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知道不会有天上掉馅饼这等好事,放地下车库的车比露天停放安全,但以下这两位车主万万没想到,天上掉下来的“馅饼”将他们停在地下车库的车给砸了。
日前,家住长沙市芙蓉区万象凯旋湾小区的伍先生接到小区物管通知,停在地下车库的爱车被砸了。心急如焚的车主立马前往查看,发现自家的红色奔驰轿车天窗、前挡风玻璃、车漆等多处受损。此外,隔壁的一辆白色宝马轿车也受到波及。
据了解,被砸车辆位于小区2栋侧面正下方的地下车库,一袋从高空抛出的生活垃圾击穿了采光用的钢化玻璃,并与玻璃碴一同击中正下方的两辆私家车。
物业:已对该栋住户进行排查,但未找到肇事者
物业负责人表示,靠近地下车库采光玻璃这一侧是2栋住宅的厨房和客厅区域,整栋楼总共有26层。
事发后已对2栋住户逐户摸查,由于无人出面承担责任,且没有监控记录,目前他们也找不到这袋垃圾的主人。
车主:物业作为管理方,应先垫付车辆维修费
两位车主已致电保险公司进行车损评估,初步估计两车财产损失近6万元。长沙市芙蓉区万象凯旋湾2栋这起高空坠物事件已经过去几天了,肇事者至今还没找到。
两名车主认为,作为管理方,物业应先行垫付车辆维修费,但遭物业拒绝。
律师:可起诉该楼全体业主 物业也可被列为被告
8月6日,湖南芙蓉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钟文科表示:在找不到抛物人时,受损车车主可向法院起诉该栋楼所有业主。同时,也可以将物业方列为被告。
相比高空坠物,高空抛物的主要责任在抛物者,但物业公司作为管理方收取了业主的停车费和物业费,也应履行相关管理义务。
像高空坠物引起整栋楼住户都担责的案例也有很多。2016年3月7日中午,浙江遂昌,周某途经北街一弄堂时,弄堂一侧住宅楼的外墙水泥块脱落,导致周某头部受伤倒地不起,后虽被路人及时送医,但因伤势过重抢救无效不幸去世。
遂昌县法院一审宣判:整栋楼里33户居民共同承担赔偿死者家属989877.90元,每户人均承担赔偿29996.30元。
2014年9月,重庆康田国际小区发生高空抛物砸人事件,一名两岁多的女孩被楼上扔下的酸奶瓶砸中。女孩颅骨出现骨裂等症状,医药费花了8万多元。
由于找不到肇事者,法院判决,由整栋楼2至33层共448户不能排除实施加害行为可能性的居民承担赔偿责任,每户向原告赔偿360元。
这两起案件是找不到肇事者而全体住户挨罚,但我相信肇事者逃过了法律上的责任,但良心的责备是逃不过的,今后也将背负着“人命”而活。
高空坠物伤人砸车事故屡见不鲜,道德底线很难守?
高空坠物案例很多,其中假如只砸中车辆,那些是可以通过修复还原的,但是砸中人,那可能就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两个家庭不可磨灭的痛!还要接受刑法的制裁!
在此,茶哥号召大家,不要贪一时之快,拒绝高空抛物,支持垃圾分类,第二天上班出门再带到楼下垃圾桶统一处理。小区、街道应多宣传安全意识以及道德宣传,同时建立完善的对空监控,让制造高空坠物的缺德者无所遁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