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宫》系列的第三部作品《宫锁连城》在湖南卫视热播,从播出第一天开始就以不可阻挡的势头获得收视率冠军,以超过1.5的收视率领先各卫视。
而因演员戴娇倩的一句“《宫锁连城》的故事来源于《梅花烙》”,引发了对该电视剧剧本抄袭的争议。4月15日,台湾编剧始祖琼瑶致信广电总局举报于正抄袭,引爆了这场著作权之争。事实上,这并不是于正第一次陷入“抄袭”风波:《宫锁心玉》被指抄袭《步步惊心》,《美人无泪》被指抄袭《甄嬛传》,《美人天下》被指抄袭美剧《越狱》,《大丫鬟》被指抄袭新加坡电视剧《小娘惹》……“抄袭”和“山寨”现象在国内影视剧行业屡见不鲜,近年来甚至有更愈演愈烈之势。
前瞻产业研究院发布的《2014-2018年中国电视剧行业发展前景与投资机会分析报告》显示,剧本是整个电视剧产业链的源头,是影视制作企业的核心价值所在,一部电视剧能否成功,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剧本的质量。但长期以来,我国电视剧行业呈现出“只有资本,没有创新”的局面。各类翻拍、重拍剧不断涌现,让观众审美疲劳。而且,对同一题材的电视剧,跟风和抄袭现象严重,严重影响了国内电视剧制作市场的良性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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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者认为,影视行业抄袭如此猖狂,与国内知识产权保护的环境不无关系。基于立法上的欠缺,琼瑶此次状告于正抄袭,恐难胜诉:
第一,法律不够完善。近些年,人们的版权意识在不断提高,我国对于版权的保护也在日益重视,但是在目前的法律中,还没有对于影视剧抄袭的明确界定。而且,我国对文学作品的知识产权保护,重点保护的是形式,而非中心思想。因此,《宫3》即使主线与《梅花烙》如出一辙,只要在文字表述上不一样,就无法证明其构成“抄袭”。甚至更夸张的情况,即使把一部20集的电视剧全抄袭了,但扩充到了100集,这在我国也不能算抄袭。
第二,缺乏对抄袭行为的惩罚措施。前瞻网电视剧行业报告分析认为,我国影视行业抄袭成风,还因为抄袭的成本实在太低。由于缺乏相应的惩罚措施,对于有些明目张胆的抄袭,观众和原版作者只能进行舆论谴责,却无法真正制裁抄袭者,这无疑是进一步助长了抄袭之风。笔者认为,对于于正的抄袭,或将就止步于“道德上的谴责”。
就生产规模来看,我国已当之无愧地成为世界电视剧生产第一大国。然而,在规模成长的背后,电视剧创新严重缺乏。我国电视剧产业链中各主体的地位是畸形的,创新的源头——编剧最没地位。例如,一部电视剧费用大幅度向演员倾斜,主要演员的费用每集高达6-12万元,大腕演员甚至达到15万元;而编剧的报酬却被压得很低,一般的剧本每集价格在1万元-1.5万元之间,导致编剧人才难以凸现,电视剧的内容和情节缺乏市场竞争力。
这种畸形的产业链结构导致了国内电视剧题材与内容上创新的缺乏,而版权保护的缺失更让电视剧制作创新上“雪上加霜”。笔者认为,中国电视剧制作要真正上实现创新,必须从立法上给予保障,推动法律法规的进一步完善。在电视剧的制作及版权保护上,电视剧生产和输出大国韩国的经验值得去探究与借鉴。
本文作者:孙海红 (前瞻网资深产业研究员、分析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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