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驾游一般有三种组织形式,一是车友自发相约出行,二是各类汽车俱乐部组织的“主题自驾游”,三是旅行社负责安排行程的自驾游。
第一与第二种方式,通常是在社会上流行通过网络、俱乐部或相识的朋友结伴自驾游,一些所谓的自助游俱乐部就迎合这些群体的需要充当“牵头人”。这些自助游俱乐部往往通过网络或各种关系拉想出游的人入团,然后像旅行社一样,列出行程和费用,并极力标明组织者无营利目的,仅为广大车友提供服务,承诺旅行结束时公开账目,费用多退少补,同时还会有各种免责声明。其实,这些俱乐部绝大部分是未取得工商营业许可证和旅游服务资质的松散组织,属于非法经营。他们往往培训不足,经验不够,组织能力和安排水平都有限,对旅游线路上的危险点可能也意识不到。如果一旦出现意外,组织者往往以游客属“自愿参加”,自己仅仅是牵头人,不负管理责任和义务为借口推卸责任。因此,车友们应谨慎参与组织松散的组团自驾游,如果确实想参加,最好先购买意外伤害保险。
第三种是旅行社组织的自驾游,为了尽量避免事后争议和纠纷,凡是参加旅行社组织的自驾游的游客,事前都应该与旅行社签订一份合同,签订合同时应特别注意以下几点 :
1)明确约定好行程、景点。
2)明确所交团费都包括哪些费用。
3)明确约定过桥费、过路费、加油费,以及住宿场地、景点的停车费由谁承担。
4)明确约定如果旅途中车辆发生故障,即使是游客自带车辆,旅行社所应尽到的协助义务和因此而影响整个团队的行程时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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