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里插入学科是不认真的
这里有各种饱经沧桑的烟花
这里有最接地气的“老炮”
没错~
今天的主人公是最近很火的《三叉戟》!
电视剧《三叉戟》聚焦《大灯》崔哲军(陈建斌饰)、《大棒》徐国柱(董勇饰)、《大喷子》潘江海(好评饰)
作为一部专业的公安题材剧,
案里案外涉及到的法律点可不少!
接下来就跟法报君一起,
了解一下剧里的法律知识吧!
01
二十年前,禁毒刑警崔铁军和二冬子卧底一起毒品走私案件。就在最后的关头,卧底身份被大毒枭识破。经过混战,崔铁军和二冬子被毒贩抓住,对方要求二冬子打死崔铁军。无奈之下二冬子只能拿起枪对着崔铁军,后来一声枪响,倒地的人却是二冬子。原来是徐国柱开枪打死了二冬子,徐国柱是为了救崔铁军,在不得已的情况下开的枪。
为了保护一个人而伤害另一人的行为算违法吗?
刑法第二十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实践中,为了保护一个人而伤害另一人不一定都属于正当防卫,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详细甄别。正当防卫的核心是以正对不正,如在犯罪人抢夺受害人财物过程中,伸腿绊倒正在逃跑的犯罪人,即属于正当防卫;但在互殴案件中,各方均有伤害行为(不正),为了保护朋友不被打,而殴打对方的行为并不会因保护意图而认定为正当防卫。当然,如果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如开车将正在逃跑的盗窃犯撞成植物人),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本案中,徐国柱为保护崔铁军而开枪的行为(暂不考虑假想防卫)属于特殊的正当防卫,即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02
潘江海的师弟约潘江海见面,给他介绍了一位姓张的老总。这位张总说其公司董事长有个状告警察打人的案子想请潘江海参谋一下,并许诺潘江海,只要他能帮忙,就让他去公司当法律顾问。于是,潘江海答应为张总出谋划策,还让他们把警察违规执法的视频发到网上,抢占舆论制高点。很快,视频就在网上引发热议,然而,让潘江海没想到的是那个违规执法的警察就是徐国柱,而视频并不完整,是经过剪辑的。
视频经过剪辑对他人名誉造成损害需要担责吗?未实施该行为但在背后出谋划策的人要担责吗?
民法总则与侵权责任法均规定,公民的名誉权受到法律保护,禁止任何人用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公民的名誉权。
张总通过视频剪辑的方式,捏造事实,意图诋毁、贬损徐国柱及警察群体声誉的行为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已构成对徐国柱及警察群体名誉的侵害,应当承担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等责任。潘江海作为背后出谋划策的人,虽然没有直接实施视频发布行为,但不影响其共同侵权人的认定,应当与张总一并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03
三叉戟重组后接到的第一个案子是调查一起洗钱案。崔铁军来到涉事银行,说自己要往国外汇一千万元,银行职员热情地接待了他。晚上回到家,崔铁军就接到一家自称可以快速办理境外汇款的财务公司打来的电话。
在我国,洗钱罪怎么定义,怎么判?
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规定,洗钱罪是明知是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为掩饰、隐瞒其来源和性质,而将其“合法化”的犯罪行为。
洗钱罪的行为方式多样,包括:(一)提供资金账户;(二)协助将财产转换为现金、金融票据、有价证券;(三)通过转账或者其他结算方式协助资金转移;(四)协助将资金汇往境外;(五)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
刑法对于洗钱罪的刑罚为没收实施以上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洗钱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洗钱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单位犯洗钱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04
潘江海和崔铁军将之前晒视频为难徐国柱的董事长约出来,潘江海说崔铁军是警察局的大领导,警方发现他在网上发布的视频不完整,会以涉嫌妨碍公务的罪名追究他的责任。董事长一听就怂了,马上答应去给徐国柱道歉。
发布警察违规执法的视频算妨碍公务罪吗?妨碍公务罪怎么判?
一般而言,发布警察违规执法的视频属于公民行使监督权的行为,意在纠正执法机关的违法行为,难以构成妨碍公务罪。但公民行使监督权时应当保证客观,发布的视频需要尽可能完整、清晰,不得以侮辱、诽谤方式贬损执法人员的名誉。如果公民以发布违规执法视频为由,威胁并阻碍警察执行职务的,则涉嫌构成妨碍公务罪。
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规定,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05
夏春生的女儿静怡找到一份工作,但没做多久就辞职了。在徐国柱和崔铁军的追问下,静怡说出了原因:原来她受到客户性骚扰,拒绝对方后不想对方反而跑到公司投诉。老板明知道静怡才是这件事情的受害者,还让静怡去给客户道歉,还说这是很正常的潜规则。
职场性骚扰是违法吗?公司责任怎么算?
