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哭丧,指的是在丧葬仪式上,以“哭”的方式寄托哀思,以“唱”的方式纪念长辈的生平事迹。哭丧出自周礼,是中国各地丧葬习俗的一大特色。到了民国时期,哭丧依然在各地备受重视。
“哭丧”的本领,要代代相传。
举个例子,民国时期,上海浦东南汇沿海地区,家家户户的女子都要学习唱“哭歌”。所谓“哭歌”,是哭嫁歌和哭丧歌的统称,在当地的传统婚丧仪式上,都少不了“哭歌”。上世纪80年代,民俗专家在这一地区研究调查时,几名当地善唱“哭歌”的老人,就讲述了很多细节。
民国时期,当地的女孩长到十二三岁时,妈妈和婶婶就要教她们唱哭歌。那时候,大人在地里干活,小女孩就在田间地头,一边学女红一边学哭歌。遇到附近有人家办婚礼丧礼,女孩子就要结伴去听别人怎么“哭”。
当地的风俗,唱哭歌是女子的必备技能,如果出嫁的不会唱哭嫁歌,周围的人就会讽刺和讥笑。到了婆婆家之后,因为不会唱哭嫁歌,也会被瞧不起。所谓的哭嫁歌,指的就是女子出嫁前夜以及出嫁当天,对不同的人唱歌,还要边哭边唱。
如果有长辈去世了,家里的女儿、媳妇更要唱哭歌,不唱或者唱得不好,都会被视为不孝。所以,当地妇女参加长辈或者亲戚的丧礼时,都要显露一下“哭”的本领,暗自比一比谁哭的大声,谁哭的时间长,谁哭的心思巧妙善于变化……
总之,哭丧水平高,就会受到所有亲戚朋友的看重。当地流传着这么一句话:“男怕做文章,女怕哭两声。”所以,学哭歌是当地女子出嫁前的必修课,不仅要学,还要学得好。
哭丧并不好学,因为它分为经、套头和散哭三部分。所谓“经”,就是结合丧葬仪式,不同的程序唱不同的内容,比如人死后,媳妇或者女儿唱“断气经”,给死者换衣服时唱“着衣经”,梳头的时候唱“梳头经”……不同的程序,唱不同的歌。
所谓“套头”,也是比较固定的内容,比如“报娘恩”、“十二个寻娘”、“十二月花名”、“十苦恼”、“七十二苦”等等。最后一种是“散哭”,顾名思义,散哭的内容没有什么限制,全靠个人发挥。可以结合自己的经历或者与死者的关系而唱,越是关系密切的人,越要哭得情真意切。因为内容没有限制,可以自由发挥,现场往往哭得伤心欲绝,唱得让旁人心酸落泪,有时候人家再三劝阻,哭者还是不能自拔……
民国时期,还有一种叫“哭丧人”的职业。
袁世凯葬礼
在传统丧葬仪式中,哭丧非常受重视。如果哪一家的丧礼上,哭丧的声音没有“响彻天地”的声势,十里八乡就会认为这一家的子孙后代不够孝顺。所以,有些人家哭丧水平不太高,或者想要哭丧的场面更大,更显得情深意切,都会花钱雇佣“哭丧人”。
职业性的“哭丧人”古已有之,民国时期自然也十分盛行。举个例子,广州的哭丧人被称为“喊口婆”,就全靠在丧礼上卖哭赚钱。
民国广州的喊口婆,一般都是孤苦无依的老年妇人,她们散居在偏僻的小巷子中,经常和地痞流氓、乞丐孤儿接触,生活并不好。她们维持生活的唯一手段,就是哭丧。那时候广州的很多人家办丧事,都会雇佣喊口婆。雇佣的时间要看丧事的规模,有些只雇佣到头七,有些则要到“三七”,也就是二十一天。有些丧事规模比较大的,还可能雇佣喊口婆七七四十九天,甚至有满一百天的。
喊口婆一旦被雇佣,就要自带铺盖来到雇主家中,住在死者的房间里,陪灵以及侍奉死者香灯的工作,她们也要负责。等到清理死者房间的时候,死者生前用过的被褥、衣服、蚊帐等等日常用品,一般都是喊口婆和仵作分走了。
喊口婆的主要工作当然是哭丧,一般是每天早中晚哭三次,有些雇主可能要求哭四次。每天要哭的内容,都是雇主提供的,喊口婆边哭边唱就行了。既然是职业的,喊口婆哭丧自然要声音凄凉悲伤,咬字还要比较清晰。哭得必须十分动情,让参加丧事的人都深受感染,甚至跟着掉眼泪才行。
有时候,喊口婆哭唱的内容还有“攻击性”。有些大家族老人去世,各房之间平素就有矛盾,此时更要借机攻击对方。所以,一家有丧事,各房可能都会雇佣一个喊口婆,几个喊口婆坐在一起哭丧。这时候,哭的内容就很重要了,她们的雇主为了攻击其他亲戚,往往会用双关语或者隐晦的说法,指桑骂槐,甚至把家中多年隐瞒的丑闻唱出来。
