撰文 | 余辉
3月8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听取了“两高”报告。
报告中,有关“打虎”的相关数字引起了政知君的关注。
“两高”报告中,都提到了自动投案的70岁的“老虎”王富玉,以及80岁时被缺席审判的市委原书记程三昌。
14个“老虎”受到审判,23个“老虎”被公诉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在作报告时提到,“依法惩治腐败犯罪”。
最高法的报告数据显示,审结贪污贿赂、渎职等案件2.3万件,2.7万人,秦光荣、王富玉等14名原中管干部受到审判,彰显党中央正风肃纪、反腐惩恶的坚定决心。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军的报告中提到,“合力推进反腐败斗争”。
最高检的报告数据显示,2021年,检察机关规范监检衔接,促进配合有力、制约有效,受理各级监委移送职务犯罪20754人,已起诉16693人,同比分别上升5%和8.8%。
报告指出,2021年,最高检与国家监委等共同推进受贿行贿一起查,起诉受贿犯罪9083人、行贿犯罪2689人,同比分别上升21.5%和16.6%。对王富玉、王立科等23名原省部级干部提起公诉。
主动投案的秦光荣、王立科
政知君注意到,在最高法的报告中,点名提到了两个“老虎”,即秦光荣、王富玉;在最高检的报告中也提到了两个“老虎”,即提到了王富玉、王立科。
其中,秦光荣、王立科都是主动投案。
秦光荣,男,汉族,1950年12月生,今年72岁,湖南永州人,1972年1月入党,1975年8月参加工作,工学硕士。
公开资料显示,秦光荣曾任云南省省长、省委书记等,2014年11月履新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内务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2019年5月主动投案。
秦光荣是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发布的第一个投案自首的原省部级一把手。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通报,秦光荣公开发表与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相违背的言论,履行主体责任失职失责,徇私干预纪检监察工作;违规出入私人会所;特权思想严重,追求个人名利和物质享受,贪图奢靡享乐等。
2020年9月,秦光荣案一审开庭,2021年1月19日,在四川成都中院,秦光荣获刑7年。
法院经审理查明:2003年至2014年期间,被告人秦光荣利用担任中共云南省委常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副省长、省委副书记、省长、省委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工程承揽、股权转让、职务提拔调整等方面谋取利益。
2000年至2018年期间,秦光荣直接或通过其亲属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2389万余元。
王立科,男,1964年12月生,今年58岁,满族,山东蓬莱人,中央党校大学学历,工商管理硕士学位,1984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0年12月参加工作。
公开资料显示,王立科曾任江苏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2020年10月主动投案。
王立科是十八大以来第四个、十九大以来第一个落马的省级政法委书记,他还是十九大以来首个主动投案的省级政法委书记。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称,王立科从未真正树立理想信念,从未对党忠诚老实,政治上毫无原则,丧失“四个意识”,参与在党内搞团团伙伙,为谋求个人职务晋升大搞政治投机、攀附贴靠,处心积虑对抗组织审查;特权思想严重,长期安排多名公职、现役人员为其及家人提供服务,篡改、伪造个人档案,卖官鬻爵,严重破坏任职地区政法系统特别是公安系统的政治生态等。
2021年12月,王立科涉嫌受贿、行贿、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伪造身份证件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吉林省长春市公安局分别调查、侦查终结,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由吉林省长春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近日,长春市人民检察院已向长春市中院提起公诉。
与被决定逮捕时相比,王立科涉嫌的罪名多了两个,即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伪造身份证件罪。
政知君注意到,同时涉嫌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伪造身份证件罪的“老虎”,王立科是首个。
被“两高”同时点名的王富玉
“两高”的报告同时点名了王富玉。
王富玉,男,回族,1952年8月出生,今年70岁,河南唐河人,1976年1月参加工作,1974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在职研究生学历,法学硕士,管理学博士。
公开资料显示,王富玉曾任贵州省政协主席、党组书记,2021年2月被查。
2021年10月13日,最高检发布消息称,天津检察机关依法对王富玉涉嫌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案提起公诉。
2021年11月30日,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王富玉一案。2022年1月,王富玉被判死缓。
法院审理查明,1995年至2021年,王富玉在海南、贵州等地工作时大肆敛财,敛财数额高达4.34亿。其中价值480余万元房产尚未实际取得,属于犯罪未遂。2019年至2020年,王富玉离职后还利用影响力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735余万元。
法院还提到,王富玉是自动投案,如实供述办案机关已掌握的部分受贿犯罪事实,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利用影响力受贿和绝大部分受贿犯罪事实,系自首,部分受贿犯罪系未遂,且其能够认罪悔罪、积极退赃,违法所得及收益全部追缴到案,具有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对其所犯受贿罪判处死刑,可不立即执行,对其所犯利用影响力受贿罪予以从轻处罚。
超80岁的市委原书记
政知君注意到,“两高”的报告中,还都提到了程三昌。
最高法的报告中提到,境外不是法外,首次适用刑事缺席审判程序审理程三昌案,裁定没收外逃人员徐进、张正欣境内外巨额违法所得,对外逃腐败分子虽远必惩,让其人财两空。
最高检的报告中提到,河南检察机关对逃匿境外拒不归案的程三昌适用缺席审判程序提起公诉,已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不让腐败分子逃罪,法网就是天网。
谁是程三昌?
公开资料显示,程三昌于1996年到1999年担任河南省漯河市市委书记,他原是王有杰(已获刑)任漯河市委书记时的市长。1995年,王有杰升迁后,程三昌接任了漯河市委书记一职。
此后,程三昌又担任河南省政府驻香港豫港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据媒体报道,程三昌主政漯河市期间,曾亲自经手卖掉国有企业100多家,占了全市90%以上的国有企业,获名“程卖光”。
程三昌隐藏得很深。在他主政漯河期间“大刀阔斧”倡导改革之时,已经在为自己的“未来”做准备了。
2001年2月,由于发现风声不对,他从香港不辞而别,携巨款和情妇定居新西兰,出逃时他61岁。
2002年2月8日,国际刑警组织对其发布红色通报。
2021年12月9日,河南省郑州市中院公开开庭缺席审理了程三昌贪污一案。该案开庭时,程三昌80岁。
2022年1月17日,河南省郑州市中院公开宣判程三昌贪污一案,对被告人程三昌以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追缴程三昌贪污犯罪所得依法予以返还。
资料 | 新华社 人民网 央视等
校对 | 葛冬春
【版权声明】本文著作权归北京青年报独家所有,未经授权,不得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