驱使下,依然铤而走险,干起了非法勾当,引流用户从而获取佣金。在被民警抓获时,两人通过此方式已非法盈利接近2万元,还“低调”称:“公司才刚刚起步。”经审讯,两人对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违法犯罪行为供认不讳。
目前,两名犯罪嫌疑人均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深挖侦办中。
民警介绍,“吸粉引流”是诈骗手段翻新的一种方式,嫌疑人通常在短视频平台发布视频吸粉,通过私信将粉丝引导至微信、QQ等第三方平台,再由电信网络诈骗集团实施诈骗。其中,刷单、杀猪盘、网络博彩都是常用手法。
对此,民警提醒市民不要轻易添加陌生人的微信,不轻易点击陌生人发来的链接,更不要轻易转账。
来源:荆州日报客户端 记者刘思楫 通讯员吴道敏 胡颖 编辑许雨齐 审核杨昌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