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拇指君
图片均来自豆瓣《因法之名》页面及视频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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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几天拇指君在聊起《我们与恶的距离》时,曾经说过,在台剧突变进化的时候,内地的电视剧却还在仓库里挑挑拣拣翻拍破烂。
“又气又恨,并不是恨铁不成钢,而是恨钢自愿做块破铜烂铁。”
一周后,最高检(最高人民检察院影视中心)出手,只用一部剧的前五集就啪啪打了拇指君的脸——《因法之名》。
打脸声清脆透亮,拇指君却甘之如饴,发自肺腑地说一句“真香”!
海报是有点一言难尽...
这不是最高检第一次“教做人”了,2017年现象级的《人民的名义》,一群老戏骨拍了从来没人敢拍的话题:反腐,官场斗争,拆迁赔偿…成就了国产剧口碑和收视率上的巅峰。
两年后最高检再出手,以冤假错案为重点,拍出了《因法之名》。
虽然和前作相比,《因法之名》的话题性并没有那么强。但拇指君依旧可以拍着胸脯跟大家保证,光从案件的发展过程来看,这部剧的精彩程度一点也不比《人民的名义》逊色。
由李幼斌,张丰毅,李小冉主演的《因法之名》,播出至今豆瓣仍未出分,豆瓣短评只有300多条。有不少网友因为剧中的恋爱戏给打了低分,在拇指君看来是有点可惜的,因为剧集前五集对案件的描绘实在是精彩。
故事的开始是1996年,一个普通小镇里一桩不普通的杀人案。(以下内容根据已播剧情及预告片而来,涉及剧透)
死的人是被当地人称为“市花”的歌舞团演员柳莎莎,在家被人奸杀。
而案件最大的嫌疑人则是她的丈夫,歌舞团的编剧许志逸,为人温文儒雅,深得众多女性青睐。
剧里以一种侧写的形式向观众展现了许志逸的人气——当地刑警队痕检员陈谦和的妻子是市歌舞团的演员,平时爱拿陈谦和和许志逸相比较“许老师那么温柔,我偏偏就找你”,“你也不拿个镜子照照自己”。
这样的“许老师”,平常的花边新闻自然不会少,几乎是谁都能说上一段他的“风流债”。妻子柳莎莎自然也知道,也曾出于报复和某个企业老板有过暧昧。
柳莎莎母亲说:许志逸知道这件事后,曾经威胁要杀了柳莎莎。
这一下就把命案的矛头全指向了许志逸,再加上他的奇怪表现:就好像知道妻子已经死了一样,在案件发生后第一时间拨打110,而不是120;在现场像是刻意表演出来的“悲伤”;前后矛盾的口供;以及无法提供不在场证据...
许志逸的解释是“脑子一片混乱,理性不足”,这点并不被信服
就目前所展现的一切内容来看:许志逸「应该」就是凶手。
剧外的观众们这么想,剧里的群众也这么想,虽然警方也有这样的猜测,但他们却始终没有给他定罪,案件拖了几天,许志逸依旧只是「最大嫌疑人」。
为什么?
因为直接证据尚未证明,而直接证据就是留在死者柳莎莎身上的精液。
别忘了,柳莎莎是被奸杀的,而许志逸在接受调查的时候声称自己在这一天并没有和妻子发生性行为。
那么,只要把留在柳莎莎身上的精液拿去化验,拿精液中的DNA和许志逸做对比,就能判断他到底说没说谎。
但那是在1996年,法证技术远没有那么先进,柳莎莎身上的精液只有送到沈阳才能够检验,这么一来一回,需要整整一个月的时间。
舆论没有给警方这么宽裕的时间,社会上各种议论四起。在群众看来,没有不在场证据,作风不检点又不断撒谎的许志逸就是杀人犯,而你们警方迟迟不逮捕犯人,肯定是有什么隐情,有人说“许志逸背后有关系,能通天!”
