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载三:死神归来
连续六天的暴雨之后,终于迎来盛夏的烈日。盛夏住在南明路,这一带远离市中心,新建的住宅区像传染病在郊区蔓延,从前的工厂废墟如残留的皮藓,点缀着拾荒者的营地。许多民房出租给打工者,附近有民工子弟小学。每年夏天,都有无人照看的孩子淹死在河道,或命丧横冲直撞的搅拌车轮下。
昨晚,经过楼下水塘,闻到阵阵恶臭。原来是条死猫,眼珠子暴出,皮肉正在腐烂,成群结队的苍蝇。居民们掩着鼻子绕道,她却跑到隔壁工地,问民工借了把铁铲,将猫的尸体捞出来,在小区绿化带挖坑埋葬。有邻居指指点点,觉得这姑娘有精神病?也许遗传了她妈妈的坏基因?盛夏并不在意。
1999年竣工的公寓楼与她同龄。七楼,每次爬楼梯,踩着台阶上的小广告,听着别家的麻将声燃烧热量。门上贴着水电煤气欠费通知单,客厅堆满医院账单和发票,垃圾桶全是吃剩下的药盒与胶囊板。
她站在阳台上。飞过几只乌鸦,绝非吉兆。南明高中方向,摩天轮已停止转动一年。客厅墙上贴着迈克·泰森的海报。天花板底下悬挂沙袋,她脱了鞋,换上运动短裤和背心,双手绑上拳带,戴上红色拳套,换成凶狠的眼神,像条被赶上街头的斗犬。短暂热身过后,十八岁少女,膝盖迅猛地顶向沙袋下半截——如果它是一个男人,蛋蛋已经碎裂!
她去了泰国七天,既没去普吉岛,也没逛芭提雅,更别提什么清迈、素可泰。七天七夜,她都在曼谷郊外的泰拳馆,跟一个老拳师训练。
在曼谷的暹罗广场,她没能找到马里奥那样的男生,倒是走进一家美发店,先给自己剪了个短发,又染成火一样的红色。
起床后,她打了一个钟头泰拳。解开双手拳带,关节和膝盖红通通的,从内到外嗨透了。吃了两粒药片,洗了热水澡。拉着厚窗帘,赤身裸体坐在地板上,喝光一罐可乐。妈妈离开家四年,盛夏早就习惯一个人,在这空荡荡的破房子,唱歌跳舞听音乐看漫画打沙袋……
生物钟提醒她,准时打开电脑写计算机代码——每天必须完成的任务。
等一等,门外响起奇怪的声音,不像是敲门声,更像是人受伤后的呻吟。
“谁?”
她穿上衣服,隔着猫眼往外看,楼道里什么都没有。但是,外面发出沉重凌乱的脚步声,是小孩子吗?好像还不止一个人。打开门,做出泰拳的防守姿势。
没有人,只有一条狗。
貌似从动物园逃出来的野兽,比盛夏整个人还重。全身短短的皮毛,发出乌黑的光泽,就像重金属摇滚的标配。它有一双铜铃般的圆眼睛,老友似的盯着她,并认出了她。
“死神?”
盛夏喊出了它的名字。大狗摇摇尾巴,把头凑到她的大腿边,磨蹭她光光的皮肤——这条公狗并非好色,而是表达久别重逢的喜悦。
她蹲下来,看着死神的双眼,用力抚摩它的皮毛,拍了拍它强壮的胸肌。
“天哪,你终于回来了!”
确认无误,她抱着大狗,呜呜地哭了出来。她把死神拖进屋子,闻到它身上的臭味,便打开浴室水龙头。它挣扎两下跑出来,盛夏才发现狗脖子上,有红红的伤疤,虽说已结痂愈合,但不能沾水洗澡。它的后背有块伤疤,秃了一小片毛,但是老伤了。
“你怎么了?还有人敢欺负你?五年了,你去了哪里?我一直在想你啊。”
死神泪眼汪汪,在她的怀里磨蹭两下。其实,它已是十岁的老狗,相当于人类的暮年。
2007年,盛夏刚上小学两年级。她和一个叫小倩的女同学,在放学回家路上,经过南明路附近的桥洞。两个小女生,发现一条孤零零的小流浪狗——全身黑色,刚出生不久,四肢还很柔软,长相奇特,也许被母狗遗弃了?它即将饿死,或变成流浪汉的晚餐。
她俩决定收养这条小狗。但盛夏的爸爸酷爱狗肉煲,认为是冬令进补的美食,吊死过女儿抱回家的流浪狗。小倩把狗带回了家,很幸运她爸爸也喜欢养狗。不过,女孩之间有个约定,虽然小狗养在小倩家,但她俩是共同的主人,享有同样的权利和义务。几乎每天放学,盛夏都会先去小倩家,一起照顾小狗,亲手给它喂牛奶,看它一点点长大,变成令人生畏的犬科动物。
盛夏给它起了个名字——死神。
因为看了电影《死神来了》,觉得没有比这个更酷的了。牵着它走到大街上,叫一声“死神”别乱跑,会把路人吓得半死吧,爽。
查遍各种资料,无法判断它是什么品种。虽然它的体重已超过盛夏和小倩,但从未伤害过主人。碰到两个小女孩,它会乖乖地趴在脚边,误以为自己是拉布拉多那样的宠物狗。
五年前,死神走失了,因为小倩出事了。
门铃突然响起,大狗警觉地蹿到门背后。盛夏把手指头放到嘴唇上,让它安静。从猫眼里看到一张男人的脸——他怎么来了?为了焦老师的案子?她把死神赶到卧室,然后开门。
“请问——”男人怔怔地退后一步,“你是?”
