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7月13日9时49分,宜阳县119指挥中心接到报警称,位于宜阳县洛宜快速通道河下段的一辆汽车发生火灾。接到报警后,该大队迅速出动2辆消防车14名官兵赶赴现场扑救火灾。火灾烧损豫CCD637宝马X1底盘前部、前侧轮胎、引擎盖下设备、发动机及驾驶室内车座及装饰部分,直接财产损失260683元,无人员伤亡。
据车主陈先生说,2012年11月8日在洛阳豫德宝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购花了305000元购买了一辆棕色的宝马X1小型轿车,加上附加税26068元,共计331068元。一年多车辆行驶近9000公里,正准备近期前往洛阳豫德宝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保养车俩。7月13日上午,该车在宜阳返回洛阳途中,行驶至洛宜快速通道宜阳县锦屏镇河下村段时,引擎部位突然冒烟起火,当时的司机鲍先生急忙跳下车报警并用车内灭火器灭火,但由于火势较大并未扑灭。消防官兵随后赶到经过5分钟的紧张扑救,将大火扑灭。但是轿车的两个前轮已被完全烧毁,引擎部位和驾驶室也被烧成了黑乎乎的铁架。
火灾发生后,经消防部门现场勘验和询问等鉴定并出具了火灾事故认定书,起火事件为2014年7月13日9时40分许,起火部位位于豫CCD637宝马X1底盘发动机仓内,起火点为该车底盘发动机下方前端排气管部位。起火原因为豫CCD637宝马X1车气缸连杆断裂等车辆机械故障致使车辆发动机油底壳破损,导致大量机油泄露至高温排气筒系统零部件引发火灾。
华晨宝马汽车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也于8月11日出具了事故认定书,认为起火原因可能是由于发动机进水,在持续的行驶过程中连杆在曲轴的带动下打碎发动机缸体,导致大量机油泄露碰到高温的排气筒系统部件上,引发的火灾。但车主陈先生并不认同,另据司机鲍先生说,车买回后开动的不多,才跑了不到9000公里,从没有让车进过水,如果进水了我还能开车到宜阳县办事?
7月13日中午12点左右,豫德宝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将自然车拖走进行鉴定,8月19日中午12点左右,宝马车主将自燃车在洛阳豫德宝4S 店内将车用小滑轮车拖出,在门口停放等拖车,豫德宝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4S店的人看到后,强行将自燃宝马车拖进院内,经多次协商无果。现在连自燃车也强行扣押,也不予赔偿。(李中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