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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750万片酬引争议!杨烁与《异乡人》的“罗生门”
每日经济新闻 记者 杜蔚 杜毅
《欢乐颂》里温暖笑容的小包总、《大江大河》里带领小雷家致富的东宝书记……近几年里接连不断的爆款电视剧,让演员杨烁圈粉无数,被网友评价为演技炸裂、磁性声音。
然而,人红是非多。近日,杨烁不仅卷入出轨风波,还被曝出在新剧《漂洋过海来看你之异乡人》(以下简称《异乡人》)中片酬高达8750万元,出品方想根据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发布的“限薪令”与杨烁重新沟通片酬,但并未协调成功,导致《异乡人》停机。
真是一波未平一波又起。4月17日晚间,杨烁在新浪微博上发布了一则律师声明,关于8750万片酬到底是不是真的,并没有言明,只是否认了“疑似出轨”和“不同意降低片酬就罢演”等。
有网友力挺杨烁,认为“清者自清,不用理会流言蜚语”。但还有不少网友对其片酬耿耿于怀认为其“顶风作案,明明规定不能超过5000万”。
杨烁的片酬是拖累电视剧被迫按下暂停键的主要原因吗?备受关注的《异乡人》目前处于什么状况?
一地鸡毛:《异乡人》停机4个月 杨烁单集片酬达199万
出轨传闻还未澄清,近日网上突然流传出两份关于电视剧《异乡人》的通知函引发极大关注,文内均提到演员杨烁的片酬问题。据通知函显示,杨烁出演该片的片酬高达8750万元,出品方希望根据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发布的“限薪令”与杨烁重新沟通片酬,但并未协调成功,导致《异乡人》被迫停机。
据悉,2018年11月9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正式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文艺节目管理的通知》,其中提到每部电视剧网络剧(含网络电影)全部演员片酬不超过制作总成本的40%,其中主要演员不超过总片酬的70%。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在通知函中,上海贝沃文化传媒有限责任公司、湖州杨烁影视工作室与上海红圈影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圈影业)签署合同的时间是在2018年9月4日,早于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发布的上述通知。
图片来源:新浪微博
对此,沉默了几天的杨烁在4月17日晚间于新浪微博上发布了一则律师声明。声明表示,疑似出轨和不同意降低片酬否则罢演等情况均属于不实传闻,反对一切以爆料、操纵舆论为手段的恶意炒作、牟利或肆意报复行为。
并且,在律师声明结尾处,杨烁方还表明决心,“坚决拥护国家广电总局对影视行业的管理规定”。
图片来源:新浪微博
通过多方采访,每经记者从相关人士处确认了两份通知函的真实性,以及杨烁在《异乡人》中的片酬确为8750万元,并且该剧自2018年12月29日被迫停机后,至今已4个月仍未恢复拍摄。
通过查询电视剧备案信息,每经记者看到《异乡人》为现代都市题材剧,于2017年8月备案,总集数为44集。该剧讲述了路洋、叶薇等人漂洋过海远赴他乡,遭遇现实的困境阻碍,历经人生的悲欢离合,最终坚定信念重拾希望归国的故事。
据悉,《异乡人》由韩晓军执导,杨烁、董洁领衔主演,背后出品方包括红圈影业、中影股份、天意影视、贝沃文化。
从杨烁的片酬以及其他演员阵容来看,《异乡人》绝非一部小成本剧,该剧出品方下一步有何计划?“现在整个项目还处于调整重启期,我们会内部协调,不排除换角。”《异乡人》出品方之一、也是上述通知函的发布者红圈影业的相关人士向每经记者表示。
若按照此前,优爱腾三家视频网站联合慈文传媒等六大影视制作公司于2018年8月11日共同发布《关于抑制不合理片酬,抵制行业不正之风的联合声明》提到的,所有影视剧单个演员的单集片酬(含税)不得超过100万元,其总片酬(含税)最高不得超过5000万元来看,杨烁总片酬8750万元,在44集的《异乡人》中,平均每集单价约达199万元。
罗生门:是“正常履约”还是“违反规定”
今年36岁的杨烁1983年出生于黑龙江省伊春市,毕业于中央戏剧学院表演系本科班。早在2004年杨烁就出道了,也陆续出演过《生死线》《刀客家族的女人》等剧,但始终不红,直到2016年,因在电视剧《欢乐颂》中饰演“小包总”包奕凡一角而被观众所熟知。
但杨烁真正演技受到认可的是2018年末播出的正午阳光年代剧《大江大河》。在这部剧中,杨烁饰演了一个在1978年前后敢想敢干的乡村支书,带领小雷家发家致富的故事。
杨烁主演的《大江大河》是2018年豆瓣评分最高的中国大陆电视剧(图片来源:豆瓣)
依靠正午阳光的《欢乐颂》以及《大江大河》两部剧,杨烁迅速走红,并成为时下当红电视剧男明星。只是,有鲜花掌声的地方难免伴随着质疑与争议。此次关于杨烁“天价片酬”的风波,片方和演员各执一词,孰是孰非,似乎很难简单判定。
为此,《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了发起抑制明星不合理片酬声明的六大影视公司之一的慈文传媒。“‘限酬令’出来后,基本上没有再出现明星漫天要价的情况,但之前已经签好的片酬,就属于履约问题。”慈文传媒副总裁赵斌认为,正常情况下合同法是大于政策的。“(调整明星片酬)这是双方在合约框架下的友好协商,但演员是否接受,是演员的权利。”
有业内资深人士向每经记者表示,这或许不只是一起简单的片酬纠纷,可能是因为平台原因造成的。“其实很多剧组都会面临这个问题。之所以发生这类问题,并不是剧组刻意违约。我觉得如果平台发生了调整,比如对于之前想买的剧,已经谈好的价格要重新谈。所以,制作方只能被动地采取应急措施。”对此,上述人士进一步解释道:“有些剧甚至就不拍了,任赔;有些剧前期平台付的钱也不赔了,大家把合同撕毁。这样做至少可以不亏或者少亏,因为一旦拍完,可能亏的更大。而还有一些签了合同的就不开机了,不拍了。”
那么,杨烁收取8750万元的片酬是否违反了相关规定?“我认为,约定杨烁的片酬为8750万元,并不必然违反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的通知。”对此,北京炜衡(成都)律师事务所王体律师对每经记者表示:“其一,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的通知,仅仅规定了全部演员片酬对制作总成本的占比,以及主要演员片酬对总片酬的占比,并未规定单个演员总片酬不超过5000万元。单个演员总片酬不超过5000万元的规定,仅仅是几家影视公司的联合声明,既非法律规定,也非行业自律规定。其二,如果确实因为杨烁片酬过高导致《异乡人》全部演员片酬超过制作总成本的40%,或者主要演员片酬超过总片酬70%的,按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的通知,也只是制作机构向所属协会及中广联演员委员会进行备案并说明情况,如果有正当理由的,并不会招致处罚。”
因此,王体认为,“出品人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的通知为由要求调整杨烁的片酬,还缺乏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