“你好,叶萧警官,我是盛夏。”
叶萧张望她的身后,鼻子使劲嗅了嗅:“我闻到了死神的气味。”
“你跟我说什么恐怖故事啊?”
“狗呢?”
他亮出手机屏幕,GPS追踪定位,显示狗身上植入的芯片,就在这个房间的范围内。
突然,死神蹿了出来,撞倒门口的叶萧。它像头凶猛的豹子,径直冲下楼梯,整栋楼都能听到脚步声。
“死神,回来!”
盛夏抢在叶萧前追下去。七层楼,她不觉得累。来到小区的地面上,看到死神的背影,许多人都惊慌逃窜。她怕有人打电话报警,让打狗队来消灭掉它。去年的校运动会,她是女子短跑第一名。死神一边逃跑,一边停下往回看。她撒开双脚,燃烧最后一点肾上腺素。
烈日下的南明路,红发少女追逐着大狗,后面还跟着一个男人。
几乎跑了一站地铁的距离,在南明高中门口,盛夏终于逮住死神。她累得快把肺吐出来了,抓紧大狗的脖子:“你……你跑什么啊?”
“站住!”
背后响起叶萧的声音,死神又如脱缰的野马冲去。南明路上车来车往,大狗如入无人之境,一直冲到游乐场的门口。
失乐园。
死神停在马路中心,望向游乐场的摩天轮。一辆水泥搅拌车,边开边按喇叭——司机却没有刹车的意思,不就是轧死一条狗吗?他在乡村公路上开长途,车轮下不知有多少条狗的冤魂。
但,盛夏不想让死神去见死神。
叶萧竭尽全力冲过来,却没能拉住她的胳膊。她像出膛的子弹,冲到南明路的中心黄线,用尽全力将发呆的大狗推开。
下一秒钟,搅拌车司机踩下了刹车,他知道轧死一条狗和轧死一个少女,那是两种完全不同的代价。
但,来不及了。
时速锐减到二十公里的刹那,少女被布满污泥的车头撞飞了。
感觉两肋生出翅膀,被盛夏的烈日吸引到半空。身体轻得如同羽毛,俯瞰整个南明高中与失乐园。啊,她看到了摩天轮,还有旋转木马,白雪公主的城堡,最后是鬼屋背后的排水沟……
一秒钟后,盛夏回到肮脏的地面上。
大地紧贴着脸颊,谁的鲜血在汩汩流淌?像一条红色的小溪,从马路中心流到游乐园门口。她没有感觉到疼痛,但灵魂正从身体里溜走。
死神毫发无损,大狗呜呜地叫着,眼睛和鼻子都湿漉漉的。它回到少女身边,伸出蓝色的舌头尖,舔着她正在流血的头部。狗的唾液里有种奇怪的物质,让人感觉很舒服,好像伤口正在慢慢愈合,尽管她知道这只是幻觉。
叶萧抱起奄奄一息的红发少女,疯狂地阻拦路上汽车准备去医院。不过,没有人敢将车停下来。这个男人的胳膊,还有胸口的肌肉,都挺性感的——妈呀,为什么临死前要想这些?
失乐园,静止不动的摩天轮,最高点的轿厢里,有双眼睛正在俯瞰南明路。你听过一个很无趣的冷笑话吗——摩天轮可以停转,但地球不能。
他看到了这场车祸的全过程,也看到了死神与少女。
次日,叶萧刮干净胡子,敲开医院病房的门,手里拿着一小束粉色百合,吩咐刑侦队的女同事买的,显得格外笨拙。
昏迷24小时后,十八岁的盛夏醒了。她走了狗屎运,没被南明路上的大卡车撞死,一根骨头都没折断。只是额头绑着绷带,白布包裹红发,像波兰、印度尼西亚或奥地利国旗。
“你好,盛夏。”
“叶警官。”她的面色苍白,声音很轻,但气势不减,“焦老师的案子破了吗?”
“还没。”
“傻X,你就跟五年前一样,什么案子都破不了。”
没人敢这么跟叶萧说话,名侦探的皮囊,顷刻被小姑娘撕碎。他忍住摔门而去的冲动:“嘿,你长大了。”
“废话,五年前,我才读初二,现在都高中——”她的声音又微弱下来,“肄业了。”
盛夏直起上半身,低头看着自己空空荡荡的病号服说:“可我还是平胸,让你失望了吧?”
