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为Sir电影原创:dushetv)
这部春节档的新大片与不少人小时候的情绪有关。
Sir先问一道暴露年龄的题:
你是《夺宝奇兵》粉丝吗?
《夺宝》的主演是哈里森·福特,可你知不知道,它的原型人物叫哈里森·福塞特?(是的就这么巧,中文译名就差一个字)
今天Sir要聊的,就是以这位原型的真实冒险经历,翻拍的惊险大片——
《迷失Z城》
《迷失Z城》自年初亮相柏林电影节以来,一路好评,烂番茄 87%的新鲜度,差不多到了开香槟的地步。
国内呢?……有点尴尬,豆瓣只有6.8,比及格线略高。
大评分落差……是不是有什么误会?
嗯,可能打开方式不对。
这主角,我们中国人听得陌生,可对人家来说,是一个武装版徐霞客(比喻不贴切你将就一下):
英国探险家珀西·哈里森·福塞特(Percy Harrison Fawcett)。
当年他探险的名气,比如今的贝爷猛多了——没电视直播、也没现代通讯设备的他,被誉为“维多利亚时代最后的探险家”,是很多男孩梦中的偶像。
那是个属于直男的探险年代。
是个十八岁就得走出家门、证明自己实力的年代。
那时的“去远方”,没团给你报,没星级酒店给你住,更别提自拍的手机了,连纸质地图都没有。
只有海岸线和河流的地图,南美洲很多还是一片未知的世界
福塞特最著名的事迹,就是寻找失落的黄金城。
因为当年传说南美丛林的亚马逊腹地,隐藏着一座神秘古城,黄金遍地。为了这个神奇的传说,他多次深入亚马逊寻找古代文明。
在大众传播还很不发达,外出安全系数很低的20世纪初,敢这么做的人,都是英雄。
斯皮尔伯格,应该也是读他故事长大的小粉丝,于是后来,才有了《夺宝奇兵》。
不过,《夺宝奇兵》更具娱乐性,开场是好莱坞式动作冒险的标准示范:
印第安纳·琼斯进入秘鲁丛林,短短十来分钟,遗迹、机关、珍宝、土著、背叛和杀戮,怎么惊险刺激怎么来。
那把正主儿搬出来的《迷失Z城》呢?
如果拍成这种要场面、有场面的惊险闯关游戏,那又是一次《夺宝奇兵》;
如果拍成亚马逊生存指南,那最多是另一集《荒野求生》;
《迷失Z城》没这么干。
它一样有冒险、有刺激、有打打杀杀……但这些,好像都不是目的。
福塞特的探险,是“对外”,更是“对内”,是一个成年人阅尽千山之后、找到自己的内心旅行。
来,我们先撸剧情——
电影开头,是一场狩猎后的高级军官聚会。
能骑马、会打枪的福塞特,成功射杀了围猎的鹿,展现出百里挑一的军人风貌。
可惜,他是个底层军官,38岁了,还只是个小少校。
这次狩猎呢,也不简单,是一次升迁良机。因为晚上的宴会中,获胜者将有一个给高层部长敬酒的机会。
打到鹿,就能拿到这个机会。
拿到这个机会,就能改变人生。
不对哦,忘了一件事……他不是贵族。
然后,就没然后了,宴会上两位高层大人,很尬地交流了他的身份,就把他给省略了——
“他很不幸,并非名门之后。”
主观镜头里,晚宴之门无声关上的一刹那,福塞特,看起来孤独又尴尬。
这么背,可不是他第一次。
此前,他还被派遣到过锡兰、香港等地区,一些对英国人来说,鸟不生蛋的偏远地方做任务。
离岛,远离英国本土,也远离权力中心,福塞特一直是个被“流放”的边缘人。
开头的狩猎戏,揭晓了他的窘迫身份,以及他一直不服命运、试图从中突围的努力。
但,福塞特渴望的,仅仅是权力和荣誉吗?
好像也不是。因为他知道,“这些奖章很可笑”。
前面说了,他已经38岁,已经不年轻了。
可他还有家人要养,老婆要照顾,两个孩子要拉扯,生活水平不能跌……
最关键的是他的内心,还有一个隐隐的东西……
没找到。
不怕,很快老天又发了一个危险任务,这次更远、更荒、甚至可能回不来——
皇家地理学会,远赴亚马逊测绘地图之旅。
没办法,还是得去。
因为地理学会的官员说,任务如果达到,军功章啊,名誉啊,啥都不愁。
甚至,还可以让你平庸的家族升级!
