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瓶梅》是写山东青霞一角西门庆一家兴衰与他妻妾之间争斗的人情小说。
照例说,如一般人情小说那样,《金瓶梅》是可以不写及朝廷大政的,但它偏偏涉及到,而且涉及得非常深入。作者偏偏要在一个朝廷的衰败这样特定的时代背景下展开他的西门庆的故事。这不能不说是作者的高明之处、深刻之处。为了搞清楚《金瓶梅》写作的时代背景及作者的政治态度、思想倾向等问题,我们有必要对小说中写及的历史事件,择其要者加以考证、研究。宇文虚中劾倒杨提督
这是《金瓶梅》中写及的第一个重大的历史事件,事在第十七回。西门庆女婿陈经济仓卒前来投亲避难,原因是“北虏犯边,抢过雄州地界,兵部王尚书不发人马,失误军机,连累朝中杨老爷(杨戬)俱被科道官参劾太重。圣旨恼怒,拿下南牢监禁,会同三法司审问。其门下亲族用事人等,俱照例发边充军”。陈经济之父陈洪和西门庆均被列入亲党查办。小说中抄录了一张“行下来的文书邸报”,交待了此事的始末:
兵科给事中宇文虚中等一本,恳乞宸断,亟诛误国权奸,以振本兵,以消虏患事。……今招夷虏之患者,莫如崇政殿大学士蔡京者:本以邪奸险之资,济以寡廉鲜耻之行,谗谄面谀;上不能辅君当首,赞元理化,下不能宣德布政,保爱元元,徒以利禄自资,希宠固位,树党怀奸,蒙蔽欺君,中伤善类,忠士为之解体,四海为之寒心,联翩朱紫,萃聚一门。迩者河湟失议,主议伐辽,内割三郡,郭药师之叛失陷,卒致金虏背盟,凭陵中夏:此皆误国之大者,皆由京之不职也。王黼贪庸无赖,行比俳优,蒙京汲引,荐居政府,未几谬掌本兵,惟事慕位苛安,终无一筹可展。逎者张达残于太原,为之张皇失散;今虏之犯内地,则又挈妻子南下,为自全之计;其误国之罪,可胜诛戮。杨戬本以纨裤膏梁,叨承祖荫,凭籍宠灵,典司兵柄,滥膺阃外,大奸似忠,怯懦无比。此三臣者,皆朋党固结,内外萌蔽,为陛下腹心之盅者也。数年以来,招灾致异,丧本伤元,役重赋烦,生民离散,盗贼猖獗,夷虏犯顺,天下之膏腴已尽,国家之纪纲废弛,虽擢发不足以数京等之罪也。……伏乞宸断,将京等一干党恶人犯,或下廷尉,以示薄罚;或置极典,以彰显戳;或照例枷号;或投之荒裔,以御魑魅。庶天意可回,人心畅快,国法已正,虏患自消。天下幸甚,臣民幸甚。奉圣旨:蔡京姑留辅政。王黼、杨戬便拿送三法司,会问明白来说。钦此钦遵。续该三法司问过,并党恶人犯王黼、杨戬,本兵不职,纵虏深入,荼毒生民,损兵折将,失陷内地,律应处斩;手下坏事家人、书办、官掾、亲党:董升……陈洪、黄玉、贾廉……等,查出有名人犯,俱问拟枷号一个月,满日发边卫充军。
《金瓶梅》中的这一大段文字,有一定的史料根据,但又不完全符合史实。具体考证如下:
一、“迩者河潢失议,主议伐辽”。
这是小说中宇文虚中弹劾蔡京的一大罪责。宋徽宗执政时期,北部边患有辽、西夏、金。政和五年(1115),女真奴隶主首领阿骨打建立金国,随即伐辽,辽屡败。徽宗、蔡京、童贯等密谋,欲联金灭辽,乘机收取燕云。《宋史纪事本末》卷五十三《复燕云》篇载:
(宣和二年)八月,金人来议攻辽及岁币,遣马政报之。初,赵良嗣谓金主曰:“燕本汉地,欲夹攻辽,使金取中京大定府,宋取燕京析津府。”金主许之,遂议岁币。金主因以手札付良嗣,约金兵自平地松林趋古北口,宋兵自白沟夹攻;不然,不能从。因遣勃堇偕良嗣还以致其言。帝使马政报聘,书曰:“大宋皇帝致书于大金皇帝,远承信介,特示函书。致讨契丹,当如来约,已差童贯勒兵相应。彼此兵不得过关,岁币之数同于辽。”仍约毋听契丹讲和。
后辽朝被金所灭,徽宗将原本贡献给辽朝的岁币,全部献给金朝。宋、金的第一个协议,宋朝就确认了贡纳岁币的屈辱条件。
二、“北虏犯边、抢过雄州地界”。
陈洪给西门庆的信中说:“兹因北虏犯边,抢过雄州地界,兵部王尚书不发人马,失误军机。”此事发生在宣和四年(1122)。其年三月,金人来约夹攻辽。金兵攻陷辽中京、西京。辽朝的天祚帝逃入夹山。燕京留守耶律淳被辽臣拥立称帝。徽宗、王黼任童贯为统帅,蔡攸为副帅,领兵伐辽。《宋史纪事本末》卷五十三《复燕云》篇载:
(宋军)分兵为两道,(种)师道总东路兵趋白沟,辛兴宗总西路兵趋范村。(五月)癸未,耶津淳闻之,遣耶律大石、萧干御之。师道次白沟,辽人而前,击败师道前军统制杨可世于兰沟甸,士卒多伤。……丁亥,辛兴宗亦败于范村。
六月己丑,种师道退保雄州。辽人追击至城下。帝闻兵败,惧甚,诏班师。
秋七月,王黼闻耶律淳死,复命童贯、蔡攸治兵,以河阳三城节度使刘延庆为都统制。
(十月)癸巳,童贯遣刘延庆、郭药师将兵十万出雄州,以郭药师为乡导,渡白沟。……(刘延庆)至良乡,辽萧干率众来拒,延庆与战而败,遂闭垒不出。……(郭药师袭入燕京),(萧)干举精甲三千还燕,巷战。光世渝约不至,药师失援而败。……自熙(熙宁)、丰(元丰)以来所储军实殆尽,(宋军)退保雄州。
以上为史书所载,“北虏犯边,抢过雄州地界”之史实。
三、“内割三郡”。
宣和七年(1125),金灭辽后,便将侵掠的目标转向宋朝,分兵两路,大举南侵。一路由粘没喝率领,进攻太原;一路由斡离不率领进取燕京。两路军势如破竹,宋军无以为抗。不久金军直向宋国都东京进发。徽宗无奈退位,钦宗即位。靖康元年(1126),钦宗被迫下诏亲征,命李纲为兵部侍郎、亲征行营使,后又命其为尚书右丞、东京留守,领兵守城。其时,金军已兵临东京城下,钦宗派李棁去金营议和。据《宋史纪事本末》卷五十六《金人入寇》篇载:
