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八哥要说一部“尺度”很大的电影。
杀人、凶手、复仇、键盘党、网络暴力,当下最热门的元素它都有——
心理罪之城市之光
这是一个你现在后悔还来得及的分割线,以下中度剧透,高能预警。
深夜,一间教室。
一位中年男子被锁链锁在了桌子上。
他奋力挣扎,却挣脱不了。
门开了,一个黑衣人走了进来,扔下一本数学题。
锁链的密码,就在课本上里。
做完所有的习题,就可以得到答案。
没有墨水,那就用你自己的血吧。
临走,黑衣人还加了一句,游戏升级,现在的密码换成了所有习题答案的开平方。
最后,中年男人死亡。
这个死者是一所中学的数学老师,经常训斥侮辱一位数学不好的学生,不仅罚站还让他习题量翻倍,导致学生压力过大跳楼自杀。
学生死后,这位老师也一度被公众口诛笔伐,所有人都认为他也应该去给学生陪葬。
又是一天深夜,一个小女孩误入一座废弃大楼。
她拿手电筒照射,发现头顶正上方的塑料袋中出现了一个人形物体。
这又是一桩耸人听闻的杀人案。
死者被扒光衣服,捆绑成了新生胎儿的姿势,放入巨大的水囊里吊起来。
水囊像极了子宫,因为水的成分,和孕妇怀孕时羊水的成分几乎一致。
跟第一桩案子一样,死者也是民愤极大的人。
他不孝敬母亲,还不要脸的大放厥词:“有本事你把我塞回(肚子里)去!”
于是,他真的被“塞”回去了。
凶手智商极高,而且有丰富的反侦查经验,把现场清扫的干干净净,毫无线索。
办案民警束手无策,只能请出了破案大神方木。
这些案件不止非常棘手,而且是一场公众舆论之战。
因为凶手专挑引起公愤的人下手,非但没有引发公众恐慌,反而被大众拍手叫好。
所有人都认为,这些人该死。
如果不死,不足以解民愤。
这位除暴安良的大侠,是城市的超级英雄,正义的捍卫者。他被大众亲切的称作,“城市之光”。
在公众的“鼓励”下,“城市之光”制造更能吸引人眼球的犯罪。
一名女大学生因为扶老太太,结果被讹诈。
老太太起诉女大学生,最后法庭判决女大学生承担40%责任,五万多元。
赔偿对大学生来说是很重的负担,但最要命的是,这位女大学生决定以后再不做好事了。
于是,负责这起案件的律师,就成了公众之敌。
因为他面对镜头嚣张地说,这年头,哪还有人见义勇为?
“城市之光”在论坛上发起了一个投票,标题就是,讹诈案的帮凶律师该不该死?
所有人都觉得律师助纣为虐,必须要死。
“城市之光”绑架了律师,绑上炸弹,并且打开直播,开启实时投票,只要同意处死律师的人数达到10万,炸弹就会爆炸。
你只要表个态,就可以决定一个人的生死。
决定恶人的生死,这种刺激的游戏,谁不想玩?
问题来了,如果决定一个人的生命,只需投个票、打个字、敲敲键盘就可以,你会不会投下你的一票?
但是,我们普通人有权决定一个人的生死吗?
小说里的真实案例更多,比如——
除了从因体罚而导致学生自杀的无良教师,到因贪利而将生母逐出门外的逆子,还有因忽视公共安全而致他人惨死的车主,枉法裁判的主审法官……
对社会不公的仇恨,对遭受伤害的无辜者的同情,对伸张正义的道德需求,让我们普通人也变成了帮凶。
每个人都期待着,那拒载的出租车司机、兜售不安全食品的小贩、恶语相向的公务员……
全都死在“城市之光”的屠刀下。
而他们自己,则希望成为那柄屠刀上的一段利刃。
恶被无限放大,善被粉碎成残渣。
“城市之光”,刚开始只是一个人,到后来变成了城市里的大多数人。
凶手利用了人性的黑暗,把恶放大到极处。
在小说里,律师被炸后,方木冲进附近的网吧,质问都有谁投了票。
但网吧里的人,都“问心无愧”的说:
“我没有杀人,杀人的是城市之光。”
是的,他们并没有杀人,只不过投了个票,点了个赞而已。
“城市之光”并没有因为杀人受到谴责,反而“信徒”越来越多,大家都认为他才是真正的城市保护神。
谁,不想成为城市之光?
