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总觉得金庸是很喜欢程灵素的,虽然他作为杰克苏的代表作家,一以贯之喜欢的是绝色美女——美女在他手里还分美貌等级,而美貌等级一定程度上昭示命运。大体上,与男主琴瑟和谐的是美中最美的那个。一般美貌的、或者已经很美貌只是未臻女主之绝色的人儿们,常是郁郁终老,甚至下场凄惨,当然也有阿九公主这样的例外。
但程灵素作为飞狐系列最不漂亮的女性角色,结局如此,倒像是没有办法。“雪山飞狐”写在前头,胡斐早就许给了苗若兰,当时作者还未有程、袁二人。既然圆满不可得,金庸索性放开手脚,写袁写得七颠八倒,写程却写得荡气回肠。
金庸下笔一向端凝,笔头牢牢钉住人物本身,很少大发议论。譬如阿朱之死是大关节,他写的尽是萧峰,写他“一颗心几乎也停止了跳动”,写他多少次以真气内力输入她体内盼她醒转,写他舍不得往她脸上撒土,写他说“四海列国,千秋万载,就只一个阿朱”。
而程灵素死时,他除了大段大段描绘胡斐如同深夜梦魇般的所思所痛,自己个儿还少见地忍不住跳出来直抒胸臆:
“很凄凉,很伤心,可是干净利落,一了百了,那正不愧为“毒手药王”的弟子,不愧为天下第一毒物“七心海棠”的主人。少女的心事本来是极难捉摸的,像程灵素那样的少女,更加永远没人能猜得透到底她心中在想些什么。”
她是救情郎的牺牲者,又决不仅仅是。她是作为“毒手药王”的传人清理门户,是作为七心海棠的主人为世间铲奸除恶。许许多多女性角色的死亡,紧扣一个情字,像喀丝丽、阿朱、岳灵珊、戚芳、马春花,而程灵素的死要复杂得多。
金庸笔下女子,我最爱四人:程灵素,霍青桐,中年黄蓉,仪琳。仪琳是性灵人物,其他三个有一重要的共同点是她们心血所系之深广繁复,已远不止一个情郎。这三个都有超群的智谋(其他如赵敏、任盈盈几位在智计上还得稍往后排)。黄蓉家学渊源,见识广博,富有急智,能言善辩,年幼时已显露日后运筹帷幄之能。霍青桐不算天赋型选手,既挺身挑起重担,便是日日殚精竭虑,极分轻重,极有大局观。而程灵素的本事,属于“可惊可怖”、令人难以置信的范畴。她不是诱导你往陷阱处走,她早就在你本来的必经之路上等你,一步、两步、三步都算准了你,并且有无人匹敌的专业技能来套牢你。
这么有本事的人儿,让我感念最深的,却是她的慈悲。她自陈“生平从未杀过一人”。何止于此。医毒两面,给她揉成了一体。一边着手成春救人于危难,一边惩戒之中留有余地,给人往向善处铺引道路。胡斐见她的第一面,她在一夜间环环相扣做成了无数事情。不但调停师门是非,协助师兄师姐迁居,指引他们改过迁善,还在百忙中留出一环来,专门给受过迫害的王铁匠出气,特地费心为身边非亲非故的寻常人争取权益。
最后药王庙对决,下意识扶师姐的那一把,她最终也是死在自己的慈悲心上。
她的仁慈中还特别有忠厚的一面。金庸笔下多“妖女”,杀人坑人不留情的一大把,能收敛改过就是好孩子,至于刻薄调戏作弄人,那都是增添情趣的小节。而程灵素平日里待人却极郑重,对王铁匠如此,对袁紫衣也是如此。袁紫衣为人的别扭就不说了,抢掌门系列活动说起来是有正大的目的,但执行过程中,为了自己有趣,或为了向心上人示威/逗趣,对平白受累之人作了许多完全不必要的戏弄。程袁二人初次正照面,袁明知程武功不如她,还是向她出手,拿她向胡斐作酸。反观程,悄悄给袁下药是为了阻止她继续妨碍胡斐追凶,明了情由后,还打算再悄悄下解药,总之即使是情敌,也没有丝毫想要让她尴尬的企图。
袁讲述自己的曲折身世,程听得泪盈于眶。其实她自己的身世未见得好了多少。她孤伶地长大,自卑酸楚之心贯穿一生。多少人就此理直气壮地对人刻薄,她却相反,不但自己一副慈厚心肠,更珍重宝贵别人有这样的品质。胡斐少年高手,慷慨潇洒,但程灵素对他一夕倾心,却是因为他是个好人,是个善良的为别人考虑的人。
