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歌手“华晨宇”的手机被粉丝捡到,竟在他“微信”中发现和张碧晨、邓紫棋等人的聊天记录,透露其感情动向……不过,华晨宇工作室随后向发布这一信息的网友发去律师函,该网友道歉之余也澄清:“捡手机”的过程和微信聊天界面都是其“创作”的。
这一事件也让“捡手机文学”这一网络热门的“文学形式”进入公众视野。记者走访发现,除了“捡手机文学”,伴随网络应运而生的还有“直播文学”“游戏文学”等衍生模式。
“捡手机文学”算文学吗?在一些网友看来,通过聊天界面设定等方式,强化了阅读的“沉浸感”,是一种创新;但也有人认为过于片段的表达破坏了文学的严谨。不过法律界人士提醒,这样“仿真”的模式,一旦涉及现实中真实的人物,则可能有侵权之嫌。
明星频频“掉手机”?
不久之前,一名网友在微博称捡到华晨宇的手机,发布了一组微信聊天界面截图,其中包括华晨宇与张碧晨、邓紫棋及其工作室的聊天记录。不过细看这些微信聊天截图,虽与日常微信聊天界面几乎完全一样,但都有“微截图”水印。随后,该网友在微博上发文,称自己收到律师函,华晨宇工作室认为她“严重侵犯华晨宇先生名誉权,且这种公开发布、扩散、捏造、传播虚假信息的行为已违反有关法律的相关规定”。
记者在网上搜索发现,这样的“捡手机文学”还有不少——被“捡”到手机的还有龚俊、王一博、黄景瑜等诸多近期热门的明星和选秀节目的选手们,除了好友聊天界面,各种“群聊”也不少——“捡手机文学”已是网络创作的一大“流派”。
“因为这些创作一般都以‘捡到一个手机’开始,呈现方式以微信聊天记录为主,所以被称为‘捡手机文学’。”记者联系到多位热衷创作“捡手机文学”的网友,他们表示这样的方式最早是有明星粉丝以“捡到一个手机”代入真人明星的名字和部分现实情况进行创作,用微信聊天界面来呈现,逐步发展到部分创作者借鉴这种呈现方式,通过对话推动情节发展。随着“捡手机文学”升温,国内还出现不少专门刊载此类对话小说的网站。
据了解,这一创作方式也并非国内独有,2016年左右,日韩和欧美就出现以聊天气泡的对话来推动情节发展的小说,辅以简单的情节叙述和心理活动,颇受欢迎。
“捡手机文学”算不算文学?
虽然被称为“文学”,但“捡手机文学”是否真有文学价值却有不小的争议。
“大量‘捡手机文学’都是粉丝对明星的幻想,对大部分人没有阅读价值。”有网友认为,“捡手机文学”与生俱来的局限性使其难成文学:“对话的体量始终有限,且很难辅助其他描写或视角,使得本身内容受到极大的局限。”不过,也有不少乐在其中的人认为“捡手机文学”符合互联网传播方式,关键还是看内容本身的品质。
“如果大家可以接受微小说、剧本是文学,为什么不能接受‘捡手机文学’是文学呢?”林先生以自己的创作经历为例,“好的‘捡手机文学’从构思到用语也要反复斟酌,最重要的是开脑洞,结尾来个反转,让人觉得意犹未尽。”
“‘捡手机文学’和衍生的各类新体裁,一大特点是阅读的‘沉浸式’,看着微信对话容易有代入感。”读者陆先生曾看过主打代际矛盾与家庭情感的作品,以家庭常见的“相亲相爱一家人聊天群”为载体,通过几代人的聊天内容来推动故事:“对话也能展现性格,给人启发,还保留了文学的想象空间。”
不少读者和网民也表示,文学不必限制表达方式和呈现形式,“捡手机文学”贴合当代读者的生活习惯,“只是挑选成本有点高,大量‘捡手机文学’的内容不值得读。”
法律侵权风险高
“捡手机文学”一大特点是真实感强,但也因为这样强烈的“代入感”,如果用真人姓名和身份来模拟对话界面,存在较高的法律风险。
在对话体小说较为集中的话本小说网上,记者就看到以偶像明星蔡徐坤为题的长篇“捡手机文学”作品,参与“微信聊天”的还包括陈立农、朱正廷、黄明昊等偶像明星。
目前网上大量“捡手机文学”都是以真人明星为主角,以新闻事件为背景,虚构细节和对话。在法律界人士看来,确实很可能涉嫌侵犯名誉权。
《民法典》第一百一十条明确将“名誉权”列为自然人的基本权利之一;而第一千零二十四条则进一步细化,认定“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六条则规定:网络用户、网络服务提供者利用网络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捡手机文学’无论是通过微信聊天截图来呈现,还是其他方式,都是在表达上增强真实性和代入感,容易给不熟悉这一形式的普通人带来错觉,以为这些内容是真实的。”一些法律界人士表示,“捡手机文学”中以真人明星为角色创作的内容,几乎都是虚构的,有些甚至因创作者喜好将这些真人明星负面化塑造,很可能涉嫌侵权。
事实上,“捡手机文学”赖以呈现的可以将对话生成微信聊天界面的网站和软件,本身已经侵权。
腾讯曾起诉某网络公司,称其运营的“某截图”网站和“某截图”“某对话生成器”等9款手机软件,可以让用户通过自行编辑生成包括微信首页、微信对话、微信红包、微信转账、微信钱包、好友申请等一系列与微信场景界面相同或实质性近似的虚假界面截图,侵犯了腾讯的著作权并构成不正当竞争。去年3月,有“南山必胜客”之称的腾讯成功打赢这场官司。
作者:简工博
来源: 解放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