胶东在线消息 十一黄金周临近,我市租车市场逐渐升温。记者采访发现,近年来,汽车租赁市场出现了私家车挂靠汽车租赁公司并对外出租的现象。律师表示,私家车挂靠租赁公司出现问题难以维权,因此租车前市民一定要签订相关协议。
28日,在市区众筹汽车租赁公司记者看到,前来预订租车的市民比平时增加不少。市民李忠林告诉记者,十一期间他准备租车带全家自驾出游。“免了高速通行费,一家人只需掏油费和租车费,要比坐火车也好,大巴也好,费用要低很多。”
公司负责人谭璐介绍,店内总共有150多台车,十一期间预定量已经过半,尤其是七座以上的商务车和价格较低的经济型轿车,最受消费者青睐。谭璐说:“自驾游顾客订别克凯越和起亚K2的特别多,因为它们属于经济实惠型的,所以大众消费者比较能够接受价格。”
对于市场上出现的私家车挂靠租赁公司的情况,平安车险工作人员陈经纬告诉记者:一辆捷达私家车挂靠在汽车租赁公司,一个月出租两三次差不多就五百块钱以上的收入,对于养车来说基本上是没有什么问题。只是说保险公司有个规定是私家车在路上参加营运的,如果出现一些事故是不予理赔的,还是需要承租人去解决的。”
山东乾元律师事务所律师赵海霞提醒市民,租车出行要选择规模较大、信誉较好的正规汽车租赁公司,并签订相关合同。“在租车之前还要对所租的车进行一个全面的了解,做到心中有数;同时一定要签订书面的租车协议,以避免因责任划分不清而引发一些纠纷,尤其要注意交通事故违章责任划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