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淄博市民有福了。2月20日,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关于印发《淄博市建设“无证明城市”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提出依托数据归集和共享,全面推进“减证便民”,尽快实现“法无规定一律取消”和“法有规定无需提交”的“无证明城市”建设目标,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
建设“无证明城市”,淄博给出的时间表是“9月底前”。为此,淄博市规定,2021年3月底前,完成各级各部门证明事项的梳理工作;6月底前,完成“无证明城市应用系统”开发,多渠道推进“无证明”办理试运行;9月底前,各级行政机关和公共服务机构保留的全部证明事项无需群众提交,基本建成“无证明城市”。
建设“无证明城市”,是不是就没有证明了,市民办任何事也不需要开证明了?否!淄博方案所称“无证明”不等于“零证明”或不需要证明,而是指市域范围内各级行政机关和公共服务机构在办理政务服务和公共服务事项时,无需申请人再到本市相关单位开具证明,而是通过直接取消、数据共享、告知承诺、部门核验等方式实现证明免提交。
建设“无证明城市”,没有完成怎么办?淄博方案专门设立了投诉举报办法和工作责任追究办法,对擅自要求申请人提供证明的,擅自变更证明事项办理方式的,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部门核验的,等行为,依法追究责任。
(原题为《山东这个市建“无证明城市”,告别“我爸是我爸”!》)
栏目主编:张武 文字编辑:宋慧 题图来源:图虫创意 图片编辑:笪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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