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人云:家有贤惠,丈夫少祸。
明朝成化年间,襄阳府有一个叫步奋的人,因相貌丑陋,直到三十多岁才娶妻纪氏;纪氏年纪轻轻,长相甜美,嫌弃丈夫又老又丑,心里常常哀怨命运不公。
距离步奋家不远,有一个叫钟度的少年,长的是风度翩翩,一表人才。钟度见纪氏貌美,心生爱慕,于是总找借口去步奋家里,寻机搭讪纪氏,时间一长,两人便好上了。每次步奋出外,钟度便与纪氏私会。
一日,两人在纪氏房内私会已毕,钟度搂着纪氏说:“如此偷偷摸摸,甚是不爽,倘若被你丈夫撞见,如何是好?”
纪氏道:“既如此,我嫁你便可。”
钟度道:“你有丈夫,如何嫁我?”
纪氏道:“只要你肯娶我,我自有计较。”
钟度道:“如此好意,我怎么会不肯呢?何况娘子貌美如仙,世上少有,我愿和你做一生一世的夫妻,绝不敝弃。”
纪氏见钟度对自己海誓山盟,心中欢喜不尽,等到二人兴尽分别,纪氏看着钟度离去的背影,心里空荡荡的,仿佛钟度带走了她全部的热情和感情。
从那一刻起,她对现在的丈夫和家庭彻底生起了冷落之心。
从此,纪氏不做家务,不做女工,整天躺在床上,闷闷不乐,说自己身子不舒服,以至于步奋在外做活回家,经常吃不上热饭。
步奋并不知道情况,以为妻子真的有病,于是关切相问:“娘子哪里不适?”
纪氏道:“刚才请大夫看过了,说我得了痨病,怕是活不了多久了;只是我死后,又要误你后半生孤寡,不如趁我现在的病情还没有恶化,把我外嫁给别人,索要一些银两,这样呢你以后若要再娶,也不愁没彩礼钱了;如果你不这样做,一旦我死了,你不但一文钱都得不到,还要花钱安葬我。你想想看,哪个更划算?”
步奋听纪氏如此言语,心中伤感,握着她的手,含泪说道:“贤妻你这是什么话,我和你是结发夫妇,你生是我家人,死是我家鬼,难道平时你没事的时候和你是夫妻,在你有病的时候就抛弃你,我是这种薄情寡义的人吗?宁可你死了,我安葬你,也决对不会在你生病的时候,把你卖给别人;如果我这样做了,与禽兽何异?”
纪氏见一计不成,又生一计,哄骗他说:“大夫说我的病,只有猎犬肉可以治疗,如果有猎犬肉的话,我吃了以后,病很快就会好转。”
步奋说:“我们家没有猎犬,怎么办呢?”
纪氏道:“邻居邓锡家不是有猎犬吗?经常跑到我家来偷吃东西,讨厌死了,你正好可以偷偷的打死、杀掉,这样呢我就有猎犬的肉吃了,如果我的病因此而好转,我俩便可以长相厮守;即使我的病不能好,就是死了,我也不会有什么悔恨了。”
步奋听了妻子的话后,果然偷偷的打死了邻居家的猎犬,把狗肉烹熟后端给纪氏食用,一次吃不完,剩下的都留在厨房里。等到步奋外出后,纪氏故意告诉邻居,说丈夫偷杀了邓锡家的猎犬。
邓锡靠打猎为业,他非常在意自家的这只猎犬,听说爱犬被步奋给吃了狗肉,十分痛心和气愤,于是前去县衙告状,说步奋是个惯偷,因为夜间行窃,被猎犬吠咬,所以怀恨在心,这才把他家的猎犬给打死了;而且步奋打死了他家的猎犬,下一步必然要对他家行窃,请老爷一定要剪除盗贼,安定乡里。
“状告盗杀守犬事:锡事田猎,用银八两,买到群头猎犬一头。日发追兽,夜纵防家。惯贼步奋尝行窃盗。妒犬夜吠,击杀屠食。便伊行藏,妨人守御。凡盗入家,必先毙犬。偷犬既真,盗情益证。乞剪盗安民,追赃给赏。庶盗少戢,民得帖席。上告。”
当地的县令叫裴均,见邓锡来告状,于是问清事由,命人把步奋提来审问。
大堂之上,裴均对步奋道:“大胆草民,你可知罪,邓家的猎犬,日能捕猎,夜能守家,你盗他守家犬,想是要偷他家财物,你必定还有同伙之人,还不快快招供出来,免得吃苦。”
步奋申辩道:“小人是个农民,从来不敢为盗,这事邻居们都是知道的。只是因为妻子得了痨病,大夫说吃狗肉可以治好,正好邓锡家的猎犬,常来我家偷吃东西,因为我救妻心切,所以才打死了他家猎犬。唉,现在看来,我不该听妻子的话,杀狗烹肉给她食用啊,这件事确实是我做错了,我愿意按价赔偿,请求老爷饶恕。”
旁边的邓锡听了他的话,反驳道:“你妻子年纪轻轻,脸色红润,一贯身体健康,哪里有什么痨病?至于说什么吃狗肉治病之事,更是无稽之谈;何况你偷狗之事,就是你妻子说出来的,难道你为她治病,她却反过来害你不成?这其实都是你狡辩罢了,以此来掩盖你盗窃的事实。”
步奋急道:“我没有说谎,这事真的是我妻子让我做的,不信的话可以把她传唤来,一问便知。”
裴县令道:“你妻子既然要你偷杀邓锡家的猎犬,又把这事告诉给邻居们,这事就很奇怪了?难道她和别人有奸情,故意要害你犯法?”
于是命人把纪氏捉来,严加拷问。
裴县令问纪氏道:“说,你故意构陷丈夫,必有奸夫,可把他的姓名说出来,让他拿来银两,抵偿邓锡家的损失。”
纪氏难禁重刑,只得承认与邻人钟度通奸,于是才会陷害丈夫,以达到和情夫长相厮守的目的。
裴县令见纪氏招认,又命人捉来钟度审问,钟度也只能招认,于是真相大白。
裴县令随即宣判步奋无罪,立即释放;判纪氏、钟度二人通奸之罪,各打八十大板,罚纪氏官卖;只是步奋不忍心,求告之下,领回纪氏仍做夫妻;钟度罚银一两赔偿邓锡,并戴枷示众一月,以儆效尤。
“审得步奋之妻暨氏,花容窈窕,水性飘流。暮雨朝云,意阳台之幻梦;担风握月,志上宫之佳期。见金夫,不有躬,欲学夭桃迎夜雨;贪新欢,弃旧好,还随弱柳竞春风。欲改嫁而无由,故行诈而称病。既唆盗犬,复报邻人。致令告官,欲陷夫主。犯奸应从官卖,不愿任与夫留。终度觊觎痴心,拟约桑中之好。轻狂野性,还邀濮上之行。倩蝶使,托蜂媒,皆是偷香窃玉;骋心猿,驰意马,只为野草闲花。暗中抽弄机关,分人比翼;就里图谋遣绻,成你合欢。奸渎之风有虚礼典,机权之诈必犯刑科。八十之杖犹轻,一月之枷示众。”
结语:这本是一起普通的民事案,邓锡状告盗犬,步奋也已招认,整个过程平淡无奇,按照常理来说,应判步奋有罪,案件就此结束;但裴公目光如炬,透过案中的反常之处,穷究不舍,最终揪出乃是纪氏通奸,构陷丈夫,实在太让人惊奇啊!
我是@微微而谈看世间故事,品人生百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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