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11月,电影皇后胡迪的亲生女儿胡宇松回到广东鹤山探亲的报道传遍了东南大地。
报道称,电影皇后胡蝶祖籍广东鹤山,其亲生女儿胡友松(李宗仁先生夫人)受鹤山市有关部门邀请回鹤山探亲,受到当地干部群众热烈欢迎。及后至2009年,中国文史出版社出版《李宗仁与胡友松忘年之恋》一书,封面赫然作宣传语“她,秉承了母亲‘电影皇后’胡蝶的花容月貌”云云;继而九州出版社又出版了声称“电影皇后胡蝶之女胡友松口述”的《我与李宗仁极不寻常的最后三年》一书。笔者读过以上种种,对胡友松自称为胡蝶女儿之说疑窦丛生。虽然有一阵子境外媒体如获至宝,不遗余力刻意渲染,说什么胡蝶和戴笠在中国大陆有一私生女,又把晚年的胡蝶推上风口浪尖,搅得周天寒彻。
胡蝶,(1908-1989),原名胡瑞华,生于上海,祖籍广东鹤山,中国早期最著名的女影星。1931年主演中国第一部有声电影《歌女红牡丹》,在沪多次获评“电影皇后”。1989年病逝于加拿大温哥华。
胡友松(1939-2008),女,汉族,1939年出生于上海,原名胡若梅,是著名爱国人士、原中华民国代总统李宗仁之妻,知名画家。1966年7月26日,27岁任职护士的胡友松与75岁丧偶的李宗仁在北京正式结婚。
十多年来,笔者对胡友松女士之说难以释怀,如鲠在喉。曾花了不少精力翻寻关于胡蝶、戴笠、胡友松、李宗仁等人生前身后的资料,力求从片言只语中得到些许依据,以有助于解开胡友松身世之谜。
笔者认为,胡友松自称为胡蝶亲生女之说疑点重重,主要根据有以下几点:
一、胡友松曾说:“我是1939年在上海出生的,我的母亲就是人人都知道的‘电影皇后’胡蝶。我父亲是谁?我也不知道,后来社会上流传我是胡蝶和戴笠的私生女,这简直是无稽之谈。稍微有一些时间概念和普通常识的人只要一算就知道了,因为胡蝶是1945年到了重庆以后和戴笠认识的,到了第二年(1946)才和他同居,这个时候我已经长到8岁了,所以说这个漏洞百出的谣言就不攻自破了。”
据中国电影档案胡蝶年谱记载和《胡蝶回忆录》(新华出版社1987年第一版)称,1937年“七七”卢沟桥事变发生后,胡蝶就和丈夫潘有声及家人离开上海到香港避难,1941年圣诞节后第二天在游击队帮助下,举家逃离香港回广东韶关(见第228-239页)。也就是说,胡蝶夫妇在港近五年,形影不离,为何有一个女儿在上海出生?如胡友松是1939年出生,不应是在上海,而是在香港,不是姓胡,而是姓潘。中国有句老话叫“十月怀胎,一朝分娩”,难道潘有声四年多在港与胡蝶同眠共枕也不知胡蝶有身孕吗?从时间并结合各个细节推测,根本不能确立胡蝶与胡友松之间有所谓的母女关系。
二、按照胡友松的说法,她童年印象最深的是跟着母亲胡蝶在上海百乐门参加给前方战士募捐的活动,她母亲及其朋友在台上表演,她则拎着小篮子在场来回走动,每当有人投来钱时,她就点头微笑说谢谢。胡蝶1937年离开上海到香港,1941年12月回广东韶关,后转桂林等地,1943年11月24日到重庆,1945年9月才回上海。胡友松尚未出生,胡蝶已离开上海,一别八年,何来在上海上台募捐,况且明星影片公司和百乐门已于1938年毁于战火,日军占领上海,又有什么可能公开举行募捐活动呢?
三、胡蝶在其回忆录的《在香港的日子》一章中说:1938年初,张善琨来香港重组“新华影业公司”,邀她重下银海,她欣然应命。在1938年拍了《绝代佳人》,1939年和王丹凤联合主演了另一部古装片《锦绣天堂》,在1940年至1941年上半年又拍了《孔雀东南飞》。此事得到国家电影档案证实。这与胡友松自称1939年出生上海,常和生母胡蝶在一起生活的说法截然不同。
四、胡友松说生母胡蝶1951年曾到北京想接她到香港,只是养母提出许多苛刻的条件,加上当时政治气候对生母不利,故未能满足养母要求,无奈没能见她一面就忍泪含悲离开北京。然而,据胡蝶堂弟胡业培1987年回广东鹤山探亲时对县政协领导说过,胡蝶一家自1946年10月从上海到香港后,三十多年未回过内地,只是逢年过节有电话与他互为问候。
而据李宗仁先生秘书、民革中央团结委员会委员、政协北京市第五、第六届委员会委员、李宗仁晚年在京最熟悉的朋友、李公馆常客尹冰彦先生在《李宗仁归国后生活拾零》中云:“胡友松是南京大屠杀遗孤,收养在红十字会,她的养母是张宗昌的下堂妾(妾的地位已经很低,下堂妾就更低了);她养母后来去了北京,和一姓胡的人同居,这就是她姓胡的来历。所谓1951年胡蝶来北京准备将胡友松接去香港之事不实。1951年胡蝶根本没有来过北京。(见《北京文史资料第50辑,北京出版社1994年版)》。
五、胡蝶在其回忆录中说,潘有声祖籍福建莆田,父母早逝,兄弟四人均极友爱,长兄有年,兄弟对长兄十分尊敬。十多年前,台湾、香港一些报纸杂志曾说胡蝶终生不育,其一双儿女是从潘有声近亲兄弟中收养,笔者对此半信半疑。前几年读到曾任加拿大华裔作家协会会长、海外华文女作家协会第12届秘书长,也是《胡蝶回忆录》整理者的刘慧琴女士的文章,其中这样写道:“胡蝶忠于电影事业,电影就是她的生命,为此她错过了生育年龄,她和先生潘有声从近亲兄弟中过继了一双儿女,爱如己出,甚至可以说胜如己出。看到她和儿孙三代同堂,其亲融融,我对胡蝶多了一层敬佩。胡蝶既未曾生育,又何来‘私生女’以及‘遗弃’之说?胡蝶生前对我说过:(阮)玲玉,死于人言可畏,而我是在流言蜚语下挣扎求生。她又何曾料到流言蜚语于她过世之后都不放过她,使她连声辩的可能都没有,岂非对往生者太不公平太失敬了?!”(见世界华文女作家选集《胡蝶晚年说往事》,载《艺草萋萋》,花城出版社2012年版)。
由此可见,胡友松是胡蝶亲生女之说在一系列证据面前越来越显得苍白无力,是站不住脚的。(文/温兆海,文史爱好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