斡离不谓之曰:“……今若欲议和,当输金五百万两,银五十万两,牛马万头,表段百万匹,尊金帝为伯父,归燕、云之人在汉者,割中山、太原、河间三镇之地,而以宰相、亲王为质,送大军过河,乃退耳。”
(钦宗完全答应金人的条件),金币、割地、遣质、更盟,一依其言。遣沈晦以誓书先往,并持三镇地图示之。
这就是《金瓶梅》所写的“内割三镇”。从以上所引史料可见,小说所写真假相杂,其不符合史实处甚多,现列举如次:
一、 时间问题。如上文所考,徽宗、蔡京、童贯等“主议伐辽”,即联金灭辽,乘机收取燕京,动议在政和元年(1111),实际实施在宣和二年(1120);辽兵“抢过雄州地界”在宣和四年(1122);“内割三郡”在靖康元年(1126)。而根据《金瓶梅》故事的编年,第十七回所写的情节,当发生在政和五年(1115)。由此可见,小说将“北虏犯边,抢过雄州地界”之事提前了七年,将“内割三郡”之事提前了十一年。
二、蔡京的罪责问题。小说所写宇文虚中的递本中,详诉蔡京的罪状,分明是一篇讨蔡檄文,称其:“迩者河湟失议,主议伐辽,内割三郡,郭药师之叛失陷,卒致金虏背盟,凭陵中夏:此误国之大者,皆由京之不职也。”但一查宋史,不对了。据《宋史纪事本末》卷四十七《蔡京擅国》篇载:宣和二年(1120)“六月戊寅,诏蔡京致仕。京专政日久,公论益不与,帝亦厌薄之”。蔡京以太师鲁国公退相位,由王黼为太宰(左相)。而“金人来议攻辽及岁币”,徽宗主议联金伐辽,接受将原本贡献给辽的岁币全部献给金朝的屈辱条件的事,发生在宣和二年八月间,即蔡京退位以后的两个月。“北虏犯边,抢过雄州地界”事,发生在蔡京退位以后的两年(宣和四年)。可见这些事件与蔡京并无牵涉。蔡京虽于宣和六年(1124)十二月重新起用“复领三省事”,第四次当国,但于宣和七年(1125)夏四月又免官。而“内割三郡”事发生在靖康元年(1126)。且据《宋史纪事本末》卷五十六《金人入寇》篇载:“李邦彦等力劝帝从金议”,“李邦彦等言:‘都城破在朝夕,尚何有三镇?’于是帝一依其言,遣沈晦以誓书先往,并持三镇地图示之”。可见,决定割地者为钦宗帝,劝帝割地者为李邦彦,此事与蔡京又无涉。这如何能算是蔡京的罪责。小说将这些罪责都算在蔡京头上,显然与史实不符。
三、王黼罪责问题。小说所写邸报中称:“王黼、杨戬本兵不职,纵虏深入,荼毒生民,损兵折将,失陷内地,则律应处斩。”宇文虚中劾王黼云:“谬掌本兵,惟事慕位苟安,终无一筹可展。……今虏之犯内地,则又挈妻子南下,为自全计,其误国之罪,可胜诛戮。”据《宋史》卷四百七十《王黼传》载:王黼,字将明,崇宁进士。多智善佞。宣和二年(1120),蔡京致仕,王黼为太宰(左相)。徽宗欲联金伐辽,大臣多不为可。王黼则竭力支持,遂由此兴兵伐辽,终成纵虏深入,损兵折将,失陷内地,荼毒生民。可见《金瓶梅》对王黼的谴责,基本上以史实为据。但王黼之死,则非为纵虏深入而处斩。《王黼传》云:
钦宗在东宫,恶其所为。郓王楷有宠,黼为阴画夺宗之策。……盖欲以是撼摇东宫。
钦宗受禅,黼惶骇入贺,阁门以上旨不纳。金兵入汴,不俟命,载其孥以东。诏贬为崇信军节度使,籍其家。吴敏、李纲请诛黼,事下开封尹聂山,山方挟宿怨,遣武士蹑及于雍兵南辅固村,戕之。民家取其首以献。帝以初即位,难于黼诛大臣,托言为盗所杀。
这就是王黼被杀的原因与过程,小说所写不合史实。
四、杨戬罪责问题。小说写杨戬的罪责与王黼同:本兵不职,纵虏深入,损兵折将,失陷内地,律应处斩。但一查宋史,可谓差之远甚。《宋史》卷四百六十八《杨戬传》载,宦官杨戬,少主掌后苑。徽宗即位,渐受宠信。官至太傅,势与梁师成相匹。浸淫于京东西、淮西北一带根括民田。苛捐杂税,横征暴敛,民众深受其害。但杨戬并未治兵伐辽,“宣和三年,戬死,赠太师、吴国公”。而徽宗的联金伐辽战争开始于宣和四年,纵虏深入,失陷几地、内割三郡等等一系列事件,均在杨戬死后。小说将这些统统算作杨戬的罪责,实在是冤枉了他。
其实,根据这一段史实来考察,参与决策并实施“联金伐辽”战争的,除徽宗帝、蔡京(早期决策)、王黼外,还有一个重要人物并不是杨戬而是童贯。宦官童贯,字道夫,开封人。因善迎合徽宗意图而获宠,与蔡京相勾结,领枢密院事,权比宰相,握兵权二十年,势倾一时。据《宋史纪事本末》卷五十三《复燕云》篇载:政和元年(1111)九月,“童贯使辽。童贯既得志于西羌,遂谓辽亦可图。因请使辽以觇之”。同年十月载燕人马植归,与谋联金灭辽,“帝嘉纳之”,“图燕之议自此始”。童贯是主议联金伐辽的最初动议者。宣和二年,“时童贯密受旨图燕”。宣和四年,“金人来约夹辽,命童贯为河北、河东路宣抚使,屯兵于边以应之”。五月庚辰,“童贯至高阳关”,“分兵为两道,师道总东路兵趋白沟,辛兴宗总西路兵趋范村”。两路兵均被辽兵所败,种师道退保雄州。十二月辛卯,“金克辽燕京。时童贯再举兵伐燕,不克成功,惧得罪。乃密遣王瓖如金,以求如约夹攻。金主分三道进兵,遂克燕”。由此不难发现,童贯不仅是联金伐辽的决策者,而且是实施者(主帅),更是纵虏深入、失陷内地的罪魁。律应处斩者当不是杨戬而是童贯。《金瓶梅》可谓张冠李戴,将童贯误为杨戬,这不能不说是作者的失误。这说明《金瓶梅》作者对这一段历史并不十分熟悉,创作时也没有对此作认真的考查。
