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瑜第一次见到可云,她的眼神是有些落寞的,她带着醋意对身边的杜飞说,从来没有人告诉过我,她长得这么好看!杜飞则非常自然地回了一句,你用脚趾头想想,也应该想到她是个大美女啊,不然尔豪怎么会把持不住呢?
方瑜是尔豪的现女友,而可云是尔豪的前任和初恋,只是这个前任和初恋,已经发疯了。
可云为尔豪发疯了,可云的回忆是支离破碎的,她长着漂亮的脸蛋,会背九九乘法表,认得司令大人的老鹰,清醒的时候,她会拿着绳子对李副官和李嫂说,爸妈,你们把我绑起来吧!不清醒的时候,她在街上乱跑,跑到高高的楼上去差点掉下来,看见一个宝宝就抢过来说是自己生的。
陆尔豪,他爱过可云吗?可能吧。李可云是他爸爸副官的女儿,从小和他一起青梅竹马长大,可云没有书读,他教她,可云要干活,他拿吃的给她,情窦初开的时候,可云已经出落得落落大方,于是他拿出了“狗尾巴草的戒指,一个给你,一个给我”,于是有了他们的“萤火虫的故事”。
陆尔豪,他很爱可云吗?并没有。可云的妈妈李嫂回忆说,可云怀孕以后,我们去找过他一次,他身边搂着一个好漂亮的女孩子,看都没有看可云一眼,就走过去了。可云在尔豪看来,也不过就是个从小一起长大的好漂亮的女孩子,雪姨告诉他可云回广州嫁人去了,他就放弃了,他对她并没有多舍不得。(本文原创作者叶澜依free,抄袭必究)
方瑜就不一样,方瑜曾骄傲地对依萍说,尔豪他曾经游戏人生,他已经和我备过案了。所以李可云,她是尔豪游戏人生里的一颗水滴而已。而对待方瑜,尔豪他是认真的。
李副官一家都是骄傲的,拿了“司令大人”的一笔创业费离开陆家以后,可云生下孩子以后,可云发疯以后……他们都没有想过去和陆家讨一个说法,纵使可云有许许多多的委屈,他们也宁可她生活在半梦半醒中。
后来,依萍书桓,如萍杜飞,加上尔豪方瑜“帮可云找回忆”行动开始唤醒了她,这件事的初衷是为了让可云恢复健康,而陆尔豪,在我看来是在道德的压力下参与的,面对爸爸陆振华的暴怒,面对现女友方瑜的失望,还有面对可云失去的那个孩子的歉疚……可云慢慢清醒过来了,认识了尔豪,想起了尔豪,只是她的回忆,停留在了六年前。
可云清醒之后,善良的方瑜一直很难过,觉得自己好像是一个第三者;陆振华却很高兴,决定“做主”让尔豪娶了可云;而陆尔豪自己是为难的,八年过去他长大了成熟了,他喜欢的人是方瑜,除了美貌,她有学历有气质有修养,也有优渥的家世。
如果可云坚持下去,凭司令陆振华和李副官的交情,凭可云曾为陆家生过一个孩子,也凭陆振华骨子里那点”你愿意和方瑜姐妹相称,不分你我吗?“的强盗逻辑,他是完全能做主把可云许给尔豪的。
但是可云说了一段让陆司令、陆尔豪以及自己父母都大为震撼的话,她说我愿意,我当然愿意,但是如果尔豪和方瑜不愿意,我一个人愿意也没有用,还是要让尔豪和方瑜再考虑一下的好。
其实可云是卑微过的,她对方瑜说,方瑜,我只是给尔豪打毛衣,做钱袋,做鞋子,送饭,我再也不敢和他捉萤火虫了,求求你不要赶我走!不要赶我走,好不好?而善良的方瑜也泪流满面地抱着她,你可以和他捉萤火虫,你尽管和他捉萤火虫!不会干涉你,不会赶你走!于是可云得出了一个结论,尔豪,方瑜答应了,你可以有六年前,也可以有现在!
后来战乱发生了,可云遇到了一个孩子,她给那个孩子取名叫”重生“,也就是那个时候可云明白了,她和尔豪已经是两个世界的人。正如她和尔豪方瑜说的那样,尔豪和方瑜,才是真正相配真正相爱的人。她自己是那么多人费尽心机从迷失中唤醒的,如果再不能醒来的话,这人生也未免太绝望了。
可云真的放下了吗?喜欢是放肆,而爱是克制,尔豪是可云的初恋,可云对他当然有牵挂,但她也有自己的最后的尊严,曾经那么美好善良全心全意去爱过一个陆尔豪,洒脱一点,大度一点,是她最后的温柔。其实陆尔豪也是配不起那个重生之后,把心中大爱给到战乱孩子们的李可云的,他也要谢谢可云的成全。
大家怎么看待李可云被陆尔豪辜负的这一段呢?替她感到委屈吗?被唤醒重生的李可云让人敬佩吗? 方瑜的宽容大度令人感动吗?欢迎在评论区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