程灵素干不出把人留在水塘里卷走所有衣服这种事,并不意味着她开不来玩笑,只是她在玩笑之下通常藏有好意——“五百斤的大牯牛也没你重!”她的幽默感是有手笔的。天下掌门人大会,规模宏大戒备森严高手云集,红花会群豪几个来回都未能真正撼动。她呢,以一个小老太婆的形象穿插来去,搞了几句笑、丢了几枚小爆竹,抽了几管烟斗,这朝廷盛事就在谈笑间灰飞烟灭了。
这种幽默感建立在她异乎寻常的冷静和胆魄之上。要知道掌门人大会高手之多,连胡斐都感到戒惧。而能有这般胆量,她的胸襟格局本就宽广。苗人凤得知有过过节的毒手药王已经逝世,宁愿眼瞎不愿暗中占人便宜,原是极为慷慨磊落之举,但程灵素淡淡一番对“无嗔”的解释,竟让他在这小姑娘面前自觉不长进,将人瞧得小了。无嗔和尚无疑对程灵素的品性和胸襟有着重大影响,他和胡一刀一样,在书中世界里斯人已逝,余音绕梁。
说起来,胡斐对她的正面影响也不可忽略。世情黑暗,能洁身自好不为鹰犬就是江湖好儿女了。而少年胡斐不是退隐的性子,他勇奋精进,人救得一个是一个,抱不平打得一个是一个,即使遇见挫折,也不退缩,而是吸取经验,追究计较到底。
程灵素没了唯一疼她的师父,身居狼心狗肺的师兄师姐之侧,本来在洞庭湖边活得清寡冷淡。结果一个不知死活的飞扬小子上前来问她:“姑娘,上药王庄走哪一条路?”一把把她拖进了外面更大的世界。
“飞狐外传”的好看之处,一大半是胡斐和程灵素在一起的旅途。从初见的一夜折腾,治眼,石屋拒敌,到追杀凤天南,帅府救人,华拳抢掌门,天下掌门人大会,到陶然亭和那一场无常离别。其中不乏曲折离奇处,惊心动魄处,绝地逢生处。但同时让人津津有味的,还有大量平淡过日子的细节。
比如胡斐一身绝艺,跑到程灵素这儿来,尽干些没有技术含量的活,浇粪啦,挑担啦,扇风啦,锄花啦。
比如做吃家常饭。一直不能忘怀胡斐奔波劳累后,程灵素端出来的三菜一汤:“三碗菜是煎豆腐、鲜笋炒豆芽、草菇煮白菜,那汤则是咸菜豆瓣汤。”他们治完苗人凤的眼睛,接下来第一件事也是做饭炒菜。要知道,令狐冲和任盈盈在一起,经常只能在山谷里吃“精彩的焦蛙”。
比如程灵素连夜给胡斐改衣服。比如胡斐照顾累趴的程灵素睡觉,把她抱到床上,给她拉一张薄被盖好。
还有逛街。两个乡巴佬进了城,穿了新衣到处逛,还买了几串糖葫芦边逛边吃。这实在是开始有谈恋爱的味道了。
真的,如果还有时间,我相信水也是可能流向另一个方向的。这不是悲哀的祈望,而是水到渠成的自然。
胡斐一开始喜欢上袁紫衣完全可以理解,那俏丽身形在心头的辗转,那相互的比拼、调笑,乃至嫌隙造成的心潮起伏,都正合少年心性。至于对方到底是怎样的人,其实并不通晓。
程对于胡,则是润物无声。程自认识胡的第一夜起,就对他深信不疑,而胡对她的彻底信任还有一个建立的过程。胡斐和少年陈家洛不同。陈家洛是忌讳、不喜欢女人能干。而胡斐作为大侠父亲死于毒药的遗孤,是对毒药有本能的提防,这种提防之心一开始也多少延伸到了程的身上。一旦对程灵素疑虑尽消,对这个妹子的智识本领从来都是“欢喜赞叹”。他照顾保护她,也从来都是大胆放手地倚靠她。
石屋拒敌之时,两人已经生死同心,亲密无间。如果有更多一点时间,年轻的胡斐也许会更多地了解到时间的力量,相处的力量。也许会知道,经历了那么多危难又经历了那么多平淡还能心心相印的知己,其中的坚不可摧之处,岂是能够轻易抛却舍下?
也许他潜意识中已经触及到什么。当初结拜兄妹,胡斐只是出于怜惜。而她终于死去的时候,他差点一起跟着死了。虽然只是一时意气,单单结拜之义也是激荡不出殉情的意气的吧。他那时的伤心,是以陈家洛哭香香公主作比的。
那时他觉得对不起她,自己十七八遍挂在心上的是另一个姑娘。十年之后,他留了一部大胡子,记着的是她。可惜是没什么可惜的。就像金庸转赠给程灵素的印章,她本是素情自处。一个人来世上一遭,活到这种程度,实在也没有遗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