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
11月28日起
福建省将落地执行
第七批国家组织药品
集中采购中选结果
本批次药品共60种
平均降价48%
预计落地执行首年
可节约药品费用8.81亿元
将有效降低患者医药费用负担
近日,福建省医疗保障局和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联合印发《关于落实第七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有关工作的通知》,自11月28日起,全省所有公立医疗机构(含驻闽军队医疗机构)和参与报量的医保定点社会办医疗机构,将正式执行第七批国采中选结果,面向患者销售中选药品。
本次集采共有60种药品中选,平均降价48%,涉及31个治疗类别,包括高血压、糖尿病、抗感染、消化道疾病等常见病、慢性病用药,以及肺癌、肝癌、肾癌、肠癌等重大疾病用药。
其中,在降压药领域国家层面首次纳入缓控释剂型,硝苯地平控释片降价58%,美托洛尔缓释片降价53%,高血压患者用药负担明显减轻。
慢性病用药方面,以治疗慢性乙型肝炎新药富马酸丙酚替诺福韦片为例,降幅达92%。
重大疾病用药方面,以肝癌一线靶向药仑伐替尼胶囊为例,每粒从平均108元下降到10.68元,一个治疗周期可节约费用8750元。
本次集采药品落地执行后
一年预计可节约
药品费用8.81亿元
至此
我省执行国家和省级
省际联盟集采药品数量
将达到353种
耗材达19种
集采覆盖面不断扩大
切实减轻患者看病费用负担
有效缓解群众“看病贵”难题
转自:福建卫生报
来源: 厦门广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