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仪征采访获悉,仪征新城镇润扬小区居民宋某某于2022年3月7日从上海市返仪,根据相关规定,工作人员对其进行居家隔离并签署《居家隔离告知书》。隔离期间,宋某某在明知管控期间不能擅自外出情况下,擅自离开隔离场所。据了解, 宋某某在居家封控期间,多次外出,不服从管理,违反了健康管理工作指引。
由于宋某某行为构成拒不执行人⺠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仪征新城派出所依法对宋某某进行行政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0条之规定,宋某某的行为已经构成了拒不执行政府紧急状态下命令,警方对他依法罚款100元。
来源: 扬州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