主角方木偏偏拒绝了这份诱惑,他决心跟凶手好好玩下去。
不剧透了,电影到了中段,真相、真凶就已经出来了。
这张剧照并不剧透
前半段非常重口,受害人死法都很悲惨,很接近《电锯惊魂》。
后半段讲方木与真凶斗智斗勇,这也是正义必胜的另一种说法。
正能量主旋律,或者正义必将战胜邪恶,最终把《心理罪城市之光》成功送上了庸俗之路。
前半段主题让人眼前一亮,毕竟是难得一见的牛逼题材。
说的更装逼一点,这样的题材普通导演不敢碰。
个人正义变成了民众道德狂欢,个体心理变态转入了群体癫狂,公众假借正义之名对不道德者私刑惩罚。
还有人言可畏众口铄金的公众舆论、网络暴力。
多年未见到过这样的好题材,大概陈凯歌多年之前的《搜索》,可以算同类优秀电影。
前半段惊艳,后半段俗套,结局烂尾的犯罪电影,在我们这里太正常不过了。
如果我们的大银幕上出现没有破不了的案子、抓不到的凶手、不能伸张的正义,那才是真的“不正常”。
可惜了。
要说《心理罪城市之光》的底子,那是相当不错的。
明星云集,影帝邓超、阮经天,虽然没超水平发挥,但也算合格。
还有被低估的郭京飞,多年话剧演员出身,演技不用多说。
要论演技,《城市之光》不算好,但要比廖凡、李易峰的《心理罪》更有看点。
原著《心理罪》系列小说,不止有深度,还相当的好看。作者雷米也是电影的第二编剧。
跟《明朝那些事儿》一样,雷米擅长用草根语言把心理犯罪这门深奥晦涩的学问讲得通俗易懂。
虽然雷米相比阿婆(阿加莎·克里斯蒂)、东野有很大差距,但《心理罪》系列已经算比较良心的国产悬疑小说了。
导演徐纪周,也不是新手了。
徐纪周拍过许多高口碑电视剧,比如豆瓣8.6分的《永不磨灭的番号》,军旅三部曲《战雷》、《番号》、《杀虎口》,也都在7分以上。
要知道,徐纪周最早跟着高群书(《风声》导演)出道,多次担任高群书的搭档(副导演)。两个人第一次合作,就是涉案纪实剧《中国刑警》。
《城市之光》的先天基因这么好,为什么会烂尾?
何况键盘党、网络暴力,都是当前最热门的话题。
别误会,八哥并不是说网络舆论都是网络暴力。谁不想惩善扬恶,主持正义为民除害?
但现实里民众善意总是被滥用,因为普通人往往并不了解事件全貌。
《搜索》高圆圆扮演都市白领叶蓝秋,因拒绝给老人让座,被乘客集体指责,在网上被公众指责道德沦丧。
就因一句气话“要坐坐这儿”,气话酿成了悲剧。
许多人并不知道,她才是最需要关怀安慰的人。
叶蓝秋刚被查出淋巴癌晚期,沉浸在悲伤与恐惧中。让座事件后,她只能神经质的说,“现在就算满身是嘴也说不清楚了”。
后来她自杀了,病痛和网络暴力让她受尽折磨。
如果《城市之光》除了讲当事人“做恶”之外,提醒公众全面了解事件,知晓来龙去脉,作恶者也不是脸谱化的非黑即白,故事会更好看。
另外,所有人都知道,在法律与正义之间,总有无法解决的灰色地带。
对这种法律无法解决的事,如果用公众民意进行道德处罚,那我们追求的只是以牙还牙以暴制暴的快感。
八哥又要引用《胜者即正义》的台词了,不要骂我太长。
真正的恶魔,是无限膨胀的民意,是坚信自己善良的善人。
对落入阴沟的肮脏野狗群殴的,恰恰正是善良的市民。
民意出自善心,人之善意虽好,却总会膨胀,直到无限。
最后不得不说,《城市之光》更要命的问题,是没讲好人性。
《城市之光》里的方木不止天生道德感超强,不食人间烟火,在凶手的百般诱惑之下都不为所动。
甚至被杀了自己收养的小女孩,方木面对凶手还不复仇,坚持不做“城市之光”。
这种伟光正的正义形象,在我们这里当然说的过去,但似乎什么地方总有点不对,因为他不像个——活人。
人性中的复杂矛盾,他统统没有。纠结反复,他统统忘却。在他心里,只有破案。
破案,发现真相,真的有那么重要吗?
《杀人回忆》,影史上评分最高的犯罪电影,结局连杀人凶手都没找到,却让人久久不能忘怀。
新来的警察从刚开始劝阻同事严格依法办事,到最后为破案他自己威逼利诱嫌疑犯,甚至动用私刑。
这部冷峭到骨子里的犯罪片,把人性深处的纠结变化讲得入木三分。
我们内心的正义,会不会把我们都逼成不择手段的人?
如果我们真这样做了,那我们跟凶手又有什么两样?
《创世纪》第一章第3-4节写道:神说,要有光,就有了光。
光,始终在你我心里。
即使有光照不到的地方,也请不要让光扭曲。这也是人与禽兽的最大差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