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龙网8月17日14时30分讯 2017年08月14日17时09分,正值下班高峰时段,在大石路彭家花园路口,一辆从大坪开往石桥铺方向的雷克萨斯越野车与前方的宝马轿车相撞,后导致宝马车与前方的福克斯轿车发生追尾。
据了解,雷克萨斯驾驶员陈先生驾车与前方宝马车发生追尾,追尾后未采取紧急制动,车辆继续前行,造成宝马车与前方福克斯轿车发生碰撞。造成三车受损,宝马车内两个月大的婴儿受到惊吓。
据雷克萨斯和宝马车驾驶员说,事故发生后,他们都惊出一身冷汗,不是因为车辆损失较大,而是因为宝马车内有一个两个月大的婴儿。
据民警介绍,此次事故虽然造成了三车受损严重,但庆幸的是宝马车内安装了婴儿座椅,婴儿仅受到轻微惊吓,未受伤,经医院检查,并无其他不适。如果未安装安全座椅,后果将不堪设想。
据悉,雷克萨斯驾驶员陈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三条一款“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后车应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第二十二条第一款“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之规定,应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交巡警提醒广大驾驶员朋友,有儿童乘车时一定要安装儿童安全座椅,驾车要保持安全距离,发生追尾后立即松油门,采取紧急制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