五、宇文虚中的上书问题。小说是通过宇文虚中的上书来写这段历史的。历史上的宇文虚中确有这样一个类似的奏疏。宇文虚中,字叔通,成都华阳人,累迁中书舍人。据《宋史》卷三百七十一《宇文虚中传》载:
宣和间,承平日久,兵将骄惰。蔡攸、童贯贪功开边,将兴燕云之役,引女真夹攻契丹,以虚中为参议官。虚中以庙谟失策,主帅非人,将有纳侮自焚之祸,上书言:“……今边圉无应敌之具,府库无数月之储,安危存亡,系兹一举,岂可轻议?且中国与契丹讲和,今逾百年,自遭女真侵削以来,响慕本朝,一切恭顺。今舍恭顺之契丹,不羁縻封殖,为我蕃篱,而远逾海外,引强悍女真以为邻域。女真藉百姓之势,虚喝骄矜,不可以礼义服,不可以言说诱,持卞庄两斗之计,引兵逾境,以百年怠惰之兵,当新锐难抗之敌,以寡谋安逸之将,角逐于血肉之林,臣恐中国之祸未有宁息之期也。”
《宋史纪事本末》卷五十三《复燕云》篇,载此疏更详,其文末还有言曰:
傥臣言可采,乞降诏旨,罢将帅还朝,无滋边隙,俾中国衣冠礼义之俗,永睹升平,天下幸甚。
两相对照,虽然在反对联金伐辽问题上有相似之处,但落脚点大相径庭:小说中写的是参劾蔡京等误国之罪,而史实是要求“乞降诏旨,罢将相还朝,无滋边隙”。此外,上书的结果亦南辕北辙:小说所写为徽宗帝从其言,王黼、杨戬“律应处斩”;而历史事实是:“书下三省,黼读之大怒,捃摭他事,除集英殿修撰,督战益急,而此事始不可收拾矣”(《宋史纪事本末·复燕云》)。于此可见,《金瓶梅》所写又与史实不符。
综上所考,《金瓶梅》所写宋徽宗朝联金伐辽,纵虏深入、内割三郡及宇文虚中参劾蔡京、杨戬事件,有一定的历史依据,但又作了很大的加工改造。《金瓶梅》是一部小说而不是史书,作者在创作时根据自己的创作宗旨和情节发展的需要,对史实进行加工改造,这完全是可以的。问题是作者为什么要这样做?认真研究一下小说中的这一段文字,我们不难发现,作者在运用典型化的艺术手段,努力概括一个时代的重要特征,即内忧导致了外患,两者互相结合,严重威胁国家的安全。内忧者,皇帝昏庸,奸相专政,朝廷已腐败到极点;外患者,异族不断入侵,边事频繁,腐败的朝廷不仅无以为抗,而且纵虏深入,以致整个封建王朝无可挽救地走向灭亡。众所周知,《金瓶梅》明托宋事而实写明事,作者抨击的矛头所向不是宋代而是明代。那么明代的哪一个时期,与小说所写的内忧与外患交加的时代特征相类似呢?我认为是嘉靖朝。
吴晗先生在《〈金瓶梅〉的著作时代及其社会背景》一文中认为:《金瓶梅》“写的是万历中年的社会情形”文载《文学季刊》创刊号(1934年1月),此论似不确。明代万历朝恰恰没有出现一个奸相专政的误国事件,也没有北部边患问题。万历初年,张居正当国,采取一系列措施,一面加强边防,一面对俺答采取安抚睦邻政策,致使汉蒙两族通好互市,相安无犯。参见《明史纪事本末》卷六十《俺答封贡》篇。而靖嘉朝则世宗昏愦,奸相严嵩专政误国。严嵩大量侵吞军费,边将为贿赂严嵩亦大量克扣军饷,士卒多次哗变,边防力量衰竭,纵使北部蒙古鞑靼部大肆入侵。嘉靖二十五年,靼鞑骑兵进犯延安府,深入三原、泾阳等地杀掠;二十六年,谋犯延安、宁夏;二十七年进扰宣府;二十九年,进犯大同,又东去攻打古北口,直犯京师,在北京城下烧杀抢掠。明军不敢出战,京郊损失惨重。在如此边患严重的时刻,严嵩仍不为国计,而借计陷害异己。嘉靖二十五年,总督三边兵部侍郎曾铣力主收复河套,得到内阁首辅夏言的支持,并出击取胜。而严嵩为谋夺夏言首辅位,进谗言。《明史纪事本末》卷五十八《议复河套》篇载:二十七年,“严嵩积憾言,且欲躐其首辅,于是因灾异疏陈缺失,谓:‘曾铣开边启衅,误国大计所致。夏言表里雷同,淆乱国事,当罪’。遂罢言,逮铣诣京。”后曾铣、夏言均被处斩,“大权悉归嵩矣。”嗣后,俺答汗又直犯北京,严嵩授计于兵部尚书丁汝夔,“令诸将勿轻战”。据此以观,《金瓶梅》对蔡京误国、纵虏深入的叙述,不正是对严嵩误国、纵虏深入的真实反映吗?
小说中宇文虚中的疏本,历数蔡京的种种误国罪责,指蔡京则不可(与史实不符),影射严嵩则很贴切。查明史,嘉靖二十九年,刑部郎中徐学诗上言:
外攘之备,在急修内治;内治之要,贵先正本原。今大学士嵩,位极人臣,贪渎无厌,内而勋贵之结纳,外而群小之趋承,辅政十年,日甚一日。酿成敌患,其来有渐,……臣请亟罢嵩父子,以清本源。(《明史纪事本末·严嵩用事》)
嘉靖三十二年,兵部员外郎杨继盛上疏论严嵩十大罪,略曰:
夫大臣专政,孰有过于嵩者,……挟一人之权,侵百官之事。……俺答犯内深入,……误国家之军机。……臣恐天下之患,不在塞外而在域中。……陛下听臣之言,察嵩之奸。……重则置之宪典,以正国法;轻则谕令致仕,以全国体。内贼去,而后外贼可除也。(同上书)
将徐学诗、杨继盛的两个疏本与小说中的宇文虚中的疏本作些比较,相同之处甚多:一、历数严嵩(蔡京)罪状大同小异;二、阐明内忧导致外患的观点完全一致;三、罪责严嵩(蔡京)的目的完全一致;四、要求皇帝对严嵩(蔡京)严加治罪的愿望亦相同。由此可见,《金瓶梅》所写宇文虚中弹劾蔡京、杨戬事,正是明代嘉靖时期,诸大臣弹劾严嵩事的艺术再现。早在明代万历末年,沈德符在《野获编》中就指出:《金瓶梅》“指斥时事,如蔡京父子则指分宜(严嵩父子)。”清代康熙时人宋起凤在《稗说》中也说:《金瓶梅》“以蔡京父子比相嵩父子”。他们的说辞如此一致,恐非无知妄说吧。
蔡太师奏行七件事
《金瓶梅》第四十八回写道:
一日,蔡太师条陈本,圣旨准下来了。来保央府中门吏抄了个邸报,带回家与西门庆瞧。端的上面奏行那七件事?
