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4月25日讯,今天上午,朝阳法院对中国传媒大学教授、编剧倪学礼诉48集电视剧《满仓进城》剽窃一案进行公开宣判。去年,倪学礼状告电视剧《我在北京,挺好的》剽窃其作品《小麦进城》,经朝阳法院审理,一审胜诉,该案目前正在二审阶段。但是这一回,他诉《满仓进城》也是剽窃,一审却未能赢下官司。
《满仓进城》海报 资料图
为何此案原告败诉
法院经过比对认为,两剧相似之处在权利作品和被控侵权作品中所占的比例极低、且较为分散没有形成连贯的故事推进关系,结合人物特征、人物设置和其他情节,不足以构成两部作品给他人的感受是相同的结果。据此,法院认定《满仓》剧不构成对《小满》大纲的剽窃、抄袭,一审判决驳回了倪学礼的全部诉讼请求。
上午,倪学礼的代理人温晓红表示,这个结果她感到不可思议。她认为,这两个作品的相似性和抄袭度远远超过《我在北京,挺好的》,但法院却未认定一处抄袭。她表示,将立即为上诉做准备。
判断剽窃见仁见智
据记者了解,在影视剧中,如何把握借鉴与抄袭的界限,哪些属于独创性的表达,剧本中的情节设置、人物背景、个别剧情近似是否构成侵权,均难以从著作权法中找到明确答案,更没有相似之处达到一定比例就构成抄袭一说。
一位资深的知产庭庭长告诉记者,正是由于著作权法中没有明确的规定,以至于司法实践中“同案不同判”的现象不在少数,有些问题就是见仁见智,没有绝对的对与错。这跟审判人员的经历、对法律的运用、对社会知识的掌握了解、综合理解判断的能力都息息相关。
就像被视为知产典型案例的琼瑶诉于正侵权案,二审判决之后法律界仍存不同的观点,而且交锋还很激烈。
但可以明确的是,著作权法对于作品的保护仅限于对作品表达的保护,不延及作品中传递的思想、主题和情感,因此一部作品是否构成对另一部作品的剽窃,关键看“表达”是否构成实质性相似。
案情回放:
倪学礼系长篇小说《追赶与呼喊》的作者,该小说后被倪改编为文学剧本《小麦进城》,并拍摄了同名电视剧,于2012年播出。
2012年年初,《小麦进城》发行人王锦曾想与倪学礼再度合作,倪学礼完成了36集电视剧《小满加油》的分集大纲并交给对方。但之后因为一些原因,双方解除了合作。
自2014年12月,多家卫视频道相继播出电视剧《满仓进城》。倪学礼认为,《满仓进城》完全抄袭了《小满加油》的故事脉络和主要人物关系。为此,他将《满》剧的联合出品方告上法院,索赔损失500万元。
来源:北京晚报 北晚新视觉网 记者 张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