妇女权益保障法第四十条与第五十八条规定,禁止对妇女实施性骚扰,对妇女实施性骚扰或者家庭暴力,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受害人可以提请公安机关对违法行为人依法给予行政处罚,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与第四十四条也明确规定,对于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行为及猥亵他人的,或者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情节恶劣的行为可以处以拘留的处罚。
但相较于受刑法规制的强奸、猥亵、性虐待等暴力侵犯女性身心健康的行为,职场性骚扰多表现为语言骚扰、性挑逗及性胁迫,此类行为具有隐蔽性强、影响难以量化等特点,导致职场性骚扰长期面临标准界定不明晰、取证难的困境。员工如果面临职场性骚扰,在保护自身安全的同时,可以采取必要的措施,如携带录音笔,上报单位,要求骚扰人出具书面道歉文件等。对于公司或单位对职场性骚扰行为置之不理的情况,员工有权要求公司或单位承担侵害健康权的责任。
06
洗钱案破获后,一大帮群众聚集在警局,纷纷要求警方解冻资金把钱还给他们。警方专门开会讨论这个问题,新来的政委楚冬阳提出要尽快的把嫌疑人移送司法机关起诉,然后解冻资金把钱还给老百姓。崔铁军、徐国柱、潘江海三人不同意,认为现在警方还没有弄清楚资金来源,还不知道会不会有上游犯罪,这样移送是不负责任的做法。郭局长见状决定成立专案组调查这起洗钱案。
冻结涉案资金有法可依吗?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根据侦查犯罪的需要,可以依照规定查询、冻结犯罪嫌疑人的存款、汇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配合。犯罪嫌疑人的存款、汇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已被冻结的,不得重复冻结。第一百四十五条规定,对查封、扣押的财物、文件、邮件、电报或者冻结的存款、汇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经查明确实与案件无关的,应当在三日以内解除查封、扣押、冻结,予以退还。
本案中,洗钱案虽然破获,但涉案资金的来源并未调查清楚,公安机关有权冻结涉案的资金,以便继续侦查。对于经查明确实与洗钱案无关的资金,应当在三日内予以解除冻结,向受害人或权利人退还。
07
为抓捕罪犯,崔铁军打算混入一个地下赌场,这种赌场一般都是熟客才能进入,崔铁军看到有人从里面出来,打算让他把自己带进去,但是入场费用就要两万元。潘江海立刻来找楚冬阳,提出要特事特批必须立即支付经费。
在我国,开设这种地下赌场怎么判?参与者又该怎么判?
根据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的规定,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结合本案,构成地下赌场的主要为两方:开设赌场一方与参与赌博一方。对于开设赌场的一方(一般为庄家),其行为认定十分明确,按照上述规定予以处罚即可。但对于参与赌博一方,则需要区别对待,刑法处罚的赌博参与者多以赌博为业,一般具有长期性的特点。对于短暂或者偶尔参与赌博的,公安机关有权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的规定,给予参与赌博的人员五日以下行政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的行政处罚。
08
崔铁军接到了治安支队胡铮关于一起涉黄案件的求助。治安支队在一洗浴中心解救出一名14岁少女,她是被骗到洗浴中心卖淫的。崔铁军带着徐国柱和潘江海去洗浴中心找老方,问他有没有特殊服务的渠道。老方交代说那些人因为风声紧转入地下了,现在一般都是单线联系,通过电话微信把人约到外面,这样更隐蔽。
拐卖他人(14岁少女)卖淫并经营淫秽场所应承担什么法律责任?参与者又该怎么处理?
刑法第二百四十条规定,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三)奸淫被拐卖的妇女的;(四)诱骗、强迫被拐卖的妇女卖淫或者将被拐卖的妇女卖给他人迫使其卖淫的;……
第三百五十八条规定,组织、强迫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组织、强迫未成年人卖淫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犯前两款罪,并有杀害、伤害、强奸、绑架等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为组织卖淫的人招募、运送人员或者有其他协助组织他人卖淫行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如果拐卖未成年人后又强迫其卖淫的,则构成拐卖儿童罪的加重情节,视情节严重程度可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如果犯罪人同时经营淫秽场所的,应当对其数罪并罚,追究其拐卖儿童、组织卖淫及其他犯罪行为的刑事责任。对于共同参与者,应当按照共同犯罪,区分主犯、从犯后予以一并处理。
《三叉戟》剧情引人入胜
人民警察有血有肉
边追剧 边学法
读懂剧情背后的法律知识点
才能更好地跟着“老炮儿”们警海翻腾
下一期《追剧普法》
我们不见不散哦!
(感谢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李瑞律师对本文的大力支持!)
来源:法制日报(作者:罗聪冉 孙天骄)
编辑:席锋宇 常煜 张香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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