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裁判文书网日前披露北京爱奇艺科技有限公司与乐视网(天津)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维持一审原判,爱奇艺需赔偿乐视经济损失20000元。
天眼查App显示,乐视网拥有电视剧《一个鬼子都不留》独占专有信息网络传播权,后发现奇艺未经授权提供涉案电视剧在线播放服务,请求法院判令爱奇艺赔偿乐视经济损失共计60000元。
爱奇艺辩称乐视网没有提交涉案电视剧合法出版物,无法证明其著作权署名,乐视网没有就对其造成的经济损失提出举证。
一审法院审理认定乐视网公司提交的权属证据能够证明乐视网公司经过授权获得了涉案作品的独占性信息网络传播权及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的权利,爱奇艺公司未经许可或授权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了涉案作品,侵犯乐视公司享有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应当承担赔偿损失的法律责任,一审判令爱奇艺公司赔偿乐视网公司经济损失2万元。
爱奇艺公司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日前二审维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