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视剧《乔家的儿女》以近30年的社会发展变迁为背景,讲述了乔的五个孩子在艰难岁月里相互扶持、相互依靠的故事,几个孩子的事业、婚姻、家庭也时时刻刻引领着这个大家庭的喜忧。
剧情在讲述故事的同时也隐藏了一些法律小知识。
一、王一丁母亲的录音遗嘱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王一丁母亲陈桂兰生前一直由其长子王一丁及长媳乔三丽照顾,次子王一宁对其生活不闻不问。陈桂兰在去世后,弟弟王一宁到王一丁家中商议分割母亲遗产。乔三丽拿出陈桂兰生前遗物发现其中有一盘磁带,打开之后发现是陈桂兰在生前留下的录音遗嘱,遗嘱内容是将其名下财产均留给长子王一丁。弟弟王一宁一听暴跳如雷,质疑遗嘱法律效力,声称要打官司解决问题。那么,如果故事发生在现实生活,按照《民法典》的规定,陈桂兰的录音遗嘱是否具备法律效力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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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七条规定: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条规定: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二)继承人、受遗赠人;(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检察官释法
因此,陈桂兰的遗嘱要想具备法律效力必须要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两个见证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见证能力且与继承人无利害关系。见证人应当参与到录制遗嘱的全过程,并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肖像以及时间。而陈桂兰的遗嘱内容明显存在诸多瑕疵,极有可能在诉讼中被认定无效。
二、叶小朗能否摆脱重男轻女的原生家庭之苦?
叶小朗出生在一个重男轻女的农村家庭,是名副其实的“扶弟魔”。在乔一成与叶小朗的新婚宴上,老丈人就拿出一张叶小朗曾经签署的保证书作为给女婿的新婚“贺礼”。保证书是叶小朗为了让父母同意自己上大学签订的。原来,叶小朗想通过上大学实现自己的理想,也可以尽早摆脱原生家庭的生活,于是承诺以后将承担为弟弟买房的重担。而从此刻开始心地善良、事业有成的乔一成自然成为了老丈人剥削压榨最合适的对象。那么,如果故事发生在现实生活,按照《民法典》的规定,这样的一份保证书具备法律效力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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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条规定: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一)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二)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三)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
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检察官释法
因此,叶小朗如果有证据足以证明其是在受父母胁迫的情况下签订了这份保证书,是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的。但是这个撤销权也有时间上的限制,从叶小朗父母的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不申请撤销或者最长胁迫行为发生五年内不申请撤销的,法律将不再保护她的撤销权。
三、乔四美还不离婚,留着戚成钢“过年吗”?
乔四美孤身一人奔赴西藏时,单方面宣布自己是戚成钢的未婚妻,在明知戚成钢因作风问题被单位开除后仍然不顾家人的反对要跟这个“长得好看的人”走进婚姻殿堂。然而,不是所有的爱情都是双向奔赴且美好的。婚后,戚成钢成了一名出租车司机与自己的顾客出轨;在痛哭流涕得到乔四美和家人的原谅之后却恶习难改又跟书店员工发生了不正当的关系……姐姐乔三丽恨铁不成钢,怒骂妹妹:“这样的人不离婚,留着过年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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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检察官释法
因此,如果四美执意要离婚而成钢不同意离婚,四美可以通过诉讼离婚的方式解除二人的婚姻关系。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社会环境纷繁复杂,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法定事由已经不能简单地通过列举的几类情形来概括,因此《民法典》新增了兜底条款“其他重大过错”用来涵盖其他可能发生的法定情形。实践中,屡次出轨仍不悔改在诉讼过程中将会成为法官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重要因素,从而保护无过错方的合法权益。与此同时,四美作为婚姻关系中的无过错方可以向成钢请求离婚损害赔偿。
随堂笔记
乔家兄弟姐妹在艰苦的岁月里彼此扶持,他们的人生算不上圆满,也各有缺憾,但都在努力生活。我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对家庭成员之间的权利义务进行了规定,此外,为了更好地弘扬家庭美德,还规定家庭应当树立优良家风,弘扬家庭责任,重视家庭文明建设。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只有各个家庭关系和谐稳定,才能带来整个社会的和谐稳定!
编辑 : 严静
来源: 北京政法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