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在浙江温州的一个路段,肖老师骑电动车闯红灯,与奥迪车相撞,奥迪车前部被刮伤。
交警认定
肖先生驾驶电动车不按信号灯指示通行,
负事故全部责任,
这就意味着奥迪车前车受损的3万元修理费
和自己车子的损毁费用
都需要肖先生一力承担
行人或非机动车闯红灯违法交通规则
导致机动车避让不及时
发生的事故不在少数
但在判定责任的时候
交警总会本着保护弱势群体,
车主有保险的原则
建议车主承担全部责任
然后由保险公司赔偿
虽说车主的损失转嫁到保险公司身上
但不是自己的责任却要承担全责
心里还是憋屈
更何况
商业车险费率改革后
频繁出险,
会直接影响车主的保费。
行人闯红灯您怎么看?
1.罚款通报工作单位
2.造成交通事故,行人全责
3.不能全怪行人,红绿灯设置有问题
4.主要是行人素质不过关
5.车主还是要适当避让行人的
实际上,行人、非机动车导致交通事故,机动车属于无过错方是存在很大争议的
我国交通法明确规定
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慢行;遇到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应当停车让行,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灯的道路时,遇到行人横穿马路,应当避让。
而当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时
交通法规定:
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按照以下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由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和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不承担超过10%的赔偿责任。
不管怎么说,机动车作为有保险的,有保障的一方,责任系数要远远大于非机动车与行人
车主应该如何避让行人,降低此类事件的损失呢?
1.行人从右至左通过人行横道但未抵达道路中心线时,位于左侧车道内车辆应减速让行,确保行人安全通过。
2.行人位于非机动车道等待时,未进入机动车道之前,机动车道内行驶的机动车应该提前减速让行,确保安全的前提下谨慎通过。
3.行人进入机动车道的斑马线,机动车未停车让行的,视为违法行为。
4.行人进入机动车道的内斑马线,所在机动车道内的机动车应该停车让行,相邻机动车道内机动车应该减速让行。机动车未停车让行或未减速让行的属于违法
5.行人已在道路中心线区域内等待或越过中心线后,机动车应该停车让行,为停车让行的则被视作违法
6.行人在机动车、非机动车混合通行道路上行走时,所在机动车道内应该停车让行,相邻车道内机动车应该减速让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