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天,两个手拿砖块的少年站到十几层高的楼顶,只见他们笑嘻嘻对视一眼,同时松手把砖块往楼下砸去。
一个从楼下路过的幼儿园小孩无辜被砸,当场失去生命。
审判之日,法官强硬要求死者家属离开法庭,然后只花了三分钟时间开庭,就放走了两个少年犯。
更气的是五年之后,这两个少年犯再度犯案。他们性侵、勒索、虐待、嫖娼无恶不作......
甚至直到站到了法庭上,依旧态度嚣张满嘴谎话毫无悔改之意。
对于这样的孩子,该不该因为年幼就放过?对于这样不负责任的法庭,又该不该追责?
不妨来看看网飞新出的韩剧,寻找答案——
《少年法庭》
光说本剧主演是百想视后金惠秀,似乎就足以说明这部剧有多稳了。因为放眼韩国演艺圈,金惠秀属于是那种少有的名字即口碑的演员。
在我看来,金惠秀不仅很会演戏,更会挑剧本。
在她众多代表作中,国内观众最熟知的应该算是电视剧《信号》,近27万人打出9.2评分。
不过早在2006年,其实她就已经出演了无敌作品《老千》,这部片子在韩国人心中属于必看系列,直到现在各种综艺节目里都会出现模仿片子里经典场面的桥段。
最近这几年,她主演的《中国城》《国家破产之日》《鬣狗式生存》也都不错,各种大奖提名让很多演员都羡慕不来。
了解一下这些作品,就能知道我为什么说她会挑剧本。
《信号》,讲警察用尽方法解决长时间未解案件,案件全取材于现实案件。
《国家破产之日》,讲上世纪亚洲金融风暴韩国破产前一周银行和金融业发生的动荡。
《鬣狗式生存》,讲以法律为生存武器的律师为上流阶层代理案件遇到的种种状况。
题材够大胆,讨论够深刻,主题够明确,是这些作品的相似之处。
今天介绍这部《少年法庭》,也是如此。不仅深度和专业齐飙,更重要的是,它不只是用来娱乐观众,而是着眼去对糟糕的社会现状做出一些改变。
整部剧一共十集,分几个故事来讲述年轻的少年犯案之后,专门负责审判他们的少年法庭会做出如何行动。
女主沈恩锡(金惠秀 饰),就职于地方法庭,专管审判少年法庭。
你难以想象作为一个手握法槌的法官,她对少年犯有多么厌恶至极。
每次开庭,只要证据确凿,她一定会在可能的范围内下出最严重的惩罚,判个对方面如死灰。
有很多人会说,犯错的人还是个孩子,还年轻,就算了吧!
但对沈恩锡来说,这些都是屁话,只要犯罪就该狠狠地罚,严惩不贷!
她的立场非常简单:
只要犯罪,不论是谁都该得到相应的惩罚。如果不知道法律的可怕,是不会知道伤害别人需要付出惨痛代价的。
受害者受伤甚至失去生命已经是事实,对于无辜家庭的伤害已经难以磨灭,为什么只因为罪犯是孩子就要轻轻放过?
不是所有孩子都童真都值得被珍惜,尤其是犯罪的孩子,很多人本性就阴暗到令人害怕。
更何况,他们中的很多人在接受了惩罚之后,都会再偷再抢,或是犯下更严重的错。
这样的他们,凭什么能如此轻易因为年龄的理由被谅解?
看故事开头讲述的第一起案件就能理解这种心情了。
一个年仅9岁的男孩,被人诱拐至家中杀害,死后他的尸体被罪犯用斧头肢解,丢弃。
没多久,罪犯就来自首了。令人震惊的是,这是一个不满14岁的少年。
他承认自己的一切罪行,站在法庭上一副吊儿郎当的样子。
他有备而来,一边说自己有思觉失调症(可导致思想紊乱、妄想和幻觉),不是故意杀人。同时,他也很清楚因为自己的年龄未满14周岁,完全可以自保。
但是,一个患有思觉失调的少年,竟然可以在故意谋杀肢解尸体之后仔细清理犯罪现场,独自完成抛尸,这明显是有问题的。
沈恩锡往下再追查,才发现这个14岁少年竟然是故意给人背锅。
真正下手杀人的罪犯是一个16岁的女孩,她也知道,如果不满14岁的少年去自首,这起案件就是单纯的少年保护事件。
可如果自己被警方发现,就会被定性为少年刑事案件,最重刑可判处20年有期徒刑!
