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子香故居位于和平区睦南道114号,是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属于天津市一般保护级别的历史风貌建筑。
故居建于1936年,砖混结构二层楼房,局部三层,立面层次错落有致。
五大道上的小洋楼常常成为来自各地的摄影爱好者的目标,在这上百座小洋楼中,睦南道114号的花园庭院颇受摄影者们的青睐。
这栋小楼的确特别,它最有特点的地方在于它硕大的花园庭院,其面积之大恐怕在五大道地区也数得上了。这座建筑是英式乡村别墅建筑风格。建筑面积1578平方米,砖混二层结构。庭院宽敞,设有凉亭,遍植花草,还建有一些欧式园林小品,有曲径通幽之感。
关于它的主人林子香,目前仅有的了解便是他曾任比利时商业电灯电车公司的中方买办,是实力雄厚的大财阀。众所周知,天津是中国第一个拥有公共交通的城市,而之所以这么早就有了公共汽车,是因为当时与世界上顶级的涉及交通系统的知名公司——比利时商业电灯电车公司于1904年签订了《天津电灯电车公司合同》,经过一年多的筹备工作,天津开始在马路上铺设轨道。1906年2月16日,单轨白牌电车正式通车,天津成为了中国第一个拥有公共交通的城市。
此后,天津共开辟了7条车身颜色各异的电车路线,电车早已成为天津百姓的出行方式,短短几年的时间,比电公司就收回了全部的投资。靠着天津的这笔钱,该公司当时承担了比利时全国的教育基金。
而作为这家公司在中国的中方买办,林子香财力之雄厚也就可想而知了,尽管我们今天无法得知当时在这座花园庭院里的生活,但当初这里曾经上演过那些精彩与华丽的故事,在等待着后人的探索。
关于林子香的资料很少,但他华丽的庭院证明了他生活的富足与多姿多彩。
编辑整理|吴璠
来源|搜狐网城市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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