“崇政殿大学士吏部尚书鲁国公蔡京一本:陈愚见,竭愚衷,收人才,臻实效,足财用,便民情,以隆圣治事。
第一曰:罢科举取士,悉由学校升贡。……国家始制考贡之法,各执偏陋,以致此辈无真才,而民之司牧何以赖焉?……今后取士,悉遵古由学校升贡。其州县发解礼闱,一切罗(罢)之。……
二曰:罢讲议财利司。切惟国初定制,都堂置讲议财利司。盖谓人君节浮费,惜民财也。今陛下即位以来,不宝远物,不劳逸民,躬行节俭以自奉。盖天下亦无不可返之俗,亦无不可节之财。惟当事者以俗化为心,以禁令为信,不忽其初,不驰其后,治隆俗美,丰亨豫大,又何讲议之为哉?悉罢。
三曰:更盐钞法。……今合无遵复祖宗之制盐法者。诏云中、陕西、山西三边,上纳粮草,关领旧盐钞,易东南淮浙新盐钞,每钞折派三分,旧钞搭派七分。今(令)商人照所派产盐之地,下场支盐。亦如茶法,赴关秤验,纳息,请批引,限日行盐之处贩卖。如遇过限,并行拘收,别买新引。增贩者具属私过。如此,则国课日增,而边储不乏矣。
四曰:制钱法。……国初琐屑不堪,甚至杂以铅铁夹锡。边人贩于虏,因而铸兵器,为害不小。合无一切通行禁之也。以陛下新铸大钱——崇宁、大观通宝,一以当十。庶小民通行,物价不致于踊贵矣。
五曰:行结粜俵籴之法。……近有户部侍郎韩侣题覆钦依:将境内所属州县,各立社会,行结粜俵籴之法。保之于党、党之于里,里之于乡,倡之结也。每乡编为三户,按上上、中中、下下。上户者纳粮,中户者减半,下户者递派。粮数关支,谓之俵粜。如此,则敛散便民之法得以施行。而皇上可广不费之仁矣。惟责守令,核切举行,其关系盖匪细矣。
六曰:诏天下州郡纳免夫钱。……今承平日久,民各安业,合颁诏行天下州郡,每岁上纳免夫钱,每名折钱三十贯,解赴京师,以资边饷之用。……
七曰:置提举御前人舡所。切惟陛下自即位以来,无声色犬马之奉。所尚花石,皆山林间物,乃人之所弃者。但有司奉行之过,因而致扰,有伤圣治。陛下节其浮滥,仍请作御前提举人舡所,凡有用,悉出内帑,差官取之,庶无扰于州郡。伏乞圣裁。奉圣旨:卿言深切时艰,朕心加(嘉)悦,足见忠猷,都依拟行,该部知道。
《金瓶梅》所写蔡京奏行七件事,均史有所据,但并非是发生在同一年间的事。“罢科举取士悉由学校升贡”,事见宋徽宗崇宁三年(1104)九月。当时宋虽立有太学,以侍士之升贡,然州县仍以科举贡士。蔡京建议罢科举,悉由学校升贡,遂诏令天下,其州郡发解,见试礼部法并罢。“讲议财利司”之置,在宣和六年(1124)十一月。自蔡京创“丰亨豫大”之说,劝帝穷极侈靡,久而帑藏空竭,言利之臣,殆析秋毫。宣和以来,王黼专主应奉,掊剥横赋,以羡为功。所入虽多,国用日匮。至是,宇文粹中上言,谓祖宗之时,国计所布,皆有实数,量入为出,沛然有余。近年诸局,务应奉司,妄耗百出,若非痛行裁减,虑智者无以善后。于是诏蔡攸就尚书省置“讲议财利司”。除法已定制,余并讲究。条上,蔡攸请内侍职掌事干宫禁,应裁省者,委童贯请旨,由是不急之务,无名之费,悉议裁省。帝亦自罢诸路应奉,官吏减六尚岁贡物(见《宋史食货志》)。本回所写“罢讲议财利司”,自是基于蔡京的立场说的。实际上,这时的蔡京已失宠,权势已归其子蔡攸。小说所写“全是一种今所谓的反讽写法”。(魏子云语)。“更盐钞法”。盐钞是盐商缴款后领盐运销的凭证。宋庆历八年(1048),范祥为制置解盐使,始行盐钞法。据《宋史食货志》载:“陕西盐钞出多虚钞,而盐益轻。”《事物纪原》载:“兵部员外郎始为钞法,令商人就边郡入钱至解池(今山西运城南),请任私卖,得钱以实塞下。行之既久,盐价时有低昂,又于京师置都盐院也。”其后,东南盐也行盐钞法,商人在京师榷货务买榷钞,至东南领来盐贩卖。崇宁以后,盐钞法普遍推行,绝大部分地区都行盐钞制度。据《宋史·蔡京传》载,蔡京“尽更盐钞法,凡旧钞皆弗用,富商巨贾尝赍持数十万缗,一旦化为流丐,甚者至赴水及缢死。提点淮东刑狱章见而哀之,奏改法误民,京怒夺其官”。可见,蔡京之“更盐钞法”,乃是侵夺民财之举。“制钱法”。据《宋史纪事本末·蔡京擅国》篇载,(崇宁)三年(1104)春正月,铸当十大钱。自太祖以来,诸路置监铸钱,有折二、折三、当五,随时立制,未尝铸当十钱。至是,蔡京将以利惑上,始请铸于诸路,与小平钱通行于时。虽议者多言非便,徽宗亦知其不可行,而卒从之,遂募私铸人为官匠,并其家设营以居之。“行结粜之法”。宋神宗时,募商人结保赊给钱银或盐钞茶引等物,使揽籴粮米,于规定期限内附利息送纳,谓之结籴。徽宗时,结籴成为抑配征购的一种方式。俵籴,谓先度民田入多寡,预给钱物,至秋成令人米麦粟。