“五年前的案子,我会破的,我发誓。”
“你又不是第一次在我面前发誓。死神呢?”
“在我家。”叶萧皱起眉头,还是决定告诉她,“在焦可明灭门案的现场,它受了重伤,可能是唯一的目击证人,我收养了它。”
昨天早上,这条狗简直成精了,自己打开门锁跑出去。好在它身上植入了芯片,GPS定位显示在南明路的居民小区。出乎意料,他看到了盛夏。红色短发,灼痛他的双眼。人与狗的追逐,少女被卡车撞飞的一刹那,死神回来舔她流血的伤口。叶萧真以为她死了。但她活不了太久。
“有件事你不可能不知道,医生给你做脑部CT的时候,发现你脑子里有个肿瘤。”
“我补充一句:恶性的。”
盛夏的表情正常到有些过分,像在谈论煎蛋喜欢吃单面还是双面。
“抱歉。”
“四个月前,我突然在课堂上晕倒……医生说,脑瘤不是绝症,但我是恶性的,而且位置刁钻,很难开刀切除,可能伤到脑干。如果不做化疗,肿瘤会慢慢吞噬大脑,吃药或打针也只能缓解痛苦。”盛夏微微一笑,摸了摸额头上的绷带,“为什么卡车没把我撞死呢?妈蛋!”
“医生有没有说过原因?”
“他们也搞不清楚,可能是遗传基因的问题啊,感染过自己也不知道的细菌啊,电脑和手机玩多了受到电磁辐射啊——我对医生说免费赠送屁味冰激凌。”
习惯于一脸严肃的叶萧,忍不住被她逗笑了,口水喷到她脸上:“哈哈!我都听说了。你的身体状况,不允许参加高考。本来可以休学一年,但你主动办了退学手续。”
“你那么开心干吗?医生说我活不过今年——更不可能撑到明年高考。你觉得休学一年还有意义吗?”盛夏的嗓门终于放大,护士进来提醒她不要吵到别人。她白了白眼,低声对叶萧说:“这个小护士很风骚,你可以泡她!”
“小心我抽你!”
“太好了,你终于被我激怒了!我可能是整个南明高中,唯一考不上大学的毕业生。我的退学申请,让校长和老师们都松了口气——升学率和平均分数都保住了,再也不用担心被我拉低。”
“你应该一直住在医院。”
“十八年前,我就是在这所医院出生的,但我不想在这所医院死去。”
“为什么不做化疗?”
叶萧看着她浓密的短发,通常化疗会脱发,要么戴假发或帽子。
“我家有个邻居,三十多岁得了癌症。拖了三年,接受各种化疗与偏方续命,原本体壮如牛,后来头发掉光,瘦得不成人形,为治病卖掉房子,老婆辞职在医院守夜,最后还不是死?我可不想人没了钱还在!我决定放弃化疗,及时行乐,花光家里最后的存款。过去啊,我从没坐过飞机。这个月,我去了泰国,但不是玩,而是学泰拳。下个月,我计划去韩国,不追欧巴,只学跆拳道。如果签证能办下来,我还想去欧洲和美国,最好死在拉斯维加斯的赌场,躺在兔女郎怀中,骨灰就不要送回来了,直接撒在白宫大草坪……”
“放心吧,你通不过美国签证官的面试。”叶萧打断了她的妄想,“说正经的,两天前,在焦可明的葬礼上,我看到你了。”
“我现在这副样子,不会再有人忘记我了,帅吧?”
“死神与少女!”
她的瞳孔像午夜的猫在放大:“你在叫我?”
“盛夏同学,这是你的微信昵称吧!我查过焦可明的微信记录,你是唯一跟他加过微信的学生。”
“对不起,我已经退学了,别再叫我同学!”
“灭门案发第二天,我就想跟你联系,结果查到出入境管理局,确认你在泰国旅游。但我会等你回来的。”
“妈的,原来你不是来探望我的,而是来审问我的!”
那束粉色百合被毫不客气地扔进垃圾桶,叶萧并不介意,反而备感轻松:“你也上过焦可明老师的课吧?”
“我是焦老师唯一喜欢的学生。虽然我是全校公认的差生,计算机却考了一百分。小学时,别人忙着玩游戏、聊QQ、上开心网偷菜,我就学会了写程序代码。焦老师的计算机水平非常高,教过我一些黑客技术,他绝对有自己开发程序的能力。但这人性格有些怪,不爱跟学生交流。对不遵守课堂纪律的家伙,他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同学们不喜欢他,但也不讨厌,总比严厉的更年期妇女强多了!对不起,不晓得为什么,看到你,我的话就多了。”
“你在说你的班主任!”
“对!请把我的原话转告她!”
(未完待续,新书《宛如昨日:死神与少女》即将上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