说什么的都有,警方压力非常大,局长直接给负责本案的葛大杰下了死命令:10天内必须破案。
葛大杰带着队员们四处调查证据,一点点东拼西凑,试图来还原案件经过。虽然新线索不断,但始终缺少了一个能够一锤定音的直接证据。
警方焦头烂额的时候,许志逸自己给警方送了个“号角”———他跑了。
“没事你跑什么啊”,全城通缉令一下,几乎就判定了许志逸是凶手。
在追捕的过程中,刑警队员仇慕意外溺水身亡。
战友的死亡是压垮警方的最后一根稻草,警方开始没日没夜的审讯许志逸。
很明显这种办案方式是有问题的,“疲劳审讯就接近刑讯逼供”,但刑警队长葛大杰已经管不了那么多了,他心里一心想着要在队友下葬前把案子结了,要告诉队友,他没白死。
几天审讯下来许志逸招供了,但口供哪哪都透露着不对劲:
不知所踪的沾血外套;至今还没有找到的杀人凶器;甚至连杀人方式都对不上...疑点重重,检察官邹雄没底气起诉。
然而这份理智没能保留太久,民怨沸腾,指责检方不作为,再加上刑警队长一口一个“老班长”的劝着,邹雄最终妥协了,上诉前他心里想的是“只愿以后历史不会证明我们错了”。
到法庭上,虽然证据不足,但“被告供证,和现场一致,判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法槌砸下,案件盖上,许志逸就这么不清不楚地锒铛入狱,一出标准的“冤案”。
若要究其根,谁又该对这出冤案负责呢?
恐怕过失方不止一个。
首先是警方,在证据未全的情况下,靠着口供和一些间接线索匆忙定案。
定案后在发现疑点的情况下也拒绝翻案,反而选择性的忽略这些疑点,或是对于线索进行强行解读。
并且强行忽视主卧外的两枚指纹,排除第三者进入房间的证据
用前几年某个韩剧中的说法来说,他们是在心里构想好了整幅画面,然后根据画面去寻找拼图来完成自己的构想,而不是根据拼图的指引,去还原事实。
因为各种私人情绪(陈谦和妻子帮着许志逸说话,葛大杰队友因公殉职)的影响,警方在心里默认了许志逸就是凶手,所有的线索都被他们按照“许志逸杀人”的方式进行理解,这才有了“基本证据确凿”。
对于精液DNA不符,解释为:许志逸捡来隔壁足疗店的避孕套将其内精液涂抹到柳莎莎体内,伪造了杀人现场。
再来是检方,检察官邹雄在案件尚有疑点的情况下,理应将案件打回重审,直到最后疑点明确,才能提出诉讼。
但他没有,他最终被葛大杰劝说,以一种侥幸的心态提出诉讼。
然后是法院,在证据未全的情况下,却仍然定案。
除此之外,还有民众和媒体,用现在的话来说就是“围观群众”。
“许志逸关系大所以才没事”;“执法机构不作为包庇”;“摆明了就是杀人犯就该死刑”...
民众随便说,媒体随便报,于是这些张嘴就来的言论就成了压在公检法三方身上的压力,开始影响他们的判断。
甚至是许志逸自己也有责任,隐藏细节,说话含糊不清,基础信息不明确...