始行于熙宁八年(1075)。绍圣三年(1096)改为召民结保,预借官钱一半,依税限催纳。崇宁初复改为按等第强迫分给,使以时价入粟。据《宋史·曾孝序传》载:“时京(蔡京)行结籴俵籴之法,尽括民财充数。”可见,此法亦为搜括民财之法。“诏天下州郡免夫钱”,事在宣和六年(1125)夏六月。自得燕地,悉出河北河东山东之力往馈官军,率十数石致一石,才一年,三路皆困。王黼乃请诏京西、淮南、两浙、江南、福建、荆湖、广南,措置调夫各数十万,竝纳纳夫钱。每夫三十贯,委漕臣限督之。又诏宗室戚里宰执之家,及宫观寺院,一例均敷。于是徧率天下,凡得一千七百余万缗,而结怨四海矣(《历代通鉴辑览》)。“置提举御前人舡所”。据《宋史纪事本末·花石纲之役》篇载:“(政和)七年(1117)秋七月,置提举御前人船所。时东南监司、郡官、二广市舶率有应奉,又有不待旨但送物至都,计会宦者以献。大率灵壁、太湖、慈谿、武康诸石,二浙奇竹、异花、海错,福建荔枝、橄榄、龙眼、南海椰实、登、莱文石,湖、湘文竹,四川佳果木,皆越海渡江,毁桥梁,凿城郭而至,植之皆生。而异味珍苞,则以健步捷走,虽甚远,数日即达,色香未变也。至是,蔡京又言:‘陛下无声色犬马之奉,所尚者山林间物,乃人之所弃。但有司奉行之过,因以致扰。’乃请作提举淮、浙人船所,命内侍邓文诰领之。诏自后有所需,即从御前降下,乃如数贡。余不许妄进。名为便名,而实扰害如故。”以上部分考证资料转引自台湾魏子云先生著《金瓶梅词话注释》(台湾学生书局1986年再版),特此说明。
历史上的蔡京,早年追随变法派,但他是个典型的投机家。绍圣时,章惇变新法。蔡京曾依附于章惇。后蔡京入相,“阴托绍述之柄,惇制天子。用熙宁条例司故事,即都省置讲议司,自为提举,讲议熙、丰已行法度及神宗欲为而未暇者,以其党吴居厚、王汉之等十余人为僚属,取政事之大者讲议之。凡所设施皆由是出,而法度屡变无常矣”(《宋史纪事本末·蔡京擅国》)。蔡京打着“绍述”(绍述神宗)的旗号,把新法篡改为对广大民众的肆意侵夺。如“更盐钞法”、“制钱法”、“行结籴俵籴之法”等等,至此新法完全变了质,成为徽宗一伙穷奢极欲,刻剥、压榨民众的手段。《金瓶梅》所写“蔡太师奏行七件事”,运用艺术手段,将发生在多年间的事,集中在一起加以“如实描写”,寓对蔡京一伙最高封建统治者的斥责、鞭挞于不言之中。
除此之外,小说写“蔡太师条陈七件事”还别具深意,它为西门庆之流在经济上的暴发,提供了内在的根据。请看同一回写来保从东京回来对西门庆讲的一段话:
来保道:“太师老爷新近条陈了七件事,旨意已是准行。如今老爷亲家户部侍郎韩爷题准事例:在陕西等三边,开引种盐;各府郡州县,设立义仓,官粜粮米,令民间上上之户,赴仓上米,讨仓钞,派给盐引之盐。旧仓钞七分,新仓钞三分。咱旧时和乔亲家爹,高阳关上纳的那三万粮仓钞,派三万盐引,户部坐派。倒好趁着蔡老爹巡盐下场,支种了罢,倒有好些利息。”西门庆听言:“真个有此事?”来保道:“爹不信,小的抄了个邸报在此。”……西门庆听了(念邸报),……心中不胜欢喜。
在以后的回目中,《金瓶梅》还写到西门庆如何通过两淮巡盐蔡蕴,获得比别的商人提前一月取盐的特权,从而使他牟取高额暴利的事。《金瓶梅》的这些描写看似平常,寓意却十分深刻。它雄辩地告诉我们一个真理:西门庆之流的暴发致富,并不是单靠个别权奸的支持,而主要是靠的封建王朝在方针、政策上的扶植。《金瓶梅》这一思想的深刻性,恐怕是它同时代的其他社会小说、人情小说所并不具备的。于此亦可见出,《金瓶梅》思想价值之非凡。
雷击凝神殿鸱尾
小说第六十四回,写薛、刘二内相前来祭奠李瓶儿,酒席间大发牢骚:
薛内相便与刘内相两个,席上说说话儿,道:“刘哥,你不知道,昨日这八月初十日,下大雨如注,雷电把内里凝神殿上鸱尾裘碎了,唬死了许多宫人。朝廷大惧,命各官修省,逐日在上清宫宣精灵疏建醮,禁屠十日,法司停刑,百官不许奏事。昨日大金遣使臣进表,要割内地三镇。依着蔡京老贼,就要许他,掣童掌事的兵马,交都御史谭积、黄安十大使节制三边兵马。又不肯,还交多官计议。昨日立冬,万岁出来祭太庙。太常寺一员博士,名唤方轸,早辰直着打扫,看见太庙砖缝出血,殿东北上地陷了一角,写表奏知万岁。科道官上本极言:童掌事大了,宦官不可封王。如今马上差官,拿金牌去取童掌事回京。”刘内相道:“你我如今出来在外做士官。那朝里事也不干咱每。俗语道:咱过了一日是一日。便塌了天,还有四个大汉。到明日,大宋江山管情被这些酸子弄坏了。王十九,咱每只吃酒!”
