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昨日新增“25+22”
10月1日,四川省卫健委发布消息,对9月30日0—24时,全省新冠肺炎疫情最新情况进行通报。
新增境外输入感染者9例(均在成都),其中确诊病例4例,无症状感染者5例。
新增外省返川感染者22例,其中闭环转运20例(确诊病例4例,无症状感染者16例),其他2例(确诊病例1例,在绵阳;无症状感染者1例,在德阳)。
新增省内感染者25例,其中确诊病例8例(在绵阳),无症状感染者17例(遂宁11例,绵阳4例,眉山2例)。
另有既往无症状感染者转为确诊病例9例,其中境外输入2例(在成都),外省返川闭环转运3例,省内4例(内江2例,绵阳1例,遂宁1例)。
新增治愈出院病例59例,无新增疑似病例,无新增死亡病例。
成都市新冠肺炎疫情日常通报
9月30日0-24时,成都市无新增本土确诊病例,无新增本土无症状感染者。新增境外输入确诊病例6例(其中2例为既往通报的境外输入无症状感染者转确诊),新增境外输入无症状感染者5例。
截至9月30日24时,成都市累计报告新冠肺炎确诊病例3678例,现有48例确诊病例正在隔离治疗,55例无症状感染者正在接受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近期新增感染者在蓉轨迹现公布如下,如与以下活动轨迹有重叠,立即向社区和单位(或居住的酒店)报备,三天内接受三次核酸检测(间隔24小时),期间做好个人防护,不聚会、不聚餐。如有疑问,请拨打12345咨询。
9月25日
成都高新区
16:30-17:10宝捷二手车市场(益园二路277号)
锦江区
0:00-15:00,21:00-24:00 银木佳苑小区(三圣街道栀子街855号)
成华区
15:20-16:15,17:40-18:15 成都天之骏长安(龙潭街道华泰路48号)
18:25-20:20 川东长筷子耗儿鱼(万象润街店)
20:20-20:28 树夏·生榨鲜果茶(二十四城店)
9月26日
锦江区
0:00-24:00 银木佳苑小区(三圣街道栀子街855号)
新增境外输入确诊病例6例
确诊病例1-2:为既往通报的境外输入无症状感染者转确诊。
确诊病例3:于9月27日自中国台湾飞抵成都。
确诊病例4-6:均于9月29日自希腊飞抵成都。
新增境外输入无症状感染者5例
无症状感染者1-2:均于9月23日自柬埔寨飞抵成都。
无症状感染者3:于9月25日自尼泊尔飞抵成都。
无症状感染者4:于9月27日自中国台湾飞抵成都。
无症状感染者5:于9月29日自俄罗斯飞抵成都。
目前成都市共有中风险区3个,分别为:
金牛区(3个):荷花池街道一环路北二段7号、西北桥北街100号,荷花池街道西北桥东街1号、3号、5号、7号,荷花池街道北站西二路4号(32栋)、6号、20号
金牛区除中风险区以外的其他区域为低风险区。
健康提示
近日国内疫情形势复杂、严峻,请有外地旅居史的来返蓉人员,抵蓉后务必扫“入川码”,按照要求进行行程申报,配合做好核酸检测等防控措施。国庆假期期间,建议不前往中、高风险区及所在地(市、区、县),如离蓉返蓉,积极配合各项疫情防控要求,旅途中做好个人防护。
省外来(返)蓉人员疫情防控政策
在继续落实对有中、高风险区旅居史人员管理措施的基础上,分以下层次开展对外省来(返)蓉人员的排查管控。
1、对近7日内有西藏自治区旅居史的来(返)川人员,需持有近5日内3次(每次间隔24小时及以上)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且最后一次核酸采样时间在24小时内的,方可入川。自抵川当日起实施7天集中隔离,第1、2、3、5、7天进行咽拭子核酸检测,第7天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出具后,方可解除隔离管控。各地要严格落实“首站负责制”,抵川时闭环转运至集中隔离点。
2、对近7日内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巴音郭楞州、伊犁州、吐鲁番市,青海省海西州、玉树州,宁夏回族自治区旅居史的来(返)川人员,自抵川当日起实施7天集中隔离。各地要严格落实“首站负责制”,抵川时闭环转运至集中隔离点。
3、对近7日内有云南省昆明市,贵州省贵阳市、毕节市,海南省万宁市旅居史的来(返)川人员,自抵川当日起实施5天居家隔离(如不具备居家隔离条件,或不接受同住人员共同实施居家隔离管控的,实施5天集中隔离)。未完成5天居家隔离的,补齐5天居家隔离。居家隔离期间,足不出户,上门采核酸。
4、对近7日内有天津市河东区、河西区、南开区、河北区、东丽区、西青区、津南区、北辰区、和平区、滨海新区、红桥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除乌鲁木齐市、巴音郭楞州、伊犁州、吐鲁番市以外的地区,青海省除海西州、玉树州以外的地区旅居史的来(返)川人员,自抵川当日起实施3天居家隔离(如不具备居家隔离条件,或不接受同住人员共同实施居家隔离管控的,实施3天集中隔离)。居家隔离期间,足不出户,上门采核酸。
5、其他来(返)川人员,严格落实“入川即检”,实施3天3次核酸检测(每次间隔24小时及以上)。
对省内跨市(州)流动人员要求
1、对近7日内有绵阳市、眉山市旅居史的跨市(州)流动人员,需持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自抵达之日起实施5天居家隔离,第1、2、3、5日,完成4次核酸检测,第5日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出具后,方可解除隔离(如不具备居家隔离条件,或不接受同住人员共同实施居家隔离管控的,实施5天集中隔离)。9月26日以来,抵达各市(州)未完成5天居家隔离的,补齐5天居家隔离(以抵达日期计,如抵达已满1天,则补4天,如抵达已满2天,则补3天,以此类推);抵达已满5天的,须立即补做1次核酸。居家隔离期间,足不出户,上门采核酸。
2、对近7日内有内江市、遂宁市旅居史的跨市(州)流动人员,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自抵达之日起实施3天3次核酸检测(每次间隔24小时及以上),第1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出具后,可有序出行,但不得前往人员聚集、空间密闭的重点公共场所,避免参加聚集性活动。
3、对有中、高风险区的市(州)人员确需跨市(州)流动,应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以出具报告时间为准)。
在成都市接受集中隔离的来(返)蓉人员,自行承担隔离期间相关费用。
以上措施根据疫情发展情况实施动态调整。
综合丨四川新闻网、健康成都官微
记者丨李丹
来源: 四川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