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喂?警察同志,我在朋友家住宿的时候被朋友夫妇两人强奸了。我现在在家门口。请快点来……”,2020年6月,黑龙江的一名妇女在饮酒后举报被一对夫妇强奸,2021年5月在黑龙江某市人民法院受审,2021年6月法院公布了该案的判决书
该案到底是怎么回事?女子为何报警称被一对夫妻强奸,今天@猫sir探案带大家来看一看这起奇葩的案件。
(案件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基本案情!
2020年6月2日凌晨时分,小芬在自家小区门前拨打了110报警电话,在电话中小芬告诉民警,她被自己的朋友给强奸了,并且还是夫妻两人共同作案。说实话,这样的警情如果被我接到,我直接怀疑小芬是否是酒后乱言。
警察到场后,首先便能闻到小芬一身酒气,,但是小芬却声称自己被强奸,在反抗施暴者时腿受伤了,于是警察便带小芬前往医院进行相关的检查,涉强奸类的案件,一般都会带受害人前往医院进行检查并提取相关物证,以防证据灭失。此后警察也对该案展开了调查。
原来小芬声称的那对夫妻是小芬的朋友,夫妻二人中丈夫叫王俊,妻子叫李兰。王俊与李兰在当地经营一家酒店,2020年6月1日系他们夫妻二人的结婚纪念日,他们为了庆祝就请了几个朋友前来酒店里面吃饭。
当晚小芬也在被邀请之列,小芬对警察说,当时她收到李兰的信息时本不愿意参加,但是李兰说如果自己不参加,李兰会生她的气,于是便参加了。在当晚18时许,他们开始在一起聚餐,小芬与朋友们都喝了酒,一开始是一人一杯白酒,然后就喝啤酒,具体喝了多少酒,也不太清楚。
大约喝到晚22点左右,期间小芬与朋友便在该酒店的大厅里面唱歌跳舞,有证人称,当时正在跳舞的时候,小芬突然就蹲在地上,可能是脚崴了受了伤。后来其他朋友纷纷离开,小芬因为腿受伤了,便留在王俊、李兰家中睡觉。当晚小芬与李兰同睡一间屋,而王俊睡另外一间屋,因为他们经营的是酒店,都有客房的。
该案判决书截图
而接下来,戏剧性的一幕发生了。因为小芬酒喝得有点多,她报警的时候说是被王俊、李兰夫妻二人强奸了,同时她也打电话给当晚一起喝酒的多个朋友;而李兰与王俊的说法却完全没有这回事儿。
1、小芬是这样说的
她说当晚自己与李兰同睡一间房,王俊睡酒店的客房。在夜间的时候,她睁开眼看到炕上坐着二个人,分别是王俊与李兰夫妻两人,随后王俊与李兰夫妻对她实施了强奸的行为。为了反抗这对夫妻的行为,小芬便用脚踹他们,结果右腿膝关节受伤了。
王俊与李兰见小芬清醒之后,便停止了行为,同时安慰小芬,小芬便问为何这样对她,王俊说是因为李兰做了对不起他的事情,李兰为了弥补丈夫,于是便想让丈夫跟小芬发生关系。听小芬说的意思是,李兰对不起自己的丈夫王俊,然后就喊来自己的朋友小芬来补偿丈夫王俊。
此后小芬称要回家,然后王俊便开车送她到小区门口,因为小芬自觉被这夫妻二人欺负了,便不让王俊走,然后就报警了,在警察还没有到来之前,李兰又追了过来,王俊趁李兰安慰小芬的期间,他便离开了。
2、李兰是这样说的
她否认与丈夫一起强奸小芬。案发当晚,小芬跳舞受伤后她便留小芬在自己家中睡觉,当晚她与小芬住一起,在夜间,小芬说要上厕所,然后就突然又哭又闹,后来王俊过来与李兰一起将小芬扶到了炕上。
而这时小芬就说自己被王俊跟李兰欺负了,还说自己的腿也被王俊跟李兰给整坏了,然后说要回家,王俊见此情况就开车送小芬回家,大约过了一个小时后,李兰骑车追去了小芬家的小区,结果见王俊的车在小区门口,两人还在车内,小芬拽着王俊不给他走,王俊便让小芬报警了。
3、王俊是这样说的
王俊在公安机关侦查期间共做过五次笔录,其中前四次的说法与妻子李兰的证词相差无几,但是在第五次笔录时,他改口了,说是他送小芬回家的途中,车行半路,小芬下车方便,方便后主动示爱,然后他们在车外发生了关系。
但在开庭时,王俊再次改口,他又说与小芬是情人关系,之前发生过多次关系,但是时间、地点都不记得了,当晚确实发生过关系,是在车外,还是小芬主动的。对于自己多次说法不一,他的解释是因为怕妻子李兰发现自己与小芬的感情。
(涉及隐私,使用化名,内容稍作润色)
注:与案无关
真相到底是什么?