这一长段话中,有几个问题需要考证:
一、“昨日这八月初十日,下大雨如注,雷电把内里凝神殿上鸱尾裘碎了,唬死了许多宫人”。《明史·五行志》一载:“嘉靖……十六年五月戊戌,雷震谨身殿鸱吻。二十八年六月丁酉朔,雷震奉先殿左吻及东室门槅”,“隆庆……四年六月辛酉,雷击圜丘广利门鸱吻”。“万历三年六月己卯,雷击建极殿鸱吻。壬辰,雷击端门鸱尾”。以上雷击事件均发生在《金瓶梅》成书的嘉靖四十年至万历十一年之前或期间。
二、“昨日大金遣使臣进表,要割内地三镇。依着蔡京老贼,就要许他”。前已考明,此事在宋钦宗靖康元年(1126),与蔡京无涉。
三、“(蔡京要)掣童掌事的兵马,交都御史谭积、黄安十大使节制三边兵马”。《宋史·童贯传》:“(方)腊虽平,而北伐之役遂起。既而以复燕山功,诏解节钺为真三公,加封徐、豫两国。越两月,命致仕,而代以谭稹。明年复起,领枢密院,宣抚河北、燕山。”《金瓶梅》所指是否系“命致仕,而代以谭稹”事,不明。
四、“昨日立冬,万岁出来祭太庙,太常寺一员博士,名唤方轸,早晨直着打扫,看见太庙砖缝出血,殿东北上地陷了一角,写表奏知万岁”。按《金瓶梅》编年,薛刘二内相来祭奠的第二天,周守备、荆都监来祭奠,其祝文写为“九月庚申朔越二十五日甲申”。由此推断,薛内相说的“昨日立冬”,当为九月二十三日。据台湾学者魏子云先生查检,嘉靖四十年的立冬是九月二十日,万历四十六年是九月二十一日。这两年的立冬均较早,与《金瓶梅》所写相近。又,第五十三回写到,吴月娘吃坐胎符药的壬子日是四月二十三日。据魏先生查检,嘉靖四十年,万历二十年,万历四十六年的四月二十三日均是壬子日。笔者认为嘉靖四十年是《金瓶梅》开始写作的年代。小说所写的立冬日和壬子日均与嘉靖四十年有关,这可能不是巧合吧。关于“太庙砖缝出血”事,当然是无稽之谈。此可能源出于《宣和遗事》。该书云:“宣和元年,神宗皇帝庙室便殿,有砖出血,随扫又出,数日方止。是时蔡京等方事谀佞,有此异事皆不闻奏于上,而徽宗骄奢之行愈肆矣。”以上关于魏子云先生的考证,见其著《金瓶梅词话注释》。
花石纲之役
小说第六十五回写到管砖厂工部黄主事前来吊孝:
黄主事道:“昨日宋松原多致意先生,他也闻知令夫人作过(故),也要来吊问,争奈有许多事情羁绊。他如今在济州住札。先生还不知,朝廷如今营建艮岳,敕旨令太尉朱勔,往江南湖湘采取花石纲,运船陆续打河道中来,头一运将次到淮上。又钦差殿前六黄太尉来迎取卿云万态奇峰,长二丈,阔数尺,都用黄毡盖覆,张打黄旗,费数号船只,由山东河道而来。况河中没水,起八郡民夫牵挽。官吏倒悬,民不聊生。
花石纲之役乃宋徽宗朝一大恶政,人民深受其害。据《宋史纪事本末》卷五十《花石纲之役》篇载:
(徽宗)崇宁四年(1105)十一月,以朱勔领苏、杭应奉局及花石纲于苏州。初,……帝时垂意花石,京讽冲(朱勔之父)取浙中珍异以进。初致黄杨三本,帝嘉之。后岁岁召贡五六品,至是渐盛,舳舻相衔于淮、汴,号“花石纲”,置应奉局于苏州,命朱勔总其事。……凡士庶之家,一石一木稍堪玩者,即领健卒入其家,用黄封表识,指为御前之物,使护视之。微不谨即被以大不恭罪。及发行,必撤屋扶墙而出。……民预是役者,中家破产,或鬻卖子女以供其须。
宣和四年(1122),十二月,万岁山成,更名曰艮岳。……既成,帝自为艮岳记,以为山在国之艮位故也。初,朱勔于太湖取石,高广数丈,载以大舟,挽以千夫,凿城断桥,毁堰拆牐,数月乃至。
方腊起义时,曾罢花石纲,后又复置。宣和七年(1125),金军南下,徽宗才下罪己诏,再罢。《金瓶梅》写到朱勔往江南湖湘采取花石纲,六黄太尉迎取卿云万态奇峰,起八郡民夫牵挽,官吏倒悬,民不聊生,可谓是对这一史实的真实反映。六黄太尉,则史无其人。但这一称号见于《宣和遗事》前集。
太子立东宫
小说第八十七回,写武松回归清河:
单表武松,自从西门庆垫发孟州牢城充军之后,多亏小管营施恩看顾。次后施恩与蒋门神争夺快活林酒店,被蒋门神打伤,央武松出力,反打了蒋门神一顿。不想蒋门神妹子玉兰,嫁与张都监为妾,赚武松去,假捏贼情,将武松拷打,转又发安平寨充军。这武松走到飞云浦,又杀了两个公人,复回身,杀了张都监、蒋门神全家老小,逃躲在施恩家。施恩写了一封书,皮箱内封了一百两银子,教武松到安平寨,与知寨刘高,教看顾他。不想路上听见太子立东宫,放郊天大赦,武松就遇赦回家,到清河县下了文书,依旧在县当差,还做都头。
小说写武松的这段经历,大体抄自《水浒传》第十回,情节上有某些改动。太子立东宫,放郊天大赦,武松遇赦归清河,这是《金瓶梅》情节发展需要所增出的情节。
关于《金瓶梅》中所写的“太子立东宫”问题,台湾学者魏子云先生做了许多文章。他在《词曰·四贪词·眼儿媚——〈金瓶梅原貌探索之一〉》文中指出:“关于万历时代的东宫册立事,牵涉到万历老爷子宠郑贵妃有废长立幼的意图。从万历十四年(1586)一月郑氏的皇三子诞生始,臣民即要求册立东宫,(长子常洛生于万历十年八月二十一日),到了万历十七年冬雒于仁上《四箴疏》,疑皇帝有废长改立郑氏子,因而连番上本奏请速定国本的章疏,如联珠之箭,恼得万历爷斥为渎扰,受到谪戍廷杖的臣子,接二连三,抵万历二十年前后,此一册立东宫的事件,可以说已达到高潮。所以我据以推想到万历二十四年(1596)间出现的《金瓶梅》,极可能是一部有关明神宗朱翊钧宠爱郑贵妃有废长立幼的政治讽喻。要不然,袁中郎读了这后怎会以枚乘《七发》喻之?何况,还有项羽与刘邦的入话,又不能符契于西门庆其人的故事,更足以证明《金瓶梅词话》是改写本,它之前的《金瓶梅》应是一部有关政治讽喻的小说。”这是魏子云先生的一个基本观点,他认为,明万历年间,出现过一个震惊朝野的册立东宫事件。神宗皇帝宠爱郑贵妃,有废长立幼(即立郑贵妃之子为皇太子)之意。雒于仁曾上《四箴疏》,其他大臣亦围绕这一问题纷纷谏诤,一直闹了十年之久。《金瓶梅》中写到“太子立东宫”,第一回类似于话本的入话部分写了项羽、刘邦宠幸故事,特别是刘邦宠幸戚夫人欲废嫡立庶的事。因此魏子云先生断言,早期的袁中郎时代的《金瓶梅》,极可能是一部讽谏神宗皇帝宠幸郑贵妃,有废长立幼的故事,后来迫于政治形势,才有人把它改写为西门庆、潘金莲的故事。参见其著《金瓶梅的问世与演变》,台湾时报文化出版事业有限公司1981年版。这个结论是不能令人信服的。笔者在其他文章中已作了讨论,此不赘述。这里需要讨论的是“太子立东宫”问题。
