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晚报网8月24日讯(记者石小磊)8月24日,江苏省政府网站发布《省政府关于同意沪陕高速公路海门城区至南通东段实行客车差异化收费的批复》,从2022年12月1日起,对通行G40沪陕高速公路海门互通、叠石桥互通和小海枢纽之间路段,并经海门、叠石桥、小海3个收费站两两进出高速的,南通籍安装并正常使用ETC缴费的一类非营运客车,实行减半征收通行费的差异化收费政策。
据悉,目前一型小客车自海门城区到南通东的收费标准为10元。此项客车差异化收费政策期限3年,将为海门城区至南通东段间往来的本地车辆带来实惠。
具体实施办法将由南通市与江苏交通控股公司商定,通过签订政府购买服务协议的方式明确,并报省交通运输厅备案。其他收费管理事宜,由省交通运输厅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根据有关收费规定予以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