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横跨三十年的家庭故事
一个子女众多却并不富裕的家庭
乔家兄妹五人
跌跌撞撞地带着他们关于
亲情、爱情、事业、时代变迁
的人生走来
由正午阳光出品的《乔家的儿女》已经落下帷幕,让观众“上头”的乔家儿女们却仍旧让人割舍不下。
上世纪70年代,乔家的五个孩子——大哥乔一成(白宇饰)、二哥乔二强(张晚意饰)、三妹乔三丽(毛晓彤饰)、四妹乔四美(宋祖儿饰)还有老五乔七七(周翊然饰),在艰苦岁月里互相扶持、努力生活,他们经历过生活带来的苦难,品味着人生中无尽的缺憾,却从未失去希望,普通人的生活不就是如此,“各人有各人的泥潭”,却蕴藏着坚韧和美好。
在感受生活的不易、人性的复杂、亲情的浓厚之余,法报君还想跟读者们聊聊其中那些与法律相关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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乔家母亲生小儿子乔七七的时候难产过世,留下五个孩子与父亲乔祖望(刘钧饰)相依为命,乔祖望是个好吃懒做、自私自利之人,对几个孩子不管不顾,年仅十岁的乔一成担起照顾弟妹的责任,乔祖望无力也无心照顾几个孩子,把乔七七寄养在他小姨家,还把乔四美送给了苏州一户无儿无女的人家领养。
Q:乔祖望身为父亲,可以把女儿送人吗?
A:乔祖望虽然一身毛病,但是一个人拉扯五个孩子,确实是有困难的,因无力抚养将四美送养,且乔祖望和苏州的收养人家办理了收养手续,因此收养关系成立。生父乔祖望在特殊困难无力抚养乔四美的情况下,将女儿送养,乔四美自己也表达了愿意到养父母家去的想法,此情况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
法条: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三条规定,下列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一)丧失父母的孤儿;(二)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三)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八条明确,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五)年满三十周岁。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零四条规定:收养人收养与送养人送养,应当双方自愿。收养八周岁以上未成年人的,应当征得被收养人的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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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波未平一波又起,生活的艰难一直笼罩着这几个可怜的孩子。某日,乔祖望的牌友李叔趁着家里只有乔三丽和乔四美在,支开四美将魔爪伸向了老实、内向的三丽。大哥、二哥一进家门,就听到了三丽的惨叫。
乔祖望听说后,带着刀要去找李和满,没想到最后拿了李和满的钱就决定不追究了。乔一成对父亲的做法十分不满,最后还是告了李和满,李和满因猥亵被判入狱三年。
Q:李和满猥亵乔三丽,乔祖望要钱私了的行为合法吗?
A:乔祖望要钱私了的行为是不合法的。首先强制猥亵属于公诉案件,不属于刑事和解的范围。其次,如果乔祖望带着刀去李和满家,一开始就是以索要钱财为目的,用告发李和满相威胁,或者以暴力相恐吓,且最终索要的钱财数额较大,那么乔祖望的行为可能构成敲诈勒索罪。
法条: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八条规定,下列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一)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二)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五年以内曾经故意犯罪的,不适用本章规定的程序。
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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乔一成在家庭责任与个人追求中撕裂着长大,考上了本科和研究生,最后成为一名新闻工作者,并在工作中认识了同行叶小朗,二人渐生情愫成为男女朋友。一次二人吃饭时,叶小朗无意看见了乔一成包里的新闻稿件资料,等乔一成发现的时候,这已经是刊登在报纸上的一篇新闻稿件了。
Q:叶小朗未经同意将乔一成的资料抢先在报纸上发表,侵犯了乔一成的什么权益?
A:根据剧情,乔一成包里的新闻稿件资料其实是其付出劳动撰写的相关文稿,因此该稿件应当构成文字作品。而叶小朗未经乔一成同意将其稿件抢先在报纸上发表还擅自署上自己名字,侵害了乔一成的发表权、署名权。
法条:
著作权法第三条中所规定的作品,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一定形式表现的智力成果,包括:(一)文字作品;(二)口述作品;(三)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四)美术、建筑作品;(五)摄影作品;(六)视听作品;(七)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八)计算机软件;(九)符合作品特征的其他智力成果。
著作权法第十条规定,著作权包括下列人身权和财产权:(一)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二)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三)修改权,即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十六)汇编权,即将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通过选择或者编排,汇集成新作品的权利;(十七)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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兄妹几人相互扶持着慢慢长大成人,但是生活并没有给他们太多厚待。乔三丽因为小时候被侵害的阴影,与王一丁分分合合多次才决定步入婚姻,没想到王一丁并非王母的亲生儿子,王母对夫妻二人百般刁难,还要王一丁给自己的亲儿子王一宁补贴、买房……王一宁夫妻二人并不领情,对生病的王母不管不顾。三丽、一丁夫妻却不计前嫌为王母养老送终。王母去世前留下录音,要把银行存款和房子留给二人,王一宁大闹着要打官司,把财产要回来。
Q:王母通过录音将财产和房子留给三丽和一丁,具有法律效力吗?
A:王母可以以录音形式立遗嘱将房子留给一丁和三丽,但应符合法定要件,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王母和见证人还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如果王母留下的录音遗嘱满足以上条件,遗嘱有效,遗产应当按照遗嘱进行分配,房子归一丁和三丽;若录音遗嘱存在效力问题的,应按照法定继承来处理遗产。按照法定继承处理遗产时,因一丁和三丽对王母进了主要抚养义务,可以多分。
法条: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七条明确规定,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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乔四美人如其名,人长得美,心思也活泛,对爱情充满了向往。看到高大帅气的军人戚成钢,一眼就陷了进去。可是戚成钢并不像看上去那样阳光正直,先是因为作风问题被部队开除,婚后更是多次出轨。戚成钢在四美怀孕期间也没有收敛,四美发现后被气得早产。
Q:戚成钢婚内多次出轨,四美除了离婚,还能怎么办?
A:四美除了离婚,还可以要求损害赔偿。戚成钢婚后多次出轨,发生不正当的男女关系,具有违反婚姻和家庭义务的行为,存在重大过错,因此四美可以要求离婚损害赔偿。
值得注意的是,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一条规定,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应当征得军人同意,但是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戚成钢因作风问题被部队开除,已经不是一个军人,也就不涉及本条法律规定适用认定的空间。
法条: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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乔祖望对孩子们虽然冷漠,但是年老后对家里的保姆却是十分关爱,还想与其结婚。即使孩子们都表示反对,乔祖望还是执意让保姆的儿子、媳妇也搬了进来,伤透了儿女们的心。
乔祖望去世前,将房子留给了孩子们,这时候保姆不愿意了,找到乔一成表示自己与乔祖望是事实婚姻,房子应该有她的一份。
Q:保姆是否能以事实婚姻为由获得部分房产?
A:事实婚姻是必须在1994年2月1日之前,男女双方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且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才按事实婚姻处理,在此之后我国已不再承认事实婚姻,乔祖望和保姆是1994年之后才在一起,不属于事实婚姻,仅为同居关系,因此保姆不能以事实婚姻关系继承房产。
法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条规定,未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提起诉讼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依据本解释第三条规定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八条规定,未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一方死亡,另一方以配偶身份主张享有继承权的,依据本解释第七条的原则处理。
生活设置了重重障碍,但是乔家的儿女们并没有放弃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追求,有笑有泪、有爱有恨,不就是人生最真实的烟火吗?
今天的追剧普法就到这里啦
下期【追剧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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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武杰 郝雅欣
来源|法治日报
编辑|宋胜男 季天 罗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