中国的封建皇帝是世袭的,因此不管那一代那一朝的皇帝都有一个确定继承人,即册立皇太子的问题。《金瓶梅》明写的是宋代徽宗朝。徽宗就册立过皇太子。《宋史·徽宗本纪》载:“(政和五年)二月乙巳,立定王桓为皇太子。甲寅,册皇太子,赦天下。”有的研究者说:“宋代徽宗册立王太子在政和五年,而《金瓶梅词话》中的这两段故事(指本回和第八十八回)是编在徽宗重和元年,可见《金瓶梅词话》中的册立东宫一事不是由宋代故事搬演而来”《论金瓶梅词话的政治性》;《学术月刊》1985年第1期。。其实这是很难说的。政和五年是1115年,重和元年是1118年,相差只三年,《金瓶梅》是小说而非史书,当然不必拘泥于史实。其次,从表面上看《金瓶梅》故事的编年“齐齐整整,”“看其三四年间,却是一日一时推着数去”,其实并非如此,作者“特特错乱其年谱”。如按照小说的编年,西门庆死之年该是“庚子”,而小说却云“戊戌”,李瓶儿死应为政和五年,小说却云七年。张竹坡在《金瓶梅读法》第三十七条中说:“此皆作者故为参差之处”,否则小说就成了“西门计账簿”。因此,如果用《金瓶梅》中的编年与史料相对照,就可能完全对不上号,这方面的例子可说是比比皆是。此外,我们再从与《金瓶梅》所反映的时代有关的明代嘉靖、隆庆、万历三朝来看,亦均有册立皇太子的事。《明史·世宗本纪》载:“(嘉靖)十八年春二月庚子朔,立皇子载壑为皇太子,……辛丑,诏赦天下。”《明史·穆宗本纪》载:“(隆庆二年)三月辛酉,立皇子翊钧为皇太子,诏赦天下。”《明史·神宗本纪》载:“(万历二十九年)冬十月己卯,立皇长子常洛为皇太子,……诏赦天下。”笔者认为,《金瓶梅》写的是嘉靖朝的社会生活,那么是不是小说所写的“太子立东宫”,即指嘉靖十八年“立皇子载壑为皇太子”事呢?笔者并不这样认为。因为从《金瓶梅》故事情节的发展来考察,此时西门庆已死,潘金莲亦被吴月娘赶出家门。作为《金瓶梅》主体情节的西门庆与潘金莲的故事,已从高潮而进入尾声。作者仍需要借武松之手来了结潘金莲的一生。而此时的武松却仍在充配途中。如何才能使武松合理合法地回到清河县以杀潘金莲?小说写道:“不想路上听见太子立东宫,放郊天下赦,武松就遇赦回家。”我觉得这是作者为解决上述难题而想出的最简便且合理的办法。因此,笔者认为,小说之所以要写到“太子立东宫”,只是为了使武松能“遇赦回家”,而别无其他深意,更谈不上是对某朝皇帝立东宫事件的讽喻。基于这一认识,笔者认为,小说中所写的“太子立东宫”,不能成为魏子云先生所主张的《金瓶梅》时代背景“万历说”的佐证,当然亦不能成为笔者所主张的“嘉靖说”的佐证。因此,笔者在论证“嘉靖说”时并没有使用这一“论据”,其原因就在于此。
征剿梁山泊宋江
小说第九十八回写道:
话说一日周守备、济南府知府张叔夜领人马征剿梁山泊贼王宋江,三十六人,万余草寇,都受了招安,地方平复。表奏,朝廷大喜,加升张叔夜为都御史、山东安抚大使,升守备周秀为济南兵马制置,管理分巡河道,提察盗贼。
这一段情节有其史料依据。《宋史·徽宗本纪》云:
淮南盗宋江等犯淮阳军,遣将讨捕,又犯京东、江北,入楚海州界,命知州张叔夜招降之。
《宋史·张叔夜传》载:
宋江起河朔,转略十郡,军军莫敢婴其锋。声言将至,叔夜使间者觇所向。贼径趋海濒,劫钜舟十余,载掳获。于是募死士,得千人,设伏近城,而出轻兵距海,诱之战。先匿壮卒海旁,伺兵合,举火焚其舟。贼闻之,皆无斗志。伏兵乘之,擒其副贼,江乃降。
但《金瓶梅》所写又不尽符合史料。例如,在征讨宋江前,小说写张叔夜为“济南府知府”;平宋江后加升为“都御史、山东安抚大使”,则与史实不符。据《宋史·张叔夜传》载,在讨宋前为礼部侍郎,“以徽猷阁待制再知海州”;讨宋后“加直学士,徙济南府”。又《金瓶梅》称宋江为“梁山泊贼王”。据史料所记,宋江起义乃“起河朔,转略十郡”,“淮南盗宋江等犯淮阳军,……又犯东京、江北,入楚海州”。这些记载均与梁山泊无关。《金瓶梅》称“梁山泊……宋江”,显然是受了《水浒传》的影响。《金瓶梅》这一段情节乃是虚实参半。
陈东参劾蔡京
小说第九十八回,写陈经济在临清遇到西门庆旧时伙计韩道国:
不一时,韩道国走来作揖,已是掺白须鬓,因说起:“朝中蔡太师、童太尉、李右相、朱太尉、高太尉、李太监六人,都被太学国子生陈东上本参劾,后被科道交章弹奏倒了,圣旨下来,拿送三法司问罪,参烟瘴地面永远充军。太师儿子礼部尚书蔡攸处斩,家产抄没入官。
此段文字有其史料依据。《宋史记事本末》卷五十五《群奸之窜》篇载:
徽宗宣和七年(1125)十二月,上以金兵迫,禅位于太子桓。时天下皆知蔡京等误国,而用事者多受其荐引,莫肯为帝明言之,于是太学生陈东率诸生上书曰:“今日之事,蔡京坏乱于前,梁师成阴贼于内,李彦结怨于西北,朱勔聚怨于东南,王黼、童贯又从而构衅于二虏,创开边隙,使天下之势危如丝发。此六贼者,异名同罪,愿陛下肆诸市朝,传首四方以谢天下。”
《金瓶梅》所写之六贼与史实相同有四人:蔡京、童贯、朱勔、李彦(《金瓶梅》称李太监者)。与史实不同者有两人:《金瓶梅》称李右相(当是李邦彦)、高太尉(似是高俅),而史实乃为梁师成、王黼。《金瓶梅》为什么有此之误?不明。
据史书记载,王黼被贬后“于雍丘南,藏之己家,取其首以献”,李彦“赐死,并籍其家”;朱勔“放归田里”后“籍其家”,“伏诛”;梁师成被贬,“行及八角镇,赐死”。蔡京被贬,“窜远地”,“死于谭州”;童贯被诛;蔡攸伏诛。而被《金瓶梅》误为六贼之一的李邦彦(李右相),靖康年间被罢相,但未被问罪、充军;高俅(高太尉)更无有问罪之事,他是在靖康初病死的。这史实上的错误,至少说明《金瓶梅》作者在撰写这一段文字时,并未认真地去查检史料。
