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经编辑:李泽东
“近年来,随着网络直播的热火朝天,捧红了一大批吸金能力强的‘网红’,也带来了不少社会问题:蹭流量无底线、网络行乞、数据造假、内容低俗等,令人堪忧。”
全国人大代表、广元市苍溪县白驿镇岫云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李君在今年全国 “两会”递交的代表建议《关于加大网络直播监管整治力度的建议》中这样写到。
据红星新闻3月4日报道,李君已连续两年在“两会”上提交了关于规范网络直播监管、尤其是网络打赏行为规范的建议。
为何如此关注这一领域的制度设计?李君回应红星新闻记者表示:“这是因为,现阶段平台打赏所导致的社会乱象频出,对社会价值观的形成造成了扭曲。”
“如果这样的行为就能轻松赚钱,那么很多人就会树立起认真踏实工作无意义的看法,转而把心思放在了这样的表演上。" 李君说。”
据中国新闻网微博,李君近日接受中新网记者采访时表示,网络直播随意性强,收益高且违法成本较低,即时性的直播很难实施监管,同时直播打赏还容易让未成年人误入歧途,让他们产生不劳而获的思想。
建议相关部门健全网络直播法律法规,强化各部门监管力度,规范平台规则,关闭平台打赏功能,加强正能量引导。
据上游新闻报道,3月3日,全国人大代表、广东省律师协会会长、广东胜伦律师事务所主任肖胜方建议,按直播内容进行分类监管,对部分八卦新闻网络直播、“纯颜值”直播和非专业“舞蹈”直播等,强制实施打赏冷静期制度,即打赏者在三天内可以无理由撤回打赏。
肖胜方认为,网络秀场直播行业不断发展,一些亟待规范的问题日益凸显。如,“打赏”行为来钱太快太多,使得众多年轻人对直播行业趋之若鹜,整个行业一定程度上存在忽视有价值内容输出,而转向形成以噱头、猎奇为主导的不良风气。
肖胜方注意到,网络直播的监管部门虽然众多,但顶层设计仍待完善。各部门间缺乏相应的信息资源共享与协调沟通机制,在各自的职权内制定相应的部门规章,并以此为依据进行监督和管理,看似广泛全面,但实际上标准不一。
肖胜方建议,有必要组织有关部门,制定具体的网络秀场直播违法、违规行为处罚办法,确认直播平台、直播者及用户的违法违规情形种类,并根据情节轻重,作出相应的法律责任规定。
每日经济新闻综合红星新闻、中国新闻网、上游新闻
每日经济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