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日前公开优酷网络技术(北京)有限公司与内蒙古广播电视台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北京互联网法院一审判令内蒙古电视台赔偿优酷经济损失1.3万元。
天眼查App显示,内蒙古电视台未经优酷公司许可,在其运营的网站设置电视回看功能,用户可以在不特定的时间及地点观看电视剧《幸福美丽绽放》,涉嫌侵害优酷公司享有的独家信息网络传播权,优酷为此索赔经济损失9万元及合理支出2万元。
内蒙古电视台辩称以合法形式取得涉案作品的播映权,不具有侵害优酷公司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的主观故意,设置的是7天内可回看并不属于真正的随时观看。
北京互联网法院审理认定内蒙古电视台未经许可提供涉案作品的在线播放服务,侵害优酷公司享有的信息网络传播权。一审判令内蒙古广播电视台赔偿优酷经济损失1万元,以及合理开支3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