有计划地作恶,然后抠法律漏洞让自己逃过制裁,正是这样的年轻人做出的举动。
可悲的现实是,当孩子们占了年龄的便宜得到了宽大处理之后,下次就很有可能会再犯再错。
因为他们觉得,法律无法保护每个受害者。只要自己能钻空子,法律也是一个很好糊弄的东西。
如果不是血的教训就在眼前,一定会有不少人不敢相信。毕竟即便是亲生父母,也不会相信自己的孩子竟会做出这种事情。
可如果人人都带着恻隐和包容之心来看少年犯,一定会在不知不觉中放过很多这样的故意犯案的恶人。
在这种情况下,如何对待少年犯才是正确的呢?
犯了错,人生可以重新开始,但前提是能够改过自新,接受应得的惩罚后再重新做人。
同时我们也要反思,社会环境和少年法庭真的没有责任么?
呼吁废除《少年法》的声浪一波未平一波又起,有不少人确实希望法庭能够把罪犯不论年龄一视同仁。
因为《少年法》第一条就写,要以帮助少年健全成长为目的,确保孩子们不再卷入犯罪行为。
但是从实际统计数据来看,明明社会一直在进步,2001年度较1992年度的整体犯罪率竟然增加了31.9%之多。
社会伦理道德底线因为这些少年罪犯遭受冲击,被害人和家属的心理创伤也无法愈合。
不仅韩国如此,我国的现状也并不乐观。
2012年,衡阳一个12岁的少年杀害三名亲人,其中有两个孩子。杀完人之后,他甚至还抢走了死者身上的手机和钱财,用来出去玩。
2018年,甘肃一名7岁女童被悬挂在树杈上死亡,罪犯是一个9岁男童。他不仅在故意杀人后将死者尸体倒挂意图造成死者上吊自杀的假象,而且还用手猥亵了死者。
2019年,大连一个13岁少年残忍杀害一个10岁女孩后因为不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不予追责刑事责任。
2021年,陕西一个13岁男童用诱骗的方式把同村6岁男童带到家中加害致死,然后藏尸15天。由于被害人和作案人均系未成年人,案件相关信息没有公开。
当然,我列举的这几例只是冰山一角,新闻中的案例多之又多,很多青少年犯罪事件的恶劣程度都超乎人想象。
这种情况下,如果说出“他还是个孩子,放过他吧”这种话,是否真的恰当呢?
被伤害的受害者,又有什么理由被这样对待?
谁来给他们的生命一个交代?
因为大连少年杀人事件社会关注度高,当年的人大常委会还特地审议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修订草案》。
不过简单粗暴降低刑责年龄并不是有效方法,如何合理灵活面对未成年人犯罪,早就成为了国际社会上需要重点关注的议题。
现在能看到专门讨论这个话题的电视剧作品出现,引起更多人的关注和重视少年罪犯的问题,不论怎么说都是值得鼓励的。
每当看到这种剧,我都会忍不住想说韩国人真敢拍,相比之下这确实是现实。
为什么韩国总是会挑社会的阴暗面,人性的复杂甚至是点名国家法律上的缺陷来拍电视电影?
首先免不了一个大前提,人家确实能拍,拍了能播,这很重要。
其次我们必须承认,通过电视电影来引起人们对社会上值得被注目的话题的关注,也是一种有效宣传渠道。
如果人人都不在意,当这种灾难有一天落到自己头上,那种心痛又与谁言说?
最后我认为还有比较重要的,是创作这类作品的确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推动社会发展,当有了更多的人去关注去反省,影响力逐渐变大,我相信糟糕的情况一定会慢慢变好。
这是文艺作品的另一种作用,不可忽略,也永远值得被提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