一开始隐藏细节,没有告诉警方去同事袁立芳家中(其实是出轨),然而出于自我声誉的考虑,袁立芳否认两人的私会,许志逸的不在场证据无法成立。
谁都有过失,但谁都不是刻意的“坏”,只是几方互相影响,最终导致了这个巨大的错误。
《因法之名》一共45集,用了前面五集来告诉观众:一个冤案是怎么产生的,步步紧扣,非常精彩。
然而从第六集开始剧情就出现了断崖式的跌落——开始讲起了孩子们的爱情故事。
剧中葛大杰,仇慕,邹雄,陈谦和以及锒铛入狱的许志逸五个家庭的孩子,一共三男两女开始交互谈起了恋爱(没错是交互,具体怎么交互的我不是很想提,有兴趣的可以去看看)。
拖拖拉拉让拇指君一度想要弃剧,直到熬到第16集翻案开始后,然而即便是翻案开始,剧情也是感情戏交织着查案细节一起进行的,平均每一集至少有一半时间在纠结谁爱谁。
建议大家可以直接上网搜索剧情梗概,或者也可以往下看,拇指君大致整理了一下案件发展过程。
邹雄的女儿和许志逸的儿子相恋私奔,之后邹雄为了阻止两人私奔出车祸去世
许志逸的母亲曾在许志逸入狱后询问袁立芳,得知儿子当晚却是和她在一起后,就一心想要为儿子翻案。
她找到了当年的检验科警官陈谦和(就是那个处处被妻子嫌弃不如许志逸的警察)的儿子,律师陈硕,来帮助自己打这场官司。
而前任检察官邹雄的女儿邹桐在长大后,则接过了父亲的担子,同样成为了一名检察官。
任职检察官后长辈表示“你爸爸会为你感到高兴”
接到陈硕的上诉申请后,她决定复审。
在提出复审申请的过程中,邹桐和领导有一段别有深意的对话。
邹桐表示,这个案子的疑惑一直都在自己心里,她想打消心中的疑问,否则就一直觉得心里像是压着一块石头。对此领导王守一是这么说的:“一开始工作时候,都有这个石头,时间长了就会被磨平了,再也不会硌人了”。
邹桐请求王守一批准调取许志逸原始卷宗
好在这颗石头最终还是没被磨平,邹桐和陈硕的坚持下,在17年后,这桩杀人案被开卷重审。
陈硕的父亲陈谦和劝儿子:“这个案子牵扯的人太多了,碰不得啊!”
牵扯了谁呢?
第一个就是陈硕自己的亲爹:当年引导DNA线索走向,掩盖两枚指纹的主要当事人。这案子要是重新翻过来,就等于陈硕把他爹送上了绝路。
陈谦和在知道案件复审后直接病到了
第二个是葛大杰, 被邹桐当成父亲一样来敬重的长辈。事实上,在知道邹桐打算翻案之后,葛大杰还一度找来如今身为刑警的仇曙光(因公殉职的仇慕之子),要求他“想办法坐实这个案子”。在葛大杰心里,许志逸一定是,也只能是杀人凶手。
葛大杰劝说邹桐,认为许志逸就是凶手
第三个就是检察方,也就是因为车祸去世的邹雄。承认冤案,不就是承认检方的诉讼不当吗?人都死了,还要再往人身上泼上污名吗?
邹雄车祸去世
一个错误需要花成倍的时间和精力来纠正,而其中耗费的,绝不仅仅只是时间而已,更严重的是司法机构的公信力会被人质疑。
这个代价太大了,到底该不该翻呢?
翻。
电视剧目前播到28集,邹桐还在四处寻找线索,真凶尚未浮现,真相也还没有明确。但不管怎么样,这个“牵扯了一连串”的冤案依旧被摆在了太阳底下重新审视。
从预告来看,该平反的平反,该认错的认错,该处罚的处罚,许志逸最终被判为无罪。
翻案的代价很大,几乎是“赌上了两代人的命运”,但意义更大——
普通人的法律意识正在进步:17年前被害人柳莎莎的母亲认定凶手是许志逸,在警察局门口大声喊冤制造混乱。17年后许志逸的母亲选择找律师,倾家荡产一遍遍的上诉为儿子平反。
司法理念正在一步步完善:17年后,许志逸的儿子也陷入了“命案最大嫌疑人”的泥潭(但人不是他杀的),和他父亲一样,没有直接证据但所有细节都指向了他。不同的是17年后,随着司法理念的完善,本着“疑罪从无”的精神,他被判无罪。
这里字幕有误,应该是“疑罪从无”:指刑事诉讼中,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确实、充分,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
女主角邹桐在剧中一直自问:迟到的正义还是正义吗?
当然是。
虽然迟了17年,但真凶最终伏法,而被冤的许志逸也最终洗净了自己身上的污名,清清白白地走出了法院。
更重要的是,这份迟来了17年的正义,成了警世的长钟,用过去的错误警示未来。
错误并不可怕,可怕的是犯错之后依旧自欺欺人。
正视,反省,才能真正给后人以警醒。
这也就是这部电视剧的意义。
虽然《因法之名》的剧情发展依旧有很多狗血拖沓的地方,甚至许多情节的设计也并不完美,但就单凭“冤案平反”这一主题来说,我就有底气夸它“瑕不掩瑜”。
(虽然我还是期待哪位大神能出一个无感情戏的剪辑版。)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