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钱就像一面镜子,可以映照出人的内心;金钱就像一把双刃剑,既能让人内心产生幸福,又能让人家破人亡;金钱是每个人一生中必经的考验,如果能够通过考验,就会达到成功的港口,如果没有通过考验,就会在人生的河流中倾覆消亡。小品中的“钱乃身外之物”,是多么浅显易懂的道理,但是这个道理却被不少人忽略。比如在江苏发生的杀妻骗保案:
姜某生于江苏赣榆县一个较为富裕的务农家庭,从小受到父母溺爱,性格乖吝嚣张。在父母的支持下,他读完大专以后跑到苏州打工。在他20岁的时候,偶遇了来自铜山县的小凤。小凤17岁,由于家境贫寒,没有念完书就出来打工了。她和姜某认识之后,很快陷入热恋中。
2007年,小凤的弟弟小龙听说他姐在苏州过得不错,便过来投靠,打算在这里开一个话吧(为人提供长途电话服务的店铺)。小凤让男友帮衬一下,于是姜某就花了3000元为小龙租赁了一家店面。但是话吧在大城市并不是很受欢迎,小龙的店铺不仅没赚到钱,反而一直在往里搭钱。姜某认为自己的3000元恐怕要打水漂,愤恨不已,便萌生了报复的想法。
如果仅仅是普通的复仇,并不能弥补姜某受到的金钱损失。他有一天看报纸,看到一则买保险的广告,突然有了灵感,打算杀人骗保。为了彻底了解保险行业,他辞去了目前的工作,专门到当地某保险公司应聘做业务员,在入职的同一时间,他经过同事的推荐,选择了一份保额40万元的人身保险,并用花言巧语哄骗小龙签下了保单。小龙在受益人一栏填写了父母的名字。
小龙签完保单之后,他感觉40万元还是太少,又额外增添了三份共15万元保额的保险,几份保险加在一起保金高达55万元。在谋划许久之后,9月5日,姜某从百货商场购买一款电饭锅,并自己动手改造其中的线路,使它通上电以后会造成短路。只要触摸电饭锅的金属外壳,人就会触电身亡。
他以实验锅的性能为理由,哄骗小龙握住了金属的把手,并插上电。当小龙被电时,他眼睁睁地看着这位少年倒在地上却见死不救,随后扬长而去。三天以后,当姐姐小凤一直联系不到弟弟,来店里探望他时,才发现弟弟早已被电身亡。小凤心痛不已,姜某装着安慰了一番,但是背地里却用准岳丈的身份证虚构了一份申领保金的申请书。
不过随后公司拒绝了这份申请书,并以保险合同上填写的受益人电话为准,直接联系了准岳丈,最后55万元的保金都落到了小龙父母身上。姜某自然不可能善罢甘休,他又联系了准岳丈,声称在申领保险金的时候,还有一些手续费没交,以此为借口陆续从准岳丈那儿骗了20万元。刚拿到钱以后他一个星期就挥霍一空。
这件事过后,姜某很快从保险公司辞职,又在别家公司找了份工作,不过他太过浮躁,不肯好好工作,最后钱没挣多少,倒是从小凤那儿天天要钱玩乐。小凤实在忍受不了,便劝诫他努力工作。但是这番言辞在他看来,却成了小凤看不起他的意思。姜某于是再次动了杀心,决定杀人骗保。
为了杀人,他提前做好铺垫。在2009年4月份,他先是和小凤商量去徐州生活,随后又给她准备了一个浪漫的求婚仪式。当然,这份求婚的背后,也是他赤裸裸的歹意。但是小凤并不知道这些,她认为两人已经交往3年,到了瓜熟蒂落之时,于是满心欢喜地接受了姜某的钻戒,两个人很快去民政局领了证。4月30日,就在他们两人结婚的第五天,姜某把一份价值30万元保额的人身保险递到了妻子面前,而这次小凤毫不犹豫地听从了他的建议,把受益人写上了姜某的名字。她沉浸在姜某的温柔谎言中,还没有察觉到危机。
6月4日,姜某邀请小凤回娘家探望父母,小凤自然非常欣喜。他们坐着由姜某开的轿车回家,在经过104国道的时候姜某刻意制造了一起车祸,突然转动方向盘与并列行驶的粮食收割机相撞。原本小凤离收割机很近,如果她真的受到这次冲击,恐怕性命堪忧。但是因为姜某方向盘转得太快,小凤又没系安全带,直接就把她甩出了车。最后小凤受了轻伤,而他安然无恙。
