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州地处祖国东北边陲,毗邻朝鲜、俄罗斯,是我国最大的朝鲜族聚集区,是全国唯一的朝鲜族自治州。经过长期的繁衍发展,多种文化相互交融,已形成独具特色的中国朝鲜族文化,成为中华文化一颗璀璨的明珠。近年来,在“文化强州”和“文化引领”发展战略的指引下,我州民族文化取得了长足快速发展,犹如一艘巨轮扬帆起航,破浪前行。
精品战略成效显现 特色剧目屡受好评
“春天来临,万物复苏,在美丽的长白山脚下,金达莱花开,花香四溢,人们跳起‘农乐舞’,祭天祈求新一年的好收成……”这是获2016年全国少数民族文艺会演金奖和最佳舞美奖的大型朝鲜族原创舞剧《阿里郎花》开场所展现的唯美画面。作为第五届全国少数民族文艺会演唯一的朝鲜族参演剧目,《阿里郎花》在保留原汁原味朝鲜族文化的基础上,大胆创新,从灯光舞美到剧情设计,从音乐合成到舞蹈编排,每一个细节都力求最美,深受专家、评委和广大观众的称赞与追捧。2016年8月30日、31日,《阿里郎花》在北京民族剧院连演两场,场场爆满,在随后的网络投票中,以近150万票稳居榜首,足以证明观众对这部舞剧的喜爱程度。
《阿里郎花》的成功打造,是我州大力繁荣艺术创作、打造艺术精品的一个缩影。州第十一次党代会,作出了“深入挖掘延边文化特有内涵,大力实施文艺精品创作提升工程,塑造延边文化形象,努力建设文化强州”的战略部署,鲜明地把建设文化强州作为全州战略的重要内容,大力传承创新中国朝鲜族优秀文化,推动文化事业全面繁荣、文化产业快速发展,不断增强了延边文化软实力和竞争力。打造民族艺术品牌,走民族化“精品”发展道路,是我州文艺发展的基本方向。近年来,我州精品战略成效显现,特色剧目屡受好评。《长白山阿里郎》作为国庆60周年献礼剧目,自2009年推出以来,在全国各地开展巡演近百场,创造经济效益1800多万元。大型朝鲜族原创歌舞剧目《放歌长白山》于2012年在国家大剧院演出获得成功,并代表吉林省参加了第四届全国少数民族文艺会演,荣获剧目金奖等27个奖项,同时荣获文化部第十四届“文华优秀剧目奖”及“文华编导奖”等3个单项奖;《盛世长鼓》《中国朝鲜族农乐舞(象帽舞)》荣获文化部第十六届“群星奖”,《盛世长鼓》参加了“大地情深——群星奖获奖作品全国巡演”,并在首届全国少数民族优秀舞蹈作品展演中获银奖。唱剧《沈清传》填补了中国朝鲜族唱剧空白,荣获第三届中国少数民族戏剧会演“剧目金奖”及“优秀导演奖”等7个单项奖,并受邀参加了第五届全国少数民族曲艺展演活动,荣获最佳新人、最佳表演奖等奖项。话剧《故乡站》弥补了我州朝鲜族优秀话剧的空白,话剧《朱德海》获中国话剧最高奖“金狮奖”,同时编排了汉语版,并在全州范围内实现“双语”演出。以全国十佳社区好人——林松淑为原型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话剧《最美社区书记》在全州巡演21场次。唱剧《春香传》参加“第四届全国少数民族戏剧会演”,《放歌长白山》《沈青传》《乡韵》获第十一届吉林省长白山文艺奖。《中国朝鲜族民俗展》获“全国十大优秀展览奖”。
守护民族文化根脉 传承民族文化精髓
千人象帽舞、伽倻琴千人弹唱、千人长鼓舞表演、千人牙拍舞表演,在延边拥有多项吉尼斯世界纪录,上至耄耋老人、下至天真小儿,对朝鲜族非物质文化遗产都有所了解,甚至拥有一技之长。
作为中国朝鲜族的发祥地和主要聚集区,我州保留了非常丰富的中国朝鲜族历史和文化,是中国朝鲜族精神风貌和情趣体现区,也是我们文化自信的源泉。近年来,我州始终坚持保护与发展并重的原则,有效挖掘、保护和传承朝鲜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不断促进保护工作科学化、规范化。
经过多年的挖掘和保护,截至目前,全州共搜集、整理出包括民间音乐、民间舞蹈、民间美术、民俗等10大类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300余项,基本掌握了延边州非遗资源的总量、分布情况和濒危状况,以及各门类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的数量、价值、特色及其传承发展状况。建立健全了全州非遗四级名录体系,实现分级保护。截至目前,全州共有国家级名录17项,省级名录83项,州级名录112项。其中,中国朝鲜族农乐舞于2009年被列入联合国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成为中国唯一入选的舞蹈类项目。
同时,我州还十分注重以人为本,推进非遗传承人保护工作,共命名州级代表性传承人134人。其中,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4人,省级代表性传承人54人。积极开展传承人培训,提高技艺技能,培养后继人才。全州命名了农乐舞传承基地、朝鲜族乐器传习所等32个传承基地和17个展示点,培育了汪清象帽舞之乡、珲春洞箫之乡、图们长鼓之乡、龙井伽倻琴之乡等一批特色文化乡镇,建设了中国朝鲜族非物质文化遗产展览馆等一些展馆,不断巩固阵地,为非遗传承创新提供场所。
此外,我州还积极通过全国调演、巡演和展演活动,传承朝鲜族文化。随文化部“根与魂”非遗传承活动到香港、澳门、台湾等地,推介民族文化;在中央电视台元宵晚会上展示民族文化;在奥运会、世博会上尽炫民族风采。通过金达莱文化旅游节、图们江文化旅游节、农夫节等各种节庆活动,传承朝鲜族文化,并利用每年的文化遗产日开展各种宣传、展示、展演活动,使各类非遗项目都得到了有效传承。
除了多举措挖掘、保护非遗项目外,我州还制定实施了《延边州朝鲜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为非遗保护工作的各个层面提供了依据和保障,让非遗保护和传承有了更高的平台和起点。同时,不断加强非遗理论研究,深度推进非遗保护工作。截至目前,已出版了《中国朝鲜族风俗》《延边非物质文化遗产图典》《中国朝鲜族农乐舞》《中国朝鲜族阿里郎》《中国朝鲜族民俗舞蹈和民俗游戏》《中国民俗文化游记》等7部图书及1部邮册《瑰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