这次画的饼够大了,在饥饿的人眼里,尤其诱人。
当然,代价也是巨大的,亚马逊刺激的冒险,比《夺宝奇兵》要真实得多:
餐风露宿,遍地危险,猝不及防的暴雨和山洪。
一点点食物,就能让所谓的文明人撕下面具,拔刀相向。
生命,到处都没保障:
随时偷袭的毒蛇、食人鱼、黑豹……
藏在岸边放冷箭的印第安人……
让人吐血、皮肤溃烂的各种恐怖怪病……
怎么说呢,一直看下去,你会明白啥叫“命大”。
丛林的各种体验,不仅危险,也在层层叠加着福塞特对自然的认知和敬畏。
他们以征服者的姿态,进入亚马逊。却被危机教育,被异族的生存智慧感染,变得宽容和谦卑。
你不知道吧?食人族也会种庄稼……
不,也不是所有人都升华了。
来自上流阶层的莫利先生,就是反面教材。
之前出发前还淡bb,说自己曾去南极探险,然后和福塞特打赌,也参与了黄金城冒险。
可惜一上路,遇到点病痛就狂掉链子,展现了懦弱怕死的猪队友一面——
我真想死了算了
更不要脸的是,他为了面子不惜陷害队友。在单独返程之际,竟然破坏探险队食物——要知道,倘若队员们饿死,那他的丑态就无人知晓了。
这还不算最不要脸的……
队员们好歹克服困难、返回英国后,他竟反咬一口,诋毁福塞特抛弃自己!
真是无语。
其实生活里,这样有头有脸、又不要脸的人,也不少吧?
小人,只是福塞特遇到的逆境之一,集体,也给他的努力下绊子——
沿途古代文明的蛛丝马迹,比如印第安人迷晕小鱼的捕猎技巧、合理布局的农耕技术等,颠覆了福塞特的“常识”,他回国后,就很想把这些,告诉英国的科学家同胞。
可惜,傲慢的皇家地理学会不信啊……南美,蛮夷之地而已,原生态的亚马逊,怎么可能有文化呢?
福塞特口中的亚马逊古代文明,呵呵,没人care。
甚至,还怀疑他神经有毛病……
这种远征对人精神的影响也十分巨大
如果全世界和你作对,内心强大的人也许可以克服。
但对家庭的亏欠,谁能克服?
因为探险,福塞特错过了太多——妻子的陪伴,长子杰克的成长,次子和小女儿的出生……作为丈夫和父亲,他总是缺席。
看着看着,你渐渐明白了编剧的用意何在:
这,不是单纯的冒险,而是一个成年人在矛盾危机中仍然步履不停的故事。
在各种逆境的锤炼下,福塞特先后三次,走进亚马逊(真实人物是五次)。
每一次,黄金城没变,可他人生的目标都在变化:
第一次,如上所述,他不爱探险,可是为名誉,为生存。
第二次,除了个人利益,还有了国家追求。Z城,大多数人眼里失落的财富,在他眼里,是珍贵的人类文明——“人类拼图的最后一片”。
第三次,他从少校变上校,58岁了,功成名就,孩子也都大了,再也不用为生计发愁……
可这时候,心里那个隐隐的东西,反而呼之欲出——
我就是为了探险啊,为了寻求“未知”!
探险于他,从最初的利益驱动,一点一点夯实,成了单纯质朴的信念——
人应该要超越自己既有的局限,
不然要天堂干什么?
(罗伯特·勃朗宁诗句)
到了此刻,一个卑微的少校,一个现实中的平凡人,终于找到了让人生不再平凡的答案。
你可能要问,答案是啥啊?
对不起,Sir也不知道……但Sir也隐隐地感觉到了。
电影最后,给了他一个诗意的结局。
恍惚间,他被土著包围,被土著簇拥着,看到一条被篝火照亮的路,蜿蜒延伸向丛林深处,没有尽头……
通向死亡?还是通往Z城?
不重要。
现实里的福塞特,也最终消失在了探险旅途里,再也没人找到过他。
电影好看,同样惹人深思。
这部片讲了信念,讲了信任,讲了身为成年人的努力与坚持。
是的,这些都有。
但Sir觉得最有启发的,是如何对待心里的“远方”。
生活里,我们每个人都太容易受人影响。
好是什么,坏是什么,成功是什么,幸福是什么……为了计较这些,我们花了好多工夫,却渐渐忘记了那件从小就吸引自己的事:
“远方”是什么。
远方当然不是廉价的包机游,也不是简单的浪漫诗意,而是和福塞特一样:
孤独、坚持地寻找未知。
不是世界的未知,而是未开发的、自己的“未知”。
福塞特用他远行的背影告诉你:
其实,那些你现在觉得丢不掉的,也许真的不重要。
活在别人的标准里,只能证明你还年轻着,矛盾着。
面对自己的未知,才是那件最勇敢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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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助理:吃下水的美人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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