姜某这么歹毒的人,又怎么肯轻易放弃犯罪?他一计不成,又施一计,先是装作受了重伤瘫痪,在家里休养,而这一期间小凤辞职在家照料他的生活起居。就在两人相处的过程中,他计划了第二次谋杀,准备利用蚊香装置上的钉板伪造意外事故。在6月14日下午4点多,他哄骗小凤喝下了有过量安眠药的牛奶,当小凤昏睡在地上时,他用钉板猛地将上面钉子砸入小凤的左后脑勺,但是因为力度的问题,钉子只入了一半。蒋某怕无法彻底杀死小凤,又用锤子对着钉板敲了五六下,将钉子完全没入。紧接着他用吃剩的西瓜皮抹在小凤脚底,意欲伪造她不小心踩到瓜皮后摔倒的意外事故。
当他装作无辜拨打120以及岳丈一家后,经过抢救小凤终于挽回一条命,但是由于受伤太重在医院人事不省。姜某眼看着小凤没有死亡,事情恐怕要败露,于是就骗岳丈一家人说他的腿伤复发,需要去北京的大医院救治。但是其实他根本没有去北京,而是逃到了连云港。
而医院这边其实早就发现了蹊跷,因为主治医生在为小凤治疗期间,发现她头部的伤口竟然分成两股,如果是意外事件的话,伤口应该只有一道。因此他们推测,小凤头上的伤恐怕是人为所致,赶紧报了警。警方赶到以后,法医又发现了另一处疑点,小凤头上的伤口非常深,据医生说,钉子已经完全钉入了小凤的颅骨。如果是普通的意外,在钉子刚刚碰到头的时候,她肯定会感觉到疼痛,不可能会任由钉子扎入头中,身体会自动做出反应避开钉子。而且摔一跤不可能造成这么深的伤口,除非是人为施加外力才有可能。
在警方调查了姜某之后,对比此前小凤的弟弟小龙死亡情形,他们发现这姐弟俩在发生“意外”前都曾经受过姜某的诱导投了保险,小凤的保险受益人还是姜某。于是他们立刻去追查姜某行踪,却意外在连云港发现他,彼时他不仅没有医治腿伤,反而活蹦乱跳的,甚至还勾搭上当地一位富家女谈地下情。警方立刻把他控制住,在心理压力之下,姜某很快就招供了。
那么在姜某犯罪过程中,他都触犯了哪些罪呢?首先,他谋杀了小龙和小凤,一个未遂一个既遂,已经触犯了故意杀人罪。《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罪】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他的罪行非常严重,谋杀与自己朝夕相处的亲人,杀害两人,将会从重处罚。
其次,他在谋杀小龙的时候,意图骗保,但是因为保险公司直接将保金打给小凤的父亲,他便用各种理由从小凤父亲那儿骗了20万元。这20万元所涉及的罪名是诈骗罪,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姜某诈骗20万元,其罪行属于“数额巨大”的范畴。
在他意图杀妻骗保的时候,不仅涉及故意杀人罪,还涉及保险诈骗罪。《刑法》第一百九十八条:【保险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保险诈骗活动……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五)投保人、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或者疾病,骗取保险金的。有前款第四项、第五项所列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很显然,他杀妻骗保,已经涉嫌保险诈骗罪,并且《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个人进行保险诈骗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特别巨大”。因此他诈骗30万元,属于“数额特别巨大”的范围。最后,法院以故意杀人罪、诈骗罪、保险诈骗罪三罪数罪并罚,判处姜某死刑。
姜某因为牟取不义之财,竟将毒手伸向了妻弟和妻子,罪行太可恶,最后他也要承担死刑的责任。这一切悲剧的原因,都是由于姜某对金钱产生了不该有的欲望。“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像他这样谋财害命,即便真的得到了金钱,也不能正大光明、堂堂正正地享受财富。只有认真劳动和工作得来的财富,才是真正属于自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