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网讯(记者 毕芃)近日,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云南省培育发展新型消费释放消费潜力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以下简称《方案》),列出了7个方面22项主要任务,促进消费提档升级,形成经济发展新动能。
《方案》明确,“培育新型文旅消费行动”是主要任务的7个方面之一,具体包括丰富文旅消费新业态新产品、培育文旅消费集聚区、提升文旅智慧服务水平3项任务。到2023年,要实现全省文化和旅游总收入达到1.6万亿元,新型消费基础设施不断完善,创建一批“诚信经营、放心消费”示范景区、示范市场、示范商场和示范企业等目标。
丰富文旅消费新业态新产品
《方案》提出,加快培育文化体验、康养休闲、农耕体验、工业遗存、科普研学、跨境旅游、健身旅游等新业态,发展一批户外运动、康养旅游等新业态示范基地。2021年评选命名和表彰10个新业态示范基地;2023年全省新业态示范基地达到30个。引导旅行社开发各种主题的新型精品旅游产品。
鼓励各地推出景区门票优惠政策,创新门票价格管理方式,推行通票、联票等优惠措施。继续实施自驾游客油票补贴政策。实施旅游市场黑名单制度。各级工会优先安排到脱贫地区开展工会活动,引导干部职工自发消费脱贫地区产品和旅游服务。
2021-2023年,每年策划实施“七彩云南等你来”“云南人游云南”“文化和旅游消费季”等旅游促销活动;按照有关规定,履行有关申报程序后,每年评选20个组织来滇游成绩突出的旅行社和线上旅游平台以及一批诚信经营的涉旅企业、100名优秀导游(讲解员)、云南原创的优秀旅游商品和品牌。
培育文旅消费集聚区
《方案》提出,大力创建国家文旅消费示范城市和试点城市,开展国家级、省级文旅融合示范区、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和文化产业园区建设。到2021年底力争建成5个、到2023年底建成25个省级文旅融合示范区、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
推动景区景点连点、成线、扩面,培育发展一批网红打卡地、名品展示地、艺术街区、文化娱乐场所群等特色时尚文旅消费集聚区。保护利用好民族村寨、文物古迹、古树名木等文化遗产,引导乡村民宿集群有序发展,形成一批乡村旅游集聚区。依托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开发开放试验区、综合保税区、边境经济合作区等打造一批跨境旅游、边境旅游、免税购物等消费集聚区。
提升文旅智慧服务水平
《方案》提出,大力推进智慧交通、智慧酒店、智慧景区建设和5G、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在旅游行业的应用试点。
加快“一部手机游云南”平台迭代升级,完善“一部手机管旅游”服务和管理体系。引导各地景区和旅游企业智慧化转型升级,推出“云旅游”“云演艺”“云节庆”等,加快推进旅游产品和服务上“云”。
2021年,制定出台智慧景区建设标准,全面完成4A级以上景区智慧化建设,建设一批标准化信息化酒店、民宿客栈和高速公路智慧服务区,探索刷脸技术在入园入住接待、游客画像统计分析等领域的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