这个时候就精彩了,几个喊口婆你方唱罢我登场,看似哭丧,实际上是“骂架”。亲戚朋友在旁边,也能听明白其中的内情,了解很多家族矛盾。有些小报记者,还会专门混进去,或者找死者的亲戚了解喊口婆互相攻击的唱词,夸张渲染,再写成“内幕消息”或者连载小说,备受欢迎。
所以,那些善于临场发挥,以精彩的唱词攻击对方的喊口婆,都十分有名气,需要花大价钱才能请来。这种情况从清末就盛行开来,民国时更是经常出现。
喊口婆不容易,要有些本事才行。
民国葬礼
我们前面说过,很多女子从小就要学习“哭丧”的本领,所以职业哭丧人无法弄虚作假,要是哭丧的本领还不如雇主家的女性,那是不会有人聘请她们的。哭丧难度大,不仅要表现得声嘶力竭,感人肺腑,还要坚持很多天才行。
有时候,雇主会有相关的要求,比如最常见的要求,就是要哭得声音沙哑。于是,喊口婆就空腹喝一点麻油,刺激声带,这样哭出沙哑声,显得悲痛欲绝。另外,雇主还经常要求,喊口婆必须哭出眼泪来。
喊口婆一般都不认识死者,而且就是为了赚钱来的,不可能真伤心真流泪。雇主有这样的要求,喊口婆只能偷偷在眼角抹上薄荷油或者辣椒水,当时就能掉下眼泪。更夸张的是涕泪横流,喊口婆用一种自制的透明粘液,预先吸进鼻中一些,哭的时候慢慢挤出来,乍一看真是哭得眼泪鼻涕一大把。
出殡的时候,喊口婆也会穿上孝服,混在死者的家人之中。当出殡队伍路过人多的地方,喊口婆就会鼓足丹田之气,捶胸顿足大哭起来,旁边的死者子孙受其感染,自然也大声痛哭,围观的人若是不知内情,也会受到感染……
之前提到,不同家庭丧事规模不同,有些可能是七天,最长能达到百日之久。一般情况下,在“三七”期间,雇主家的女眷也要跟着喊口婆一起,在灵堂匍匐跪拜,不断哭泣。但是,那些大家族的女眷熬不了太长时间,除了少数特别情真意切者,大多数人在“三七”之后就不再整日跪地痛哭了。剩下的日子里,主要都是几个喊口婆留在那里继续“痛哭”……
喊口婆一旦到了雇主家中,在丧事没有结束时,是不能外出的。她们每天的工作,除了哭丧之外,还要打扫庭院、做纸钱、上灵香,每天都很繁忙。
需要掌握这么多技能,并不容易,所以真正受欢迎的喊口婆并不多,她们的收入当然很高。民国广州的喊口婆,若是工作到头七,一般可以拿到15元。工作到“三七”,就能拿到40元,“七七”就能收入60元了。喊口婆工作期间,吃饭由雇主供应,也能省下一笔钱。
但是,喊口婆真正能拿到手的钱,并不多。
现代职业哭丧人
雇主不会亲自去找喊口婆,而是委托“仪仗铺”处理相关事情。所以,喊口婆的工作是仪仗铺介绍的,一般要缴纳20%的费用才行。要是这笔钱不愿意给仪仗铺,以后也就没机会被雇佣了。
除此之外,剩下的钱还要被当地的混混流氓盘剥一番。民国时期,底层丐帮组织和帮会组织,控制着地方秩序,街头店铺、小商贩、卖艺人,也包括哭丧的人,都必须得到丐帮“花子头”或者混混头目的同意,才能做生意讨生活。赚了钱之后,自然要孝敬那些大大小小的头目,所以,最后能到达哭丧人手中的钱,已经所剩无几。
虽然只举了一两个地区的例子,但大多数地方都比较类似,哭丧人普遍存在,她们在丧礼上的工作内容,也差别不是很大。民国时期,她们都是社会底层百姓,常常在饥饿边缘苦苦挣扎,也是非常值得同情的群体。
另外,哭丧人的工作,也不能完全称之为“虚情假意”,因为这已经成为了丧葬仪式的一个重要特色。也就是说,雇主花钱请哭丧人,在传统的丧葬仪式中,也是死者家属表达哀思的一种形式,是可以理解的。
19世纪欧洲职业哭丧人
最后再普及一个小知识,19世纪的欧洲也有职业哭丧人。那个时代的贵族家庭,会在葬礼上花费大量的金钱,其中就包括雇佣职业哭丧人。很明显,欧洲人的目的也是一样,通过哭泣这种方式,表达对逝者的思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