以上,简单地描述了一下三位当事人的口供,可以发现其中疑点重重,但是谁说真的,谁说假的,在这起案件中,一方是受害人,另一方是夫妻二人,没有第三者在场,如何去分辨真假呢?真相到底是什么,我们接着往下看。
相信很多朋友会说酒店里监控!是的,朋友们能想到,警察亦能想到,警察不仅调取了酒店案发时间段的监控,还发现王俊车上有行车记录仪,但是可惜的是,警察发现酒店里的监控在案发时间段已被人为格式化,而王俊当晚所开的车行车记录仪中的存储卡不见了!
监控被格式化、行车记录仪存储卡不见了?警察问王俊作何解释,王俊称:自家酒店的监控可能是坏了,自己没发现;车辆存储卡是被自己扔了,因为怕妻子李兰发现与小芬在车上做的事情。
王俊的解释看似合理,但是如此巧合的事情,似乎又不太符合常理。上述说过,王俊前四次的笔录中均声称没有与小芬发生过关系,但是为何第五次又改口说在送小芬回家的途中,小芬方便完主动示爱,然后发生过关系呢?
通过判决书的证据,我发现其中有一个证据是:王俊下体提取的擦拭物中检出包含小芬、王俊的DNA分型。这意味着什么呢?也就是说王俊前四次说没有发生关系是假话,所以他在第五次询问的时候改口了。
但是第五次王俊说的是真话吗?警察通过调取王俊车辆行驶途中的监控,在王俊所描述小芬下车方便的地点处发现了监控,监控显示在此期间该车辆没有开关车门时车门灯、尾灯显示闪亮的情形,也未能看到明显有人上下车辆的迹象。
这就侧面证明王俊所说的小芬下车方便,然后在车外发生关系的话是谎言。对于王俊称与小芬是情人关系,小芬进行了否认,并表示在案发前从未与王俊发生过关系。
该案说到此时,有一点可以确定,那就是王俊对小芬实施了X侵的行为,关于这个观点,法院给出了以下的结论:
- 一是、王俊多次供述前后不一致,起初说小芬是情绪失控,后来又说小芬主动示爱发生关系,最后又改口说二人是情人关系,发生过多次关系,但时间、地点均无法表述清楚,这些言辞综合看是有违常理的;
- 二是、王俊事后破坏了现场的监控、扔了车辆行车记录仪的存储卡,并且删除了其与妻子李兰的聊天记录等,均说明王俊有毁灭证据的嫌疑;
- 三是、小芬关于该案前后所说的情形与实际调查情况相符,可信度较高。另外有证据证明王俊确实与小芬发生过关系;
最终可以认定小芬在王俊家中留宿时确实遭受王俊强奸。
注:与案无关
最终判决
上述已经说明,法院认定了王俊有强奸小芬的行为,并且强奸的行为就发生在其家中,但是对于李兰是否参与,并没有明确说明,这其中应该是无证据证明李兰有参与强奸或猥亵小芬的事实。
其实王俊、李兰、小芬均表示,当晚李兰与小芬同住一间房,王俊住的是另外一间房,如果强奸行为发生在小芬睡觉的房间里,李兰能不知晓吗?不知晓的可能性有多大?现在再返回头看小芬当时的供述,她问王俊夫妻为何要欺负她时,王俊是这样回答的
因为李兰做了对不起他的事情,李兰为了弥补丈夫,于是便想让丈夫跟小芬发生关系!
但是这里不可忽视的是,当晚小芬喝了不少酒,是否有记忆错、乱的问题,这里也不得而知,因为一切法律的处罚均要有证据来证实,即使李兰参与强奸或是猥亵小芬的行为,但是如果没有证据,那法律也无法追究她的责任!
而在该案中,法院最终认定王俊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因小芬受伤,故判处王俊赔偿22万余元。
写在最后:我们不能说人心是坏的,但是不可否认的是有少数人的内心是肮脏的,所以我一直在普法的文章中说过这样一句话:女性朋友在外一定要注意保护好自己,别喝太多的酒,让自己时刻保护清醒,因为十次出事九次醉。
注:与案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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