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张老师在奥迪4S店买车时,4S店安徽在汽车销售服务公司承诺进行10次维修、出具书面证明、仅得到一次维修后,不承认合同外的内容是“白标”,公司不承认。
张先生经朋友介绍于2018年12月在位于合肥长江西路的安徽奥祥汽车销售服务公司购买了一辆奥迪A8,在提车之前,张先生没有去过奥祥4S店,在提车的当天去给新车入户,到了交警队才发现新车4个车窗上的玻璃有异响和划痕,当时询问4S店工作人员,工作人员说上完牌后回店内检测。到店后4S店把整个车的4个门板全拆卸后,也没处理好问题,当时公司销售人员给他一个优惠:免费保养十次,后续再处理此问题。
据张先生提供的书面材料显示,一份名为“赠送保养券申请”的材料显示,赠送金额为常规保养×10,并有经办人和领导签字,加盖有安徽奥祥汽车销售服务公司的公章,时间为2019年1月26日,之前买车入户当天没有盖章。张先生不放心,后续又让4S店工作人员补盖公章。
张先生称,但就在享受过一次保养后,奥祥公司却停止了此项赠送,并表示这个材料无效,因为他们公司没有这个章。
张先生向奥迪总部投诉数次,奥祥公司仍无动于衷,原先的销售经理已经辞职,而现任的销售部门对此拒不承认,并称材料上的章是“假章”,令他很恼火。
安徽奥祥汽车销售服务公司销售部销售总监张乃坤对此回应称,保养申请材料是属于合同以外的,我们只认合同和补充协议,这种“打白条”的是属于个人行为。
记者:这上面既有奥祥公司的章,也有经办人和领导签字。
张总监表示,这个如果是出去盖个萝卜章,没有办法鉴别,如果在合同范围以内的,那又是另一说。
记者:这个章如果不是奥祥公司的公章,那么只能是私刻公章,奥祥有没有报案呢?
张总监称:“还没有报案,而且这个员工已经离职了。谁承诺的谁兑现。对于合同以外的内容,公司没办法兑现。如果消费者张先生有异议,可以走司法途径。”
“如果一个销售人员只为了给客户优惠,而去进行私刻公章等违法行为,在逻辑上可能说得通?”
张总监表示,前期已积极地和客户进行沟通,双方还未达成一致,还是希望能妥善处理。但张先生表示,公司方面没有人和他联系过,也没人处理此事。
安徽怀谷律师事务所孙刚律师认为,第一,公司未能证明公章是私刻的,因此关于私刻公章的说法是不成立的;第二,即便公章是私刻的,但保养申请有公司当时员工和领导的签字,且是在销售公司场所签字认可,该保养申请也是有效的;第三,公司应按照保养申请提供服务,如果公司认为员工私刻公章的行为导致公司利益损失,可以向员工进行追偿。
来源:市场星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