陈东(1086—1127)字少阳,宋润州丹阳人。徽宗时入太学。钦宗即位后,率太学生伏阙上书,请诛六贼,以谢天下。后又上书请罢李邦彦。宋高宗时被杀。《金瓶梅》将李邦彦误为六贼之一,可能是将陈东的两次上书误为一谈所致。
钦宗帝登基改元
《金瓶梅》第九十九回,写到钦宗帝登基改元:
不料东京朝中徽宗天子,见大金人马犯边,抢至腹内地方,声息十分紧急。天子慌子,与大臣计议,宗官北国讲和,情意每年输纳岁币金银彩帛数百万。一面传位与太子登基,改宣和七年为靖康元年,宣寡(帝)号为钦宗。皇帝在位,徽宗自称太上道君皇帝,退居龙德宫。朝中升了李纲为兵部尚书,分部诸路人马;种师道为大将,总督内外宣(军)务。
据《宋史纪事本末》卷五十六《金人入寇》篇载:
徽宗宣和七年(1125)冬十月,金将粘没喝、斡离不分道入寇。
十二月乙巳,童贯自太原逃归。金粘没喝陷朔、代州,遂围太原。……己酋,金斡离不入檀、蓟州。……丙辰,金兵犯中山府。……己未,诏天下勤王。
辛酉,宰臣奏事,帝留李邦彦,语敏、纲所言,书“付位东宫”四字以付蔡攸。因下诏禅位于太子桓,自称曰道君皇帝,……退居龙德宫。……遣给事中李邺使金,告内禅,且请修好。……甲子,金将斡离不陷信德府。粘没喝围太原。诏京东、淮西、两浙募兵入卫。
钦宗靖康元年(1126)春正月……,戊辰,金斡离不陷相、濬二州。
己巳,何灌奔还。帝闻金将斡离不渡河,即下亲征诏。……以李纲为亲征行营使,吴敏副之,聂山参谋军事。
李纲(1083—1140),字伯纪,宋邵武人。政和进士,宣和七年为太常少卿。钦宗即位,除兵部侍郎。钦宗亲征,李纲以尚书右丞为亲征行营使。《宋史》卷三百五十八、三百五十九有传。
种师道(1051—1126),字彝叔,宋洛阳人。宣和年间,因力谏联金伐辽而致仕。金兵南侵,起为京畿、河北制置使,驰援汴京。后拜检校少傅、同知枢密院、京畿两河宣抚使,“诸道兵悉隶焉”。《宋史》卷三百三十五有传。
《金瓶梅》所写与史实基本相符。
抗金之役
《金瓶梅》第一百回写道:
一日,不想北国大金皇帝灭了辽国,又见东京钦宗皇帝登基,集大势番兵,分两路寇乱中原:大元帅粘没喝领十万人马,出山西太原府并陞道,来抢东京;副元帅斡离不由檀州来抢高阳关。边兵抵挡不住,慌了兵部尚书李纲,大将种师道,星夜火牌羽书,分调山东、山西、河南、河北、关东、陕西,分六路统制人马,各依要地,防守截杀。那时陕西刘延庆,领延绥之兵;关东王禀领汾绛之兵;河北王焕领魏博之兵;河南辛兴宗领彰街之兵;山西杨惟忠领泽潞之兵;山东周义(秀)领青兖之兵。
据《宋史》所截,金灭辽,事在宣和七年(1125)八月。金兵大举南侵事在同年冬十月。钦宗登基在此年十二月。据《宋史纪事本末》卷五十六《金人入寇》篇载:
“(金)既获辽主,即决意南侵。以谙班勃极烈斜也领都元帅,居京师;粘没喝为左副元帅。……自云中趋太原;……斡离不……自平州入燕山。”
靖康元年(1126)八月,“金粘没喝、斡离不复分道入寇。……以粘没喝为左副元帅,斡离不为右副元帅”。九月丙寅,金人陷太原。冬十月丁酉,种师道与金斡离不战于井陉,败绩。斡离不遂入天威军,犯真定。十一月,粘没喝自太原趋汴,所至破降。金军先头部队到达东京。闰十一月初,金军攻城,不日城破,宋朝危在旦夕。
《金瓶梅》所提到的宋军将领亦大多史有其人。刘延庆,保安军人,镇海军节度使,“靖康之难,延庆分部守京城,城陷,引秦兵万人夺开远门以出,至龟儿寺,为追骑所杀”,事见《宋史》卷三百五十七《刘延庆传》。王禀,步军都虞侯,见《续资治通鉴》卷九十四。王涣,统制,见《皇宋十朝纲要》卷十八。辛兴宗,忠州防御使,宣和三年四月“庚寅,忠州防御使辛兴宗擒方腊于青溪”(《宋史》卷二十二《徽宗本纪》)。此外,杨惟忠与周秀在《宣和遗事》中有其名字。参见陈诏《金瓶梅人物考》;《学术月刊》1987年3期。
北宋之亡
《金瓶梅》第一百回写道:
一日,不想大金人马抢了东京汴梁,太上皇帝与靖康皇帝都被虏上北地去了。
果然大金国立了张邦昌在东京称帝,置文武百官,徽宗、钦宗两君北去;康王泥马渡江,在建康即位,是为高宗皇帝。
据《宋史纪事本末》卷五十六《金人入寇》篇载:
(靖康元年)润(十一)月癸丑,粘没喝军至城下(东京)。乙未,金人入青城,攻朝阳门;壬子,金人攻通津、宣化门;丙辰,金兵登城,兵皆披靡,四壁兵皆溃,……京城遂陷。
徽宗、钦宗二帝北狩事在靖康二年(1127)四月。据《宋史纪事本末》卷五十七《二帝北狩》篇载:
夏四月庚申朔,金人以二帝及太妃、太子、宗戚三千人北去。……百官遥辞二帝于南熏门,众痛哭,有仆绝者。……金人以太上皇及帝以素服见阿骨打庙,遂见金主于乾元殿。……未几,徙之韩州。
金人立张邦昌在东京称帝,事在靖康二年(1127)三月。据《宋史纪事本末》卷五十八《张邦昌僭逆》篇载:
(三月)丁酉,金人奉册宝至,遂立邦昌为帝,国号大楚。邦昌北向拜舞,受册即位。
张邦昌(1081—1127),字子能,宋永静军东光人。钦宗时为少宰、太宰兼门下仕郎。
高宗即位事在靖康二年五月。据《宋史纪事本末》卷五十九《高宗嗣统》篇载:
(康)王至应天,命筑坛于府门之左,期以五月庚寅朔即位。改靖康二年为建炎元年。
高宗建炎元年(1127)五月庚寅朔,帝登坛受命毕,恸哭,遥谢二帝,遂即位于应天府治。
宋高宗赵构(1107—1187),徽宗第九子。宣和三年(1121)封康王。金兵南下取东京时,钦宗任命赵构为河北兵马大元帅,宗泽为副帅,起兵勤王。后徽、钦二帝被虏北去,宗泽计划抢渡黄河,断金人归路截回二帝,未遂,便上书赵构,劝其即位称帝。时张邦昌称帝后不得人心,张接受吕好问等劝亦就拥立赵构。赵构即位后,封张为太保、奉国军节度使、同安郡王。后以其僭立时秽乱宫廷,赐死。
《